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抵押权人能否拿着抵押房产证变卖房产
如果抵押人没有违约,抵押权人不能变卖房产。当抵押人出现违约时,抵押劝人可以变卖房产以使用自己的债权优先受偿。
『贰』 抵押权人是银行还是房产证上的银行
抵押权人是银行。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你向银行申请贷款,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所以银行是抵押权人,对你享有债权,而你则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叁』 房屋被抵押贷款期间,房产证可不可以在户主手保存
可以,.
一般情况是在贷款银行抵押保存着,,但如果户主有急用,,如办理户口迁入,小孩上学等,,可以去银行打借条借出来使用..
这时房产证内有抵押贷款的文字说明的...
银行是不怕你拿房产证怎么样的...出什么问题了,,银行也不怕和你打官司的...
我的房产证就在我手里,,我还欠银行钱呢.....
『肆』 房产证被抵押后,由谁保管
产权人或者银行保管。
1、调查的结果是各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时,对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谁保管,具体的做法由各家银行决定。
2、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房产证就得抵押给银行,但房产证是由房管部门代理管理的,也就是房产证是抵押在房管部门这边。
3、由房管部门出具一份他项权证给银行,贷款人把贷款的钱还清了,再到银行去办理结清手续,然后拿着他项权证到房管部门去办理解押,就可以领取房产证。
4、有些银行规定,不收房本,有些银行要收走房本,具体各个银行不同,银行要收也只能给他们,否则就无法贷款或者换一个不收房本的银行,似乎没必要仅仅因为这个换银行。
(4)抵押权人能保存房产证吗扩展阅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伍』 将房产证交给债权人,可以起到抵押的作用吗
将房产证交给债权人
日常生活中,许多债务人认为在债务成立时,为担保债务的履版行,只要是将权房产证交给债权人,这就算是以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债权人了,如果在自己不能履行债务时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对自己作押的房屋进行债权变现。而作为债权人这一方,也会认为债务人的房产证在自己的手里,自己的债权有了保障。这种理解,在平常生活中常常见到,其实这是对房产抵押的错误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的规定,对于以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所谓的抵押权只有在抵押人将房屋进行抵押登记后才成立,也只有在抵押权成立后,债权人的债权才真正意义上有了保障。所以,许多人理解只要将房产证交给债权人就算是进行债务抵押的认识,是根本错误的。
『陆』 房产证上抵押权的问题
第二次到2010年8月说明他的房子在银行已经抵押了,你想买他的房子他需要拿你的首付去补他在银行欠的钱,也就是给这个房子解押才可以卖给你 不然的话这个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你应该提前问这个问题的 合同里面都有什么内容可以详细的说些吗?看能不能弥补
『柒』 房产证已设定抵押是什么意思
表明该房屋已经在房产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即使房产证在主人手里,未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抵押是有效的所以你最好不要接受这样的房子作为抵押。
根据《担保法》规定,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拓展资料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捌』 债权人(抵押权人)持有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的房产证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能否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的抵押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故担保法实施后有关房地产抵押应当严格适用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所成立的抵押合同没有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关系没有成立;同时,进行抵押的房地产必须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否则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在担保法生效之前成立的,抵押人已经将房产证或相关的权利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有没有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但抵押合同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抵押权的行使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双方对办理抵押登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造成合同不生效或者无效,抵押人存在过错时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