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商违规交房几年工程才竣工验收过关,请问已入住几年还有必要办理正式交房
开发商违规导致竣工验收没有按时过关,但是你已经入住几年,入住之前领钥匙的时候基本上该验收的都验收了,比如墙体有问题玻璃破烂之类的,当时收房的时候发现的话就可以要求退换,但是你都入住了,再搞一次正式交房也意义不大,除非你们打算告开发商逾期交房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的话,可以办理正式交房手续,然后拿合同和交房的证据去起诉维权。
㈡ 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㈢ 开发商在没有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违法交房,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3)上海开发商违规交房扩展阅读
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交房
(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
例如,双方约定收房时要完成精装修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购房者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㈣ 开发商违规交房 买房者们要擦亮眼睛了
收了房子却办不了房产证。这事在武汉真真切切发生了。武汉融侨城项目业主出现收房却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市房管局表示,无法办理房产证是因为融侨城还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无法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
未达到交房条件
来自开发商的声音:“顶风违规交房,是因为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本身也是‘受害者’”。
据开发商和房管局表示,融侨城项目是规划验收出现问题。不过两者给出的理由不一致,开发商表示,融侨城项目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过程中遇到钉子户,无法按时准备规划验收。而房管局表示,融侨城项目用地超出了规划用地,正在走相关程序。
目前的验收程序是这样的:
城管部门实地认定项目规划,然后再有规划部门的执法人员去认定,二者同意了,规划验收完成。
业主的风险
按照规定,没有达到验房条件的,不能交房,即便业主要求交房,开发商也不能交房。如果业主自愿收房,而双方都同意交房,且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异议,那么业主要对自己的行为承当相应的责任,比如后续不可控的风险、安全事故等。
商品房的交房条件如下:
一般来说,开发商交付预售的商品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验收合格,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房屋承当质量保证的法律文件,内含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
2、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强制要求的。
3、开发商取得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实测面积数据。
4、其他合同约定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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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开发商制定交房流程时,哪些是属于违规的交房流程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点:
(1)以补交面积差价款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一般在双方所签的补充协议中对房屋差价款的结算时间均有约定,但在纠纷时开发商往往不顾此约定,强行要求购房者交付面积差价款,并以此作为交房条件,如不交此款,开发商便拒绝交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房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违约,因此而不能交付房屋的责任应完全由开发商承担。
(2)以违规代收契税、维修基金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㈥ 开发商违规交房,如何取证
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规定,建筑物只要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如果没有验收合格报告,应当认定为不具备交房条件。交付房屋与房产证的办理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发生诉讼,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对。
㈦ 开发商制定交房流程时,哪些是属于违规的交房流程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点: (1)以补交面积差价款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一般在双方所签的补充协议中对房屋差价款的结算时间均有约定,但在纠纷时开发商往往不顾此约定,强行要求购房者交付面积差价款,并以此作为交房条件,如不交此款,开发商便拒绝交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房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违约,因此而不能交付房屋的责任应完全由开发商承担。 (2)以违规代收契税、维修基金作为房屋交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