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子
1、从查封到拍卖,需要一年左右;
2、 一般需要经过调查、判决、委托评估、评估、委托拍卖、拍卖等步骤。
2.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拍卖房产
一般来说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就是因为你有资金而不会给别人,这种情况俗称老赖他们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3. 买法院拍卖的房子
法院拍卖的房子 简称“法拍房”。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
4. 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强制拍卖,我怎么办
不会的,唯一一套住房是不会被卖的,最高法有解释。除非你的房子超过当地价格百分之五十,不然法院不可以卖房子
5. 法院拍卖房子流程和形式
您好,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所谓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最高应价达不到该价格应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6. 有谁买过政府拍卖房产,法院拍卖房产流拍后
您好。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专托拍卖属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1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2、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3、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60日内进行第3次拍卖。3、第3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3次拍卖终结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3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7. 法院拍卖房产,拿到裁定书过户流程
现在,司法来拍自卖已经为越来越多人所熟知,包括通过众多知名互联网交易平台发起的网络司法拍卖,让每个人都可能参与其中。但也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司法拍卖,比如拍下来的东西怎么领取、怎么办理过户手续?以房产为例。通过法院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普通过户没有多大区别,具体流程在房管局会有公示。差别在于过户所需要的资料不同。法院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不需要原户主提供土地证和房产证,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身份证件、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等。
8. 法院拍卖房子卖了137万欠欠我40万欠银行120万,怎么办
法院拍卖了查封败诉方的房子,虽然房产拍卖到了137万元,但败诉方除了欠你40万元以外,还欠银行贷款120万,合计160万元,已超过败诉方被拍卖的房款137万元;如果败诉方已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抵债,法院只有按照拍卖房产的现款137元折减还款比例,即把尚欠还债的23万等分成16份,你减去4份,而银行减去12份,这样就基本达到均收债务的效果,但法院有谁先起诉谁优先还款的原则,不知你是属于哪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