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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权卖车位

发布时间: 2021-11-05 19:11:22

开发商有权利卖人防工程的所谓的车位吗

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所谓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国家还鼓励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必建人防工程可以出租,法规明确此类“必建人防工程”不得出售。不得出售意味着无法转让所有权,房产部门也不核发必建人防工程的房产证。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开发商为急于回收成本,受利益驱使不再按月出租人防车位,改为强行以长期出租或附赠等形式向业主变相出售人防车位,损害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当然,这里也有一种情况,有些开发商超出必建义务还多建了一些人防工程,这些超建人防工程是可以出售并可以取得产权证的,并且产权年限与地面建筑相同。

㈡ 如果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买卖吗

其实是没有权利买卖的,就算买了之后你也卖不了给别人,只能租赁给别人,现在很多开发商联合物业强制业主买没有产权的车位,不然不出租也不给停车,太霸道,业主可怜。

㈢ 开发商卖停车位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吗

您好,《物权法》当中关于车位及车库归属的界定。
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开发商卖车位不一定违法,要看车位的位置及合同约定。望采纳谢谢

㈣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这个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专事人属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4)开发商无权卖车位扩展阅读:

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个人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政府网

㈤ 开发商卖车位违法吗

《物权法抄》当中关于车位及车库归属的界定。
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开发商卖车位不一定违法,要看车位的位置及合同约定。

㈥ 开发商销售没有产权的车位合法吗

一些地上车位是没有产权的。

㈦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我国《物权法》第 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7)开发商无权卖车位扩展阅读:

开发商这个名词屡屡撞击公众视野——因其既承载着城市建设的光环与荣耀,又备受大众对其财富价值观的质疑性解读。而一个有责任、有诚信、有思想的开发商必须面对时代、面对社会、面对公众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回应。针对楼盘涉及到的开发商的比较多。我们也常写成kfs。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办公用房;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工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