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人私自将抵押的房屋卖掉,怎么办
抵押不同于买卖,房屋所有人将房子抵押出去之后,还能够使用该房子,仍然能住人并且不用考虑搬走。按照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房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之后,还享有以下几个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如果房屋抵押人没有告诉抵押权人,也就是债权人,就私自吧将抵押的房屋卖掉,该行为最后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根据法律上对抵押的明确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按照房屋抵押人对被抵押的房产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同时,除了上面不能私自做抵押的规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具体的义务如下:
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
如抵押人对抵押房屋进行毁坏,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一般就是抵押人要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
如果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就像在地震中被毁坏的房子,那么此时房屋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债权人因为抵押人将房子私自卖了,最后认定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㈡ 债权人将债务人的抵押房产转卖了怎么办
1、在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对房屋所享有的抵押权未满足实现条件,不能处理抵押的版房屋。
2、债权务人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房屋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㈢ 抵押权人可否请求法院直接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回银行抵押的);答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面签银行;
银行报卷和审批;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㈣ 抵押权人能否拿着抵押房产证变卖房产
如果抵押人没有违约,抵押权人不能变卖房产。当抵押人出现违约时,抵押劝人可以变卖房产以使用自己的债权优先受偿。
㈤ 债权人或抵押权人如何变卖或者取得抵押的房屋
当前,实现房地产抵押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拍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有关机关拍卖抵押的房地产。广州市规定:抵押人可以向广州市房管局申请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再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查核评估抵押物,确定拍卖事宜,在一定的公告期,如对被处分的房地产产权或对处分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交易所可以让抵押房拍卖或准予抵押权人按价抵偿。深圳市规定:“抵押人不依照房产抵押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承押人有权拍卖抵押的房产。”“抵押房产的拍卖,应委托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代理。” 由此可见,抵押权人拍卖抵押房子应申请有关机关或法院交指定的拍卖机构拍卖,抵押权人不应自行变卖抵押房地产,拍卖之后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2)订立合同取得抵押房地产,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后,如未清偿,可与抵押人订立合同取得抵押房地产,但这一协议不得损害其他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订立合同取得抵押房地产必须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后才有效。
㈥ 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人房产的前提下,买房人有风险吗
房屋先设定抵押后又出售,购房者与抵押权人的受偿顺位问题
房屋设定抵押权并经登记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又予以出售,涉及抵押权与 购房者权益冲突时,可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 况。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物登记 的,应通知抵
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 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转 让行为无效。不动产
设定抵押权,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财 产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购房者应通过登记簿查询房屋上的权属状况,其疏于 审查而遭致的损失不应转
嫁给抵押权人承担。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即使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
情况,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抵 押权人仍可就经登记的抵押物行使物上追及权实现其债权,受让人亦可行使涤 除权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不
管该房屋已转移至何人之手,即使已转 移给了消费者,消费者的所有权仍然不能对抗该房屋的抵押权,受让人可以代 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就涤除房屋上负担所支付 的价款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出卖人已通知抵押权人的,对该物的处分已获得抵押权人的同 意,抵押权人可提前实现其债权;如果已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
购房人仍然买受的,属于买受人自愿承担风险,自无反悔并受法律保护的 依据。
㈦ 抵押权人可以私自处置抵押房产吗
不可以的。合法处分抵押物的途径只有两个: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2.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㈧ 抵押权人可以把抵押期内的抵押物卖掉吗
如果是房地产,那么根据规定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的条件如下:1、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2、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3、抵押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4、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之一,债权人是无权变卖债务人抵押物的,可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