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商卖车位给是合法的吗
您好!
根据《中来华人民自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除开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处置之外,开发商可以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
当然,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一定具备房屋登记发证的条件,因此建议购买者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转让协议,并在协议条款中明确自己对车位、车库拥有的权利种类、范围、时限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㈡ 开发商能买卖地下车库使用权吗
网友提问:本人在某小区购房后,在小区花园下开发商建有地下车库,现开发商要求业主购买车位使用权,与土地证的期签为止(50年,现在不到50年),签的是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实际上他是把租费提前收走啦。请问律师,合同法规定,租期只能20年,目前北京有很多这种情况,难道国家就不管吗?符合法规吗? 王良斌律师回复:关于车位使用权的买卖是否合法,关键是看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谁,是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 如果是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如果是开发商,买卖就是合法的。而且在北京市四环以内,车位配置的标准为1:2;四环以外,车位配置的标准为1:2,也就是说每两户或三户才有一个车位,此时如不购买,将来停车就是个麻烦。至于买车位使用权的期限,现在购买,价格或许会低一些,将来如果通货膨胀,您就会感觉您的选择是正确的。 车位使用权的买卖,50年是可以的。这不是您所说的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这是两个概念。 您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向开发商索要发票,签署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当然,在您购买了使用权后,物业管理费您还是要交纳的。 进入购房问答论坛提问
㈢ 开发商卖车位违法吗
《物权法抄》当中关于车位及车库归属的界定。
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开发商卖车位不一定违法,要看车位的位置及合同约定。
㈣ 我们买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业主商品房的产权内容不包括地下车库。
开发商在进行的车库销售时应优先买给本小区住户.有剩余,可以卖给别的住户。
对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实际中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地下车库是合法建筑,在没有违反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购房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就依约定确权。
2、如果地下车库已算进公摊面积,则由分担这些公摊面积的业主所共有
3、没有列入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4、但须对外开放,业主享有优先购买和租用权。
5、至于地上停车位是谁都不可以出售的
㈤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我国《物权法》第 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开发商车库出售合法吗扩展阅读:
开发商这个名词屡屡撞击公众视野——因其既承载着城市建设的光环与荣耀,又备受大众对其财富价值观的质疑性解读。而一个有责任、有诚信、有思想的开发商必须面对时代、面对社会、面对公众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回应。针对楼盘涉及到的开发商的比较多。我们也常写成kfs。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办公用房;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工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㈥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这个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专事人属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6)开发商车库出售合法吗扩展阅读:
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个人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政府网
㈦ 小区房开发商要卖车库合理吗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的车位是建筑规划内的,在出售、附赠或出租前,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与业主分别协商约定产权转移方式或使用权归属,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是占用共有道路、绿地等业主共有场所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其出售、赠与或出租都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如果开发商把规划内的车位出售给本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个人、组织,损害业主权利的,或者是开发商擅自处分业主共有车位,损害业主权利的,业主都可以追究开发商的侵权责任。业主与开发商就侵权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