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物业开发 » 业主和物业
扩展阅读
密云各小区物业电话 2021-11-11 13:16:57
深圳房价高 2021-11-11 13:13:25
拍卖粮证 2021-11-11 13:12:04

业主和物业

发布时间: 2021-11-08 18:03:54

『壹』 什么是物业,业主,使用人

您好。一个一个回答您。
一、什么是物业?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公寓、住宅楼、写字楼、商场、医院、院校、市政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等。
1、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的各类供居住或非居住的建筑物。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1)专有部分的权能及内容
a)专有部分的权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b)专有部分包括:户内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部分。
2)共有部分的权能及内容
a) 共有部分的权利及义务(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b) 共有部分包括:楼宇外墙、共用门厅、楼梯间、电梯间、电梯井、管井、消防通道、共用通道、屋面、天井等部分。
c) 其它条款:
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车库的归属与使用(物业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 ,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建筑物业配套的设备和公用设施。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1)专用部分包括:自用的门窗;卫生间洁具;通往主管的供水;排水;天然气支线管理道;通往主线的供电线路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水表、阀门;电表、供电分线盒、漏电保护器;分户供暖阀门以及通往主管的供暖支管线路等部分。
2)共用部包括:共用的供水设备、共用的排水设施、共用的照明设施(楼道灯、庭院灯、路灯、草坪灯、单元门灯等)共用的监控设备、共用的消防联动报警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电梯、配电室、落水管道、共用水箱或蓄水池、供暖设施部分。
3、建筑物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水景、绿地、小品景观、健身器材、道路、亭台楼阁。
二、什么是业主?
业主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所谓业主是指物业(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用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另外,对于购置期房的买方,严格来说还不是法律上的业主。只有在所购物业建成后进行了契约登记,取得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后才能成为法律上的业主。
按拥有房屋状况,可分为单独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物业区域内各业主的权利形态一般为区分所有权,相互间关系已超出传统民法上的相邻关系。
建设单位,或称为开发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物业投资者,取得原始物业所有权,在物业销售前,是该物业唯一所有权人,因此被称为第一业主;但因为他们不是最终的建筑物所有权人,而是以建筑物所有权转换赢得利益为目的,所以他们也不一定是业主。
三、什么是使用人?
使用人是指物业区域内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他们不拥有物业产权,只能使用物业,即不拥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使用人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财产的占有和支配权。如:租户、亲朋好友等只是对本物业具有使用的权利和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专项的物业管理服务。

『贰』 业主应该如何跟物业沟通

1、换位思考

物业人员和业主发生矛盾时,不管是物管人员还是业主都要换位思考,物业管理人员应站在业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体会业主的心情,而业主也应该去体谅物管人员的难处,理解与之有矛盾的做法,从而解决纠纷。

2、恰如其分

业主在于物业沟通的时候说话正合分寸,恰恰相反如其分,不多一分,不少一分,对分寸掌握得当,才能化解潜在的危机,巧妙处理各种突发的事件。

(2)业主和物业扩展阅读

物业的职能也义务

1、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4、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叁』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

物业是商家,业主是消费者,物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给物业交物业费。

关于物业。

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责任主要有:

1、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证。

2、加强保安管理,向业主和租户提供生活和办公的安全保障。必须认真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担起大楼和小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等,甚至还包括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不管是住宅区还是其他类型的物业,只有具有良好的保卫环境才能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搞好设备的养护工作,确保设备百分之百地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要建立和执行制度,加强管理等。

3、搞好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包括垃圾、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的环境给人们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理上的舒适感。

4、做好物业管理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保养,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草地绿化和花木养护工作对营造一个优美宜人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楼和小区内的交通管理。内容包括小区内的平行交通和大楼内的垂直交通(电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顶等空间的清洁、路灯的保养等。

6、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丢失、损坏,要求小区、大厦行车路线有明显标志,车辆限速行驶,统一物业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保持物业辖区的道路、过道的畅通。

7、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维修基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8、及时办理物业及附属设备的财产保险,避免给业主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9、搞好社区管理,创造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同时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11、建立物业档案,随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维护物业的完整和统一管理。

