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继承只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但房产未过户是否能直接
可以由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继承人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再次转让过户住房给他人,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B. 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没过户,因房主去世,能买吗
通常不可以,必须过户后,对房屋有产权才可以过户。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C. 多年前公证过给我的一半房产一直没过户,现在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这份公证还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该法并未规定公证书有效期,具此可以认为公证书在被依法撤销前应为有效,是不存有效期的问题。多年前公证的由你继承你父亲的那半房产的公证书后,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经过公证的赠与,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法律上并不会因为时间长而失效;但有些地方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对赠与合同公证有时间限制。不过地方政府的规章、规定与法律有违背的,以法律规定为准,如果房产部门不肯帮你办理登记,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D. 被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过户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 ,需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才能从权利归属转移给你 ,公证书只能证明买卖程序合法 ,财产权利并没有实质转移 ,仍然属于原房主的财产 ,当他发生财产纠纷时 ,法院当然要执行他名下的财产啊 。你是被人忽悠了 ,认为这种方式少花钱占了便宜了 ,你也不想想 ,国家如何会设立两套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而且走公证书程序又便宜得多 。显然那个不管用吗 。
E. 公证后的房产继承没办过户是否有效
公证书对你是有效的,当户主方把该住房公证给某一个人以后,该人就有了该房的处置权利,包括:过户、交易等。
还有,如果该房原户主将该房公证给指定的某一个人且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该房处理权(记住没有过户只有处置权,不享有产权。)就为公证书上的所表明的这个人。如果该房经过公证给指定的某一个人,那么该人持该公证书进行过户,如果过户时该人已婚,那么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名字是谁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该房过户,此人才享受该房的产权。
所以,只有该房过户以后才算你本人的产权,如果没有办理过户你就只有支配权。建议去办理过户,这样拆迁对你才有利!
还有,如果此房是属于原房主过世后继承给你的,那么过户还要缴纳一笔遗产税。具体情况你可以到你所处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