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有何风
暂时没有房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006年11月22日,王华与黄智湖就其位于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4号楼1704号房屋的买卖事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黄智湖将其上述房屋以价款730000元出售给王华。当日王华与黄智湖及中原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王华按约定向黄智湖交付购房定金伍万元及房款250000元并向中原支付代理费18250元。随后,中原将该房屋钥匙交于王华,并电话通知业主黄智湖。王华入住房屋后与房屋供暖单位签订了供暖协议并向物业管理单位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原定于2007年2月下发的房产证于2007年9月19日才下发。2007年10月,黄智湖告知王华不同意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2007年11月1日客户王华将业主黄智湖及中原地产共同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黄智湖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判决:
一、 原告王华与被告黄智湖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 被告黄智湖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原告王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 驳回原告王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分析: 此案件判决结果对于居间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看出买卖双方在签订居间及买卖合同时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但在诉讼前房产证已经下发,这就肯定了居间合同及买卖合同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王华与黄智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故该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王华按约定履揣户编鞠妆角表携勃毛行了向黄智湖支付定金及房价款的义务。现王华要求黄智湖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该请求并无不当,应该给予准许。审理中,黄智湖称双方的买卖行为未到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屋买卖行为依法未生效,黄智湖的上述抗辩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难以成立。
㈡ 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书应该怎么办
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裁定,并向房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登记部门就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㈢ 我持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书办房产过户要交哪些税费
跟买二手房一样的.
法院的文书只是拿来证明你合法购买这个房子,让房管局给你办理过户手续而已,不同点是这时候不需要原来的房主出具手续了。
㈣ 继承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如果你有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书,准继承人直接到房管局办理
㈤ 房屋买卖,卖方是否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物权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物的取得不是物权法的范围,说过户不合适,应该重新登记
㈥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怎么办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判令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6)协助房产过户行为扩展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㈦ 甲方协助乙方房产过户乙方起诉甲方怎么办
诉讼是需要证据支持的,如果甲方业务没有违法行为当然可以依法应诉。如果过户中甲方业务有瑕疵,造成乙方过户受阻或者无法过户,就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双方协商为第一要务。
㈧ 一方要求强制房产过户行么
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 、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权机关发出协助执行手续的过户方式,更能体现诉讼、执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㈨ 关于房产过户的法律问题
如果房子过户是来买卖来过户,就不需自要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直接到房管部门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就可以了。拿房产证和国土证,房产证户主本人和新房产证户主本人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盖手指模,然后需要到地税局缴纳税费。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手房计税基数是以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房屋满5年,但不是首套房都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
然后,等地税局出完税证明,你拿完税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交齐办证费和测量费,等新房产证办理出来后,再拿新房产证和旧国土证到国土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资料和手续跟房产证办理差不多,就是不需要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