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化石可以通过拍卖公司买卖吗!违法吗!
是的。
国家规定禁止拍卖出土的化石。
现在通过高估藏品价,按藏品估价的百分之几收委托拍卖费用的骗子公司很多,要小心。
『贰』 我有树化石,该怎么出售,不要什么拍卖公司的
找工艺品店去推销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一: 行业划分
古董拍卖鉴定目前大部分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岛。藏家参与前一定多比较,多了解,祝您发财。
拍卖有风险,建议大家谨慎参与,顶级品牌单位近些年的真实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体不乐观。
有藏品大家尽量找古玩城老板去推销卖掉,或者摆地摊处理掉,“拍卖”属于有钱人参与的风险游戏,不适合普通老百姓参与,特别是天天给你打电话的公司,并不是你的藏品值钱,主要为收你的图录费,鉴定费、出关费、什么保证金等一个个陷阱等着你,国内正规单位,谁跟你啰嗦,谁给你打电话?个别收入低,经济困难的藏家,醒醒吧,几百万、几千万没那么好做梦。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二: 正确判断
藏友问某某公司是否正规?是不是骗子?可靠吗?
任何单位都是法制注册营业的,至于服务质量,收费的标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谨慎避免高收费,不成交造成的伤害。
特别是夸口说保证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骗费用的公司。
法律规定正规单位不能收购倒卖古董,其次个别单位以现金收购古董为名,让藏家先鉴定,真品就现金收购,其实他们没有买家,忽悠藏家交鉴定费后,藏品一鉴定,故意告诉你的东西是假的。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三: 畸形心态
因为很多知识匮乏、家庭困难的农民朋友在巨额估价的诱惑下,估价2000万的藏品,先交20万的服务费,他们想着只要我凑够20万,等于2000万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产的,变卖生产工具牲畜牛羊的,东凑西借的,把20万交给拍卖公司后,然后把工作辞了,田地也荒了,忙着去预定宝马名车,算计准备去买别墅,朝三暮四等钱换媳妇的都有。盲目参与导致家破人亡的事迹时有发生。
很简单的问题,很多藏家分析时就出问题了,试想一下,假如你委托四件东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万富翁,如果那么容易发财的话,干脆把房子卖掉委托上100件东西,最少成交两件,转500万也很划算,对不?
嘉德今年春拍,十副齐白石的画,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骗子吗,古董拍卖想成交就得多参与。
保利,嘉德为什么不收低端藏家的东西,因为成交了大家高兴,失败了大家说骗子,
缴费了,有些东西不容易成交,导致藏家很郁闷,下结论为骗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四: 合理的估价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价要合适,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在哪里都有机会交易。
【引用资料---青岛大前门集团拍卖】:关于藏品估价:通俗点说,你家有个漂亮闺女,嫁个普通人老百姓比较随便,嫁个村长,一个村里就一个村长,这个可以有机会,嫁给县长、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给市长、你觉得好嫁吗?-------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价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闺女嫁给省长那么简单,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卖百万、千万、无疑是把闺女必须要嫁给国家主席。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五: 比较实力
正规单位【像正规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办公室,藏品放在办公室与艺术大厅买家随到随看】除此之外,行业内95%的小拍卖单位,租个实际使用面积60平米的小办公室,藏品签订委托合同后,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湿的地下室里,不见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后等到拍卖的几天才拿出藏品,在宾馆、酒店花五六千元租个场地,着急上火的预展一两天走个形式等于完成拍卖活动,这种方式几乎没有卖东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六: 看服务
【引用资料-----新华锦拍卖】:拍卖公司是一个服务行业,要做的优秀首先做好服务,
满足各类藏家的需求,
第一:对于高端藏家:我们做高端星级服务
第二:对于经济困难摆地摊层次的低端藏家,【我们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中档次服务】让藏家轻松愉快参与,让艺术走进生活。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六: 注意合同合同陷阱
很多藏家受损失后,法律爱莫能助,这类藏家往往没有文化知识,看不懂合约,到时交了巨额服务费,受伤害后无法投诉,属于社会的可怜弱者,备受同情,但又无法帮扶,法律也无法帮助他们主持公道,因为签约合同后,视为满意接受服务,并承担后果。
『叁』 化石如何拍卖
买卖化石是违法的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古生物化石,加强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植物等遗体化石或者遗迹化石。
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在保护古生物化石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五条 国家对下列古生物化石和古生物化石产地实行重点保护:
(一)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
(二)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稀有的古脊椎动物化石;
(三)国内稀有或者在生物进化及分类中具有特殊意义的化石;
(四)大型的或者集中赋存的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
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名录,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告知发现地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遇有重要发现,发现地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组织编制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
第八条 对大型的或者集中赋存的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应当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古生物化石保护区。
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和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
古生物化石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了科学研究、教学和科学普及的需要,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内采掘古生物化石的,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在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采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外采掘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
古生物化石采掘评审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制定。
第十条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采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拟订古生物化石采掘方案,并将方案提交古生物化石专家进行评审。
古生物化石采掘方案应当包括采掘单位的基本情况、采掘目的、时间、地点、范围、数量和方式等。
