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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属地管理

发布时间: 2021-10-29 02:09:07

⑴ 什么是`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的含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按行政区划划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性文件,对所管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管理。

⑵ 属地管理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是属地管辖? 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编辑本段属地管辖权的内容
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编辑本段属地管辖权的两种原则
1.主观属地管辖权,又称行为发生地说,指凡是行为在一国领土内发生的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地点,并以行为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 2.客观属地管辖权,又称结果发生地说,指某种行为的结果在一国领土内发生,或者该行为后果及于一国领土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后果,并以行为后果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目前,各国在采用属地管辖权时,多采用主观属地管辖权和客观属地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
编辑本段属地管辖权的延伸
属地管辖权的行使并未仅仅局限在“属地”上,国际法和各国实践都接受了“拟制领土”的观点,将船舶和航空器的空间作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从而出现了“浮动领土”管辖的原则,使属地管辖权原则扩大到领土之外并增加了“浮动”的情况。
编辑本段属地管辖权适用的限制
属地管辖权原则是行使国家管辖权的最古老的、也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然而,在国际实践中,即使在适用属地管辖权的情况下管辖权行使也并非绝对的,它不适用于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也不适用境内的外国财产和国家行为。属地管辖权的行使还要受国际法的限制。例如,对外国人行使属地管辖权时,应尊重其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在领海内行使管辖权时,应不干预外国船舶上的内部事务,并允许它们无害通过;经允许入境的外国军用航空器和军用船舶可豁免属地管辖权的制约等等

⑶ 关于物业服务公司异地承接项目

这个没有文件做抄具体袭说明。但是物业资质管理办法对物业一至三级资质的颁发管理机构有说明。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按照主管机关属地原则,只能在资质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内承接项目。三级资质的管理机构是地市级机关,所以只能在本地承接项目。二级资质由省里核发,所以全省内都有效。一级资质是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全国都能通用。

但实际上,本省内资质通行还是能做到的,全国通用的资质只是存在于理论上。实际管理中,跨省承接项目,一般的做法都是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单独办理分公司资质。举个例子吧,深圳中海物业有一级资质,但是其在其它省市接管项目时,往往还是由当地的分公司出面承接业务,北京的项目由北京中海接管,四川的项目由成都物业接管等等。

⑷ 属地管理权限有多大

上级政府可以授权下级政府行使行政职权,乡没有处罚权利,但有行使监督义务.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⑸ 什么叫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就是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
属地管理就是谁的地盘,谁管理,是“谁的施工区域,谁管理”。是谁的生产经营管理区域,谁就要对该区域内的生产进行管理。

⑹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2、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3、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5、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7、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8、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⑺ 什么是属地管理

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
实行的原则是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及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起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简单的说,你所管辖的区域,就是谁的属地谁负责。

⑻ 属地管理与户籍管理的区别

属地管理是按照区域划分职权管辖,户籍管理是按照公民户口所在地进行管理。属地管理一般不发生变动,户籍管理流动性大,变动多。
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特性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即是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属地管理就是要让员工产生“当家作主”的归属感,赋予员工对其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自身和进入其管辖区域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等)实施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的含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按行政区划划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性文件,对所管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管理。
户籍管理制度就是中国在户口管理方面的规定。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自由迁徙期、严格控制期、半开放期三个阶段。

⑼ 什么叫属地化管理

1、属地化管理是指将原由中央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2、所谓属地化管理是指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地矿部和核工业总公司先实行)直接管理的各省(区、市)的地勘队伍统一划归到各省(区、市)管理其归口管理部门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属地化管理是指把原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勘队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其归口管理部门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4、属地化管理是指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问题,统一由其暂住地的计生部门行使管辖权,其他部门配合计生部门工作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