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首付款,就给合同了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
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1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1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但较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较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2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2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较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较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较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
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较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较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
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较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较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Ⅱ 购房合同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现在开抄发商贼得很,什么袭风险都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我当时也是先签字,开发商再拿回去盖章的.不过星期6签的,星期二就拿到了。而且我也是按揭,当时一签就签了五份,售楼小姐说其中两份是要分别叫给房管局和银行的.而且为了防止开发商作弊,骑缝页我全部签了大名,按了手印的.你要看紧一点这个事情,工薪阶层买个房子不容易.
Ⅲ 购房合同一般什么时候能拿到手
关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是很多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这里专我们所说的合同不是指新房的属定金合同,也不是二手房交易中跟中介公司签的三方协议,而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就是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合同,每个合同都有一个唯一的备案编号,这是为了防止原来出现的一方多卖等交易乱象,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都是依据这个合同来计算的。新房的网签合同一般都是在开发商售楼部签订,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会给开发商一个系统接口,从这个接口中直接可以打印备案合同,但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因此二手房交易需要双方一同前往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签订。但是网签合同该什么时候签,法律并没有规定,那我们该如何确定网签的时间呢?这里就用到我们刚才提到的定金合同以及二手房的三方协议,这两个合同在合同法上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其作用在于会在条款中明确约定具体网签的时间,这也是这两份合同的基本功能之一。另外,购房合同签过之后就应当由各方保管,这里说的各方是指买卖双方、中介方以及如果涉及见证、公正方的话还可以由他们保管一份。
Ⅳ 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看似预售房还是现房。
预售合同的标的是将来出现的房屋,一般开发公司会有一系列的证书,最重要的注意房屋预售许可。这个是政府批的。
另外一个是现房交易的合同。 合同标的为已经存在的房屋。
购房合同没有硬性的签订时间,但从风险上考虑
在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国家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了预售合同以后开发商必须帮你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这个相当于一个房屋产权的肯定。
在现房买卖的合同情况下,最好明确约定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毕竟合同是一个债权的凭证,而不动产登记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即 就算签订了合同,合同成立且生效,只要没有变更房屋登记,在物权上 法律承认的房屋仍然是属于出卖方的。
Ⅳ 买房后,应该什么时候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后一般在缴纳首付后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开发商和购房签订购房合同的前提是拿到房商品房预售证,拿到预售以后就可以在线打印合同,然后办理实地签约和网签手续。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
注:
网签: 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Ⅵ 期房在签完合同,付完首付以后合同什么时候给你
我觉得楼上回答的有原则性错误!
贷款购房是可以拿到正本合同的!
一般的流程是这样:
1.缴纳首付、契税、维修基金给开发商,开具首付款收据(或发票),签署正式的商品房合同。
2.开发商帮你办理合同备案,备案完毕,加盖正本章。
3.开发商将正本合同转交银行,银行验过正本合同后,留存副本合同,同时和你签订贷款合同。
4.开发商此时就可以将合同正本给你了;同时帮你去房管局进抵押。
5.房管局出他项权证,开发商取出他项权证送往银行,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银行抵押的是他项权证,而不是房产证。
7.待交房后,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凭正本合同办理房产证,房管局留存正本合同。
所以在向开发商索取正本合同的同时最好再索取一份副本合同。
Ⅶ 开发商什么时候给房本
贷款买房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分3种情况:1.新房,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期限,一般365个工作日内。2.新房,且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开发商要在期房交房后90天内,或现房签合同之日起90天内,让你拿到房产证。3.二手房,一般在交易后5个月内。
Ⅷ 购房签完合同后,开发商什么时候把合同给你
正本合同一般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后就可以给你,同时还有契税票。
最好再找开发商找个副本合同。
Ⅸ 一般情况下多少天能从地产开发商拿到购房合同
一般开发商在楼售出到一定数量时就会派员去房管局备案,房管局备案时间一般是20个工作日,也就个把月,但开发商不把客户合同送去房管局,这时间就难定了。
今年,房地产的成交率下降,开发商售出的房子少,难成量,不愿单独或少量去办备案的可能性是有的。
最关键的是要开发商的证照齐全就没关系,建议你去查看下,如没有预售许可证,那这事就不好说了。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