第十一条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必须按照经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的采掘方案进行采掘活动,并在采掘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采掘获得的全部古生物化石清单报采掘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得将采掘获得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采掘获得的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应当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馆藏机构保存;确有需要的,可以由有关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保存。
第十三条 保存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必须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具备确保化石安全的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害等防护设施和技术条件。
第十四条 采掘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古生物化石的采掘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的,有权制止。
第十五条 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采掘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对造成破坏的土地,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
第十六条 因科学研究、教学、科普展览等,需将古生物化石运送出境的,由国土资源部发放出境证明。
对临时入境、复带出境的古生物化石的查验、复验,由国土资源部指定的机构负责;查验、复验相符的,由国土资源部发放出境证明。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的;
(二)未按照采掘方案进行采掘活动的;
(三)未将采掘报告提交备案的;
(四)未提交采掘的古生物化石清单或者提交虚假清单的;
(五)将采掘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经营活动的;
(六)故意损毁、破坏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产地以及采掘现场的。
第十八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肆』 拍卖会上有动物角化石没请问,走拍卖会的流程要怎么走
基本上没有。
因为化石是极极小众的收藏品,一般人不买的,不适合拍卖。
所以拍卖会上基本不会有。也不适合走拍卖会流程拍卖。
『伍』 化石拍卖该如何找拍卖行
不用找。
化石是极极小众的收藏品,一般人是不会买的,不适合拍卖。
所以找拍卖行也没什么用。
『陆』 古生物化石可以拍卖吗
古生物化石的市场流通,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保护经费缺乏、管理工作不到位所带来的化石资源损毁流失的问题,也能充分体现化石的自身价值,满足研究、收藏、欣赏等各种实际需求。但是,一旦市场监管不到位,流通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就会诱导违法分子乱采滥挖,给化石资源带来更大程度的破坏。因此,古生物化石市场流通是一把双刃剑,不能任意放开。此次《实施办法》对《条例》中古生物化石流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特别是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化石流通问题,予以了专章规定。
未经批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不得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买卖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买卖主体的限制。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实施办法》进一步强调,收藏单位不得将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不符合收藏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国有收藏单位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二是审批程序的限制。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收藏单位之间转让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交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申请表、转让合同、转让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以及接收方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古生物化石收藏条件的证明材料。为便于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流向,国土资源部还应当在批准申请前征求收藏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批准申请后,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柒』 化石可以自由买卖吗
化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化石。
化石是特殊商品,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经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3级化石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市场,一般化石可进入指定的市场销售。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和销售古生物化石,经营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当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古生物化石经营审批手续,确定等级,并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古生物化石市场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市场登记证》后,方可开业。经批准经营化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政府批准的化石交易市场进行销售。
化石经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越经营项目;
2.接受化石经营情况检查;
3.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对化石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经批准有收购化石资格的化石经营单位,有义务在商业活动中收集流散在社会的化石。并按规定对收购的化石登记备案,交省化石鉴定委员会鉴定。
化石收购中经鉴定为1-3级的化石,应有偿交化石博物馆、化石科研机构、化石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收藏,经批准的甲级经销单位有权收购1—3级化石,乙级化石经销单位只能收购一般化石。
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甲级经销单位可对2—3级化石进行销售,经公证可对一级化石进行拍卖。1—3级化石商品应加盖鉴定防伪标识。乙级化石经营单位只能销售一般化石。
化石销售价格应接受化石资源管理部门指导,严禁牟取暴利和低价倾销。
私人收藏1-3级化石应到化石管理部门登记,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发放收藏证书。
公安、工商、海关依法没收追缴的化石,在结案后按规定移交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化石出境,由省化石资源保护管理部门查验化石种类、化石来源,经省化石鉴定委员会鉴定,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化石出境许可证,海关根据化石出境许可凭证和国家海关有关规定查验放行。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保护化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取缔非法经营化石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收购、贩运、走私化石。
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经营化石,超越批准范围经营1—3级化石,未经批准收购化石,进行化石黑市交易走私的,按《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捌』 化石可以拍卖交易吗可以卖吗犯法吗
出土的不行。
违法。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