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 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是什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2) 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3) 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4) 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据此规定,有关方面经测算后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费,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约850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724元,每月62元;同样面积的高层住宅,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费约1414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元,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1306元,每月109元。故此,购买房改房的职工只需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其中的住户个人交费项目。该项费用包括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和机动车丰车费等。其中的常规性收费,包括保洁费(3元/户)、保安费(5元/户)和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一般每户每月为9元,全年108元。◆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收取有什么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1) 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 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2)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2. 关于物业管理绩效考核,如何考核
巧了,正好我这几天刚研究绩效考核呢,把我自己写的小拙笔给你看下:绩效管理的考核形式:一般建议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比如主观评议与客观工作效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观评议可以包括主管领导评议、同级同事评议、下属员工评议;客观工作效率评价包括对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加班情况、专业技能自我提升情况等等。通用的量化考核内容: ⑴ 、基础部分: ①、 岗位绩效:平日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岗位工作量、加班强度等,由部门负责人考核; ②、 岗位职责熟悉度:是否熟悉本岗位职责,对本岗位相关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掌握情况; ③、 工作态度:平日对待工作的态度是否端正,是否遵守公司制度,服从安排,与同事相处是否和睦,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上级汇报; ④、 协调沟通能力:平日与同部门同事之间以及与兄弟部门同事之间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⑤、 工作纪律:是否遵守岗位工作纪律,是否经常故意无视工作纪律我行我素。 ⑥、 成本意识:是否有节约成本的意识,是否故意浪费工、料。(2)、专业技能考核:如果说把基础部分的考核比喻成考核一个员工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能完成岗位任务,那么专业技能考核就是考核这个员工安分守己的同时是否还能够出彩儿?因为身为一个员工不能认为仅仅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就OK,更要考虑如何能更快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今天用了3个小时完成一项任务,那么几天之后是不是能用2个小时完成?所以,这就需要考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同时专业技能考核也是发现人才的重要途径。通俗的专业技能考核包括: ①、 专业知识、专业工作经验的丰富程度; ②、 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将日常工作经验总结至可以为他人学习的理论; ③、 对工作思路定位的清晰度; ④、 决策与执行能力的强弱; ⑤、 应变能力和理解能力的强弱。 应用到物业管理上,物业管理员考核主要的是服务态度,其次是对行业及本公司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完成工作的效率和完成质量,按贵公司的具体的各工种的工作岗位职责用分数考核,工种不同侧重点不同。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问题,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