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流程又是什么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是本人携带身份证以及购房合同还有交税证明等。到房产局的办证大厅就可以办理。
❷ 新房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1、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回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答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❸ 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的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❹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5、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❺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你是。全款买房拿着全款买房的支付凭证,拿着房产购房合同,然后到当地的房管局去认领就可以了,如果你是贷款买房子的话,一般都是物业人员去帮忙代理的,所以说这个是不需要你自己去进行代理的。
❻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以桂东县为例,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桂东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提供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总证原件);
4、房屋登记簿及预告登记簿(复印件)或预告证(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契税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7、原土地总证(复印件)、土地验收意见表或不动产权证审核确认表;(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复印件开发商盖章)(如总证为不动产证的,该资料不需提供)。
(6)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