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司法拍卖过来的房子当地政府可以推翻判决吗
司法拍卖就是说经过法院的判决了,是依法作出的决定,当地政府是不应该推翻重判,但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话,被举报的话,当地政府有权推翻判决
⑵ 司法拍卖的房子后悔拍卖了怎么办
《最高网拍规定》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⑶ 法院拍卖的房子拍了后悔了能退吗
拍卖竞价的不能退的
⑷ 法院拍卖的房子,买方后悔,可以退吗,退了以后在拍卖不上价怎么办
拍卖的时候要交保证金,如果悔拍的话,保证金是不退的。
⑸ 我的房子法院拍卖了,现在买方后悔了,他可以退吗
没过户,可以后悔,但要承担相应拍卖违约责任,过了户后悔也没用
⑹ 司法拍卖的房子好像很少人买,为什么
最近不少朋友对法拍房有兴趣,但又不了解细节: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4)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在接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6)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7)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至此,一套拍卖的过程就算完成了。归纳起来,主要流程就是:获知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二、购买拍卖房产需要交的税费契税:有税费和物业欠费就没了!
北京商品房只有契税:
契税:第一套: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和印花税
第二套:3%契税和印花税
商业:3%契税 和印花税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或者央产房之类的,需要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综合地价款。
在拍卖之前一定要核实清楚房屋性质。
如果觉得麻烦可以看鲸拍房网,所有法拍房都有,所有风险都是公示出来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三、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1、拍卖成交确认书2、发布公告3、拍卖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拍卖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明6、法人授权委托书7、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复印件(2份)8、协助执行通知书9、买受人的身份证
⑺ 在司法拍卖上拍了个房子,看后觉的不喜欢,不想要了,会有什么后果
保证金不退了
⑻ 法院拍卖的房子一拍成功后,房主还能反悔吗
不能反悔。
1、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
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
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8)司法拍卖的房子后悔扩展阅读:
1、第二十二条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2、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3、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4、第二十五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6、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7、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