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过户费用是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你所说的过户费包括中介费、契税等,中介费买方卖方各付,契税是有买方付。不过也有卖方要求净得,所有的费用有买方付。
⑵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我是卖方,可以违约不继续履行过户义务吗
可以:
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买方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金钱形式的违约责任,即买方可选择要求卖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不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房屋买卖协议真实、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和谐社会之基石,如果仅仅因为房屋增值而违约甚至否认合约,社会诚信何在?诚信之人利益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您自己选择!
⑶ 房屋过户,房屋过户买方需要本人到场吗
需要本人到场
过户程序一般如下: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房贷款,需要先通过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申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3、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盖单位财务章、开具收入证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存单、有价证卷、汽车、房产)、职称证明等等;
4、银行会指派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5、银行指派评估师对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6、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评估师提交《评估报告》,银行依据以上资料审核申请人资信,确定是否提供贷款以及所提供贷款的金额;
7、银行确定可以提供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在过户当天或者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购买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过户之后,银行见到他项权力证或者抵押登记之后或者依据银行规定的其他时间,银行将贷款部分划转给出售方,购买方开始偿还月供。
⑷ 房子卖了。对方没过户。老人不在了。我有义务为他过户吗
这个应该是有这个义务为他过户的,如果不过户以后会有的很多的麻烦事,要你去操心。
⑸ 房屋在买卖上的法律问题
1.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注意此处,可以考虑依此摆脱履行合同的责任)
2.还有就是参考诉讼时效的规定。
买方在届期多年后才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买方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买方要求卖方过户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但同时卖方要求买方支付价款的债权也已过诉讼时效),不能要求强制履行。
3.合同说在付清款前交接房屋手续,因此,在起初的四年内,卖方有义务先过户,然后买方才实际支付价款,这时买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卖方在第四年届至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可以认为卖方违约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其中之一就是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债务,即办理过户手续)。但四年后,双方的债务都已到期(买方支付全部价款的时间到期,卖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到期),从理论上来讲,双方此后都可以行使合同法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过但有些情况下还是存在先履行抗辩权的),你不交钱我就不过户给你。
但这个案子还涉及违约责任和原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问题,涉及合同内容的解释问题,本人没有弄明白的,所以无法断定可依诉讼时效解决这个问题。
感觉此问题比较复杂,我暂时还没想好怎么解决,有空了再想想,先Mark一个。 找律师的话,感觉大多数律师都不能弄明白此问题,建议找个学民法的博士或者很有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咨询下。
⑹ 房屋出卖方继承人有协助买方过户的义务吗
房屋未过户出卖方死亡,继承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买家当事人可以和死者继承人协议办理过户住房手续,有继承人出面继承住房,再由继承人履行死者生前签署的合同,和买家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⑺ 房屋买卖过户的钱是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买房子过户费由买方付还是卖方付?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通常现在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所有过户税费。过户税费具体如下:
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您可以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菁英等等
⑻ 房产过户登记的这些问题,这几条法律就能解决
二手房买卖常见法律问题:
一、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怎么买卖?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这类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卖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买卖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买卖无产权证房屋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买方的利益。
二、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和签买卖合同的卖方不一致如何处理?
关键看产权人和签约人
三、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怎么买卖?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这类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卖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买卖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买卖无产权证房屋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买方的利益。
四、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和签买卖合同的卖方不一致如何处理?
关键看产权人和签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按照惯例,一般这类房屋买卖中,产权人无法与实际购房人签约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明确授权签约人代理其进行合同签订、房屋产权过户、代收房款、房屋交割等一切卖方事宜。否则这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买房人有权撤销并要求签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定金法律问题以及全款或贷款买房定金约定技巧
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反之,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购房人无法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怎么办?
原则上这属于购房人的违约行为,但是在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卖方违约不办理过户或拒收收取款项买方如何应对?
这类纠纷常见于2009年这样房价飙升过快的期间。如果因为房价上涨,卖方恶意违约,买方有权选择如下措施维护权利:一是如果买主要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保全房屋,协助办理过户。二是如果不想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主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同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当然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调解适当加价也可以变更合同继续履行。
⑼ 房屋买卖,卖方是否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物权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物的取得不是物权法的范围,说过户不合适,应该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