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人在嘉兴买房需满足什么要求
目前,嘉兴已全域限购,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且2年内限售。
B. 嘉兴房产限购再加码
嘉兴市再次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分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推行“公证摇号”、进一步严格商品住房限购管理、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和营造公开健康的社会舆论,进一步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分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加大土地供应量。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及时公布年度出地计划。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储备,扩大热点区域的土地供应,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实行住宅用地分批次集中出让。
2.推行“公证摇号”,完善住房销售方式。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支持自住需求,对市区范围新出让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3.进一步严格商品住房限购管理。自2021年4月29日零时起,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范围内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新申请预(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同一项目内同建筑类型每批次销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均价。
5.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坚决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市场乱象,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营造公开健康的社会舆论。加强房地产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对虚假夸大、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误导公众,违规发布房地产信息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C. 想在嘉兴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回答好的追加)
没关系的,只要购买商品房达到一定面积(忘记了)就可以入户的,没有回什么社保的要求!如答果你有嘉兴的劳动合同加上交纳嘉兴的社保达三年以上,凭暂住证(居住证)也可以入户了!
具体你看中那个楼盘,问一下销售人员好了,他们清楚,如果他们不清楚,你问一下楼盘当地派出所就可以了!
D. 嘉兴楼盘公证摇号细则:无房户优先,摇号房5年内不得转让
继出台楼市新政明确热门楼盘“公证摇号”后,嘉兴市进一步发布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细则。
4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嘉兴市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优先保障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限制住房转让,明确摇号房以及优先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嘉兴市住建局指出,《通知》主要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支持自住需求,优化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新规,此次实施公证摇号的范围包括: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市区范围内新出让土地的,且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实施开盘公证摇号按序选房后,选剩房源由企业自主公开销售。
为优先保障嘉兴市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嘉兴市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应对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给予房源比例倾斜,每批次提供不低于50%的房源保障比例。
同时,对于上述提到的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还需符合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全市范围内无住宅类房屋记录。离异单身需满足3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无住宅类房屋记录。
嘉兴市住建局表示,该政策体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刚需家庭的住房支持,有利于刚需家庭尽快实现“住有所居”。
此外,《通知》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限制住房转让,一是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项目,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新政显示,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仍按照本市原“限售”政策执行,纳入“限售”要求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属于限售情形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证书上予以加注限制转让时间。
今年3月以来,嘉兴持续收紧楼市新政,同时保障无妨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3月16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加强分期销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强化金融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要求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月15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4月29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4月29日零时起,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 嘉兴2020年5/1房产销售怎么样
人类的本性即关注自身利益。你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提问,看客户有没有搭上话,揣测其关心程度。尽量多谈谈客户自身,他们的家人、工作、消遣等事。制造谈话氛围,给对方留下良好印象。这样,更易赢得客户的尊重和好感。
F. 嘉兴干房地产销售怎么样,有谁了解
有时间的话建议你去上海莘庄附近去玩个几天,看看人家房产中介有多少,又都混得怎么样就知道了
G. 嘉兴楼市新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名
4月15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三项“规范”,分别为规范签约现场设施配备、规范期房转让行为及规范退购商品住房集中公开销售。
《通知》明确,规范签约现场设施配备,嘉兴市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约室应当安装摄像和拾音设备,对合同签订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自交房之日起不得少于六个月。
除了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督外,《通知》还要求,规范期房转让行为,具体为明确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开盘次日向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备开盘情况及认购名单,办理网签备案时,购房人应当与认购人姓名一致。
此外,对于退购商品住房的销售,《通知》规定,退购房源将采用公证摇号方式来抽取购房人,确保销售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据了解,嘉兴对于楼市的管控在持续加码中。早在今年3月中旬,嘉兴就已发布了一轮楼市新政,其中扩大了限购和限售的范围,同时严查购房资金来源。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出台旨在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和房价。
H. 嘉兴楼盘公证摇号细则: 摇号房5年内不得转让
(记者 计思敏)继出台楼市新政明确热门楼盘“公证摇号”后,嘉兴市进一步发布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细则。
4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嘉兴市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优先保障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限制住房转让,明确摇号房以及优先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嘉兴市住建局指出,《通知》主要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支持自住需求,优化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新规,此次实施公证摇号的范围包括: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市区范围内新出让土地的,且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实施开盘公证摇号按序选房后,选剩房源由企业自主公开销售。
为优先保障嘉兴市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嘉兴市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应对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给予房源比例倾斜,每批次提供不低于50%的房源保障比例。
同时,对于上述提到的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还需符合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全市范围内无住宅类房屋记录。离异单身需满足3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无住宅类房屋记录。
嘉兴市住建局表示,该政策体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刚需家庭的住房支持,有利于刚需家庭尽快实现“住有所居”。
此外,《通知》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限制住房转让,一是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项目,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新政显示,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仍按照本市原“限售”政策执行,纳入“限售”要求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属于限售情形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证书上予以加注限制转让时间。
今年3月以来,嘉兴持续收紧楼市新政,同时保障无妨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3月16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加强分期销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强化金融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要求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月15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4月29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4月29日零时起,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I. 我想去浙江嘉兴做房地产销售,有没有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前景如何。
我在厦门中振地产。厦门这边,房地产还不错,可以过来发展哦。 dcfvgfvjhgfvdt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