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商违法收费业主追诉期有几年
诸如此类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㈡ 开发商不合理收费去哪个部门举报投诉
物价局,主管价格管理工作。
以河南省为例,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
(四)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五)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省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
(六)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七)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负责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初审或认定;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
(八)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开发商违规收费扩展阅读:
各级价格管理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持续关注并做好房地产价格监管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行业价格监管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考场周围住宿、餐饮、医药、农副产品等相关价格、收费的变化情况,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价格权益。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为依托,着力推进价格监管大数据分析,不断提升平台在信息收集、分析预判、应急响应、有效监管等方面的能力。
㈢ 对于交房时开发商乱收费问题应该怎么办
正常来说入住起第一个采暖期的采暖费必须得交!以后看自己就可以了!
但开内发商要求收取气容源费的收费行为属于越权且过期行政行为。是法律上不允许的。
如果起诉的话,通过举证政府相关红头文件。可以驳回开发商收取气源费的收费行为,并要求按照通知约定时间交接房屋钥匙。
但是物业费是根据正式通知交房的时间为准,需要缴费的。不管是否已入住。
㈣ 杜绝商品房预售前收费 开发商违规将被重罚
7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强调将严管商品房销售认筹行为,开发商违规操作将被重罚。
该通知明确杜绝预售前收费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得向购房意向人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茶水费、信息服务费等任何费用。商品房项目对外销售前,购房意向人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购房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已登记的购房意向人核实购房能力,但不得违反通知上述规定。
在预售后营销方面,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意向人收取预订款的,应当与购房意向人书面约定预订条件、预订款额度、预订款退还等有关事项,其中预订款额度不得超过意向购买房屋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书面约定中向购房意向人明确预订款与定金的区别,以及预订款的退款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意向人将资金存入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账户内资金冻结额度不得超过意向购买房屋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额度。
此外,通知规定,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已登记的购房意向人数与预售房源套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并公示购房人选定方案。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政策出台或与近期浙江省7月15日批复宁波前湾新区有关,由此可能引发当地开发商炒作项目、违规销售等。该政策有助于稳定预售制度,防范各类违规收取资金等做法。另外该政策也对购房摇号制度进行了说明,这或与部分楼盘的认购性价比较高、学区资源较好有关,该政策有助于稳定楼市交易秩序。
㈤ 开发商乱收费,强制消费
搜集好相关证据,可以向消协举报,向法院起诉
㈥ 开发商乱收费属于诈骗吗
乱收费不等诈骗。一切都要以合同为主。
㈦ 开发商乱收费的问题应该归哪个部门管
住建部、房管局、物价局
㈧ 交房了开发商乱收费怎么办
一、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统一缴费是合法的,凭发票多退少补也没错;
二、你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自行办理房产证,相关税费自缴;
三、还有一个办法,让他们出示相关文件;
四、什么时候收房不会影响你的业主身份。
㈨ 房产开发商违规预收定金怎么处理
对于定金的相复关规定:《中华制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定金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