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赔偿是一样的吗
拆迁的主体只能是县级政府,实施的主体只能是拆迁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拆迁办。
具体拆迁工作,可以委托专门的拆房子的单位进行,但是开发商是肯定不能参与拆迁的。一般情况是政府拆迁之后把地卖给开发商。所以不存在开发商拆迁之说。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最大权利。
(1)开发商占地拆迁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㈡ 请问征地和拆迁所涉及的费用是由政府负责还是由开发商负责
征地和拆迁所涉及的费用是由政府负责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2)开发商占地拆迁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㈢ 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
开发商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3)开发商占地拆迁扩展阅读:
《拆迁条例》对拆迁的补偿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㈣ 开发商强制征地要如何维权
A、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二、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一)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二)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要求组织听证会等等,合法方式处理纠纷;1、开发商强制征地的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开发商强制征地的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开发商强制征地的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B、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㈤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有什么区别吗
政府是不可以做为拆迁主体的,只可以征地,如果说是征地的话,那就是说多少就是多少了,你们觉得低的话,只好上访。开发商拆迁的话,是委托拆迁公司跟你们谈,就有商量的余地
㈥ 开发商征收房屋和国家征收有区别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个人房屋受法版律保,因公共权利益需要国家可以征收个人房屋并给予补偿,房屋征收后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
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国务院590号令颁布执行后,不再行政许可开发商作为拆迁人拆迁房屋。
若有开发商介入政府房屋征收,属于征收程序不合法,政府应在房屋征收后,土地出让需挂牌公开竞拍后确认开发商。
㈦ 谁能给我说说关于房产拆迁的流程和方式 是政府负责拆迁还是开发商负责拆迁
开发拆迁流程:首先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或者计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版同意立项权----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报规划局审批,同意规划条件------进入征地阶段------由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和补偿办法------委托拆迁公司-----同户主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拆除原有建筑和设施------九通一平-----交给国土局挂牌。
国家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并出资,带专业拆迁公司,代替政府出面签订补偿协议和具体事宜。
开发商项目由政府主导,开发商出资,政府部门和拆迁公司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和具体事宜。
个别地方由村、镇政府同户主签订补偿协议。
㈧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有什么区别
1,补偿方面:
如果说是征地(政府拆迁)的话,那就是给多少补偿就是多少,政府征地必须依照国家标准补偿;开发商拆迁的话,是委托拆迁公司跟你们谈,就有商量的余地!
2,用途方面:
政府征地一般是城市开发,如铁路;开发商拆迁一般是商业住宅改造。
3,拆迁手段性质:
政府征地是强制性的,开发商拆迁可以有商量余地。
(8)开发商占地拆迁扩展阅读: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参考资料:网络-征用土地
㈨ 都是国有土地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
1、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2、开发商征地拆迁,如果是很早以前,在费用方面,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因为没有相关依据,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不能说属于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政策支持,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
希望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