如果业主认为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够尽职,可以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肆』 如何处理物业与业主,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这三者关系既简单又复杂。
一般来说,小区一切权利由全体业主说了算,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业委会是业主的代表,要为业主的利益负责,物业是服务于全体业主。
但在现实生活中,以上关系表现得并不十分清晰,甚至出现颠倒。
业委会往往会并不能尊重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没有一定的工作规程,缺乏监督机制,常常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越权处理应该由全体业主才能决定的事情。业主大会一年也开不了一次,或几年也不开一次。由此使全体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物业公司则一切以赢利为目的,小区交给他们管理,往往注重了经营,忽略了服务,让业主十分寒心。
特别是个别人谋取业委会的职权后,与不良物业一啪即合,相互勾结,把小区当成自己个人办的公司来进行经营。甚至出现私分侵吞公共所得情况。以至在很多小区都会出现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要理顺这三者关系。
首先,应该让全体业主明白小区管理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随着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进程,影响将越来越大。这三者关系处理不好,问题也会越来越多。所以一定要积极关心小区管理,主动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要推选真正关心和维护小区利益,不谋私利的业主代表,出来管理小区事务,同时积极支持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千万不能轻易把自己的权利全权委托给一个无法足够令自己信任的人;
再次,要选聘一个好的物业来管理服务小区业主,主要应该订好服务合同,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规定订细、订清楚,有的小区尝试让几个物业来竞标的办法,有一定参考。
另外,业委会成员应该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定期开业主大会,定期公布帐目,以便更好获得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要清楚小区管理与住房建设一样,政府归口管理部门是所属地的住建局,业委会的成立由他们审批,另外当地社区也有一定的领导职能,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向这两个部门反映。

『伍』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是真的吗

是真的,而且几乎在所有的物业小区中,都存在这个矛盾。

业主和物业矛盾自物业这个行业在我国诞生以来,就一直存在。
早年间,由于我国实施房屋国有制,所有住房都是国家的,住户属于单位分配后,租赁使用(早期公租房的由来)。房屋的修缮和管理,统统由国家政府承担(房管局因此而来)。住户只承担水电能源费用和极低的卫生费、垃圾费。
上世纪八十年房屋制度改革以后,产权归属业主自己。国家不再是房屋所有权人,也不再承担房屋管理责任。改由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就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以前在国家管理时期,物业服务虽然很差劲,但是这都是免费的。而物业公司提供同样的费用,却要收费。花钱买服务,在国人看来还是一个新鲜事物。
于是人们逐渐分成两类,一类是,以前政府都不收钱,你物业公司凭啥收,我不要物业服务行不行,我继续让政府提供免费服务好不好?
另一类是,我是花钱雇物业来服务的,物业公司就是我的仆人奴隶,我让你做啥你就得做啥。
矛盾就此产生……
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迅速扩张以后,物业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壮大。盲目扩张,导致物业公司的人员素质普遍低下。国外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主管,必须经过大学里相关专业的培训后才能上岗。而中国,物业从业人员的就业门槛一路降低,从大学降到大专,中专,高中……现在除了项目经理外,其余几乎的所有岗位,只要不是文盲,就可以上岗。从业人员的低素质,造成服务意识低下,自然也会形成矛盾。

『陆』 物业和业主有什么区别

从工作性质来说,来是服务与被服自务的关系。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

从合约上来说,物业公司和业主是对等的契约关系。物业依据合约,提供服务产品。业主根据合约,承担产品费用。

根据《物权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业主是物权所有人,物业公司是业主通过招投标等程序,为业主的物业提供养护、管理、维修等工作

『柒』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现在又要撵车棚的"什么意思?没看明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有权利解聘物业管版理权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是业主的服务单位,它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管理业主,所以业务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你的车棚是从物业公司买的,物业公司没有该车棚的所有权,它只是有管理权,该车棚的所有权应该归全体业主。如果你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话,则车棚有可能是归你(看合同约定),如果不是,则你不会得到车棚的所有权。

『捌』 开发商、物业、业主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

三、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四、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作用是: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和物业扩展阅读:

一、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1、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2、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

3、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

4、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