❶ 房产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怎么处理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房产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怎么处理
❷ 实际成交价高于备案价
房屋实际销售价是不能高于备案价的。根据房价备案制度规定: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
延展阅读:
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
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❸ 房价高于备案价怎么要回多交的钱
一般要不回,开发商一般会以别的名义把备案价的差价让你交,例如精装费、设备费等乱七八糟的名义,合同上不显示这些费用。很多城市你看上的房子都是超出备案价的,除非偏远郊区。一般销售会跟你说为什么 让你额外付这个钱,你交的时候额外多交钱你不问问吗?我买房的时候也是同样,跟我说超出备案价了,差价不能贷款必须首付多交,我知道不合理,但是好房子都超,便宜的我也看不上。还有一种情况是销售隐瞒了情况就让你多交,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的这些钱你可以提供交钱的凭证用法律手段维护你的权益。
❹ 开发商超过备案价格卖购房人能否要求退还多出部分
网签备案两年贷款依然没通过的话,最好换一个银行贷款,但如果依然不能通过的话,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
❺ 房屋实际销售价能高于备案价吗 有办法解决以便宜些吗
不可以。如果商品房售价超过备案价,可以直接跟房管部门反映的,超过备案价,合同是无效的。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购房者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开发商违反相关价格备案规定。
购买者在购买房屋前需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以确保该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合同并当然无效。
(5)开发商高于备案价卖房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目前我国关于商品房价格调控,政府指导定价的各类通知,意见,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❻ 开发商把房子买卖权交给售楼处,售楼处可以卖高出备案价吗
房屋实际销售价是不能高于备案价的。
根据房价备案制度规定: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
延展阅读:
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
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❼ 开发商卖的房子价格高于在物价局的备案价,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
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行一价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来的。
但通常开发商的实际成交价需要在账务和房产局备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将一些明显高于备案价的情况告诉物价执法部门。
网签价格是在房屋管理局系统上面备案和公示的价格,不得低于区域的最低过户指导价,最高可以到达合同价的90%-95%。
❽ 商品房实际签订的合同价格高于房产局备案价格,业主能找开发商退还差价吗
商品房实际签订的合同价格高于房产局备案价格,业主可以主张开发商返还差价。协商不成,到 物价局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解决。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第十五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六条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❾ 开发商超过政府限价卖房会受到什么行政处罚
开发商要开发商品房,必须办理五证,如果五证不全,开发商卖房是属于违法的。五证不全的楼盘没有保障,不能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1、对于实践中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即出售商品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2、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如果该预售商品房合同有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则人民法院应尊重该当事人约定的效力,将该约定作为处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依据。
在合同无效且合同中并无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与此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了进一步解决实践中如何处理无证预售商品房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规定了针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至于开发商没有欺诈或者故意隐瞒的情况,则应根据上述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法律适用,因此,如果人民法院能够认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适用合同法的结果。
(9)开发商高于备案价卖房扩展阅读:
五证不全该承担的行政责任:
1、擅自改变项目土地用途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设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该建设工程依法应认定为违法建筑,开发商因此将面临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建、罚款、甚至限期拆除、没收建筑等行政处罚。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4.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违法预售商品房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开发商将面临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