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唯一的一套房产能否抵押贷款银行是否可以拍卖
如果对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这套房产抵押,拍卖都可以的。
抵押房产可以对内银行借款,数额约容为银行对房产估值地70%,而且还拥有这套房产地使用权,可以用这些资金做投资赚大钱,以抵押的银行的钱为本金;拍卖的话就相当于一锤定音,你个人确定用合适的价格把这些房产拍卖出去,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合适的时间地点把相关材料首手续交接,之后就不再对这套房地产负责,没有任何所有权。
㈡ 被抵押的唯一住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
可以拍卖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其中规定:只要已经依法设立了抵押的住房,如果不能还债,都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是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唯一住房),给6个月宽限期。如果到了宽限期不交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从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
【回答】
100平米的房子四口人住,双方父母都没有房产【提问】
规定中还提到,如果强制迁出的时候,债务人及其家属无法自己解决居住问题,经法院核实,可以由债主为债务人提供临时住房,标准参照廉租房。至于租金,由法院参照当时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预留租金通常为1-5年。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 【回答】
规定中还提到,如果强制迁出的时候,债务人及其家属无法自己解决居住问题,经法院核实,可以由债主为债务人提供临时住房,标准参照廉租房。至于租金,由法院参照当时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预留租金通常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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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期间在协商还款还有可能吗【提问】
你只要及时把债务还清,法院就不会拍卖你抵押的房子的哦。否则的话,是没有办法的。【回答】
住不了是么,唯一住房不是可以查封吗【提问】
可以查封的。这个按照法律规定来说,只要你抵押的房产,没有及时把债务还清,法院都有权拍卖。【回答】
㈢ 唯一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吗
根据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社会上许多人认为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不得执行”。此认识给法院执行难雪上加霜,使一部分不良债务人自以为有了逃避法律责任的“尚方宝剑”。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对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误读,有必要在法理上予以澄清。
一、对司法解释的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此条规定对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房产是有限定条件的,是指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不是指一套房屋不能执行。为了进一步明确可执行房屋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显然最高院司法解释强调的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并没有提及一套房屋就不能执行。否则会出现债务人居住一套豪宅甚至别墅,却不能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的荒唐局面。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房屋不能执行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被执行人的生存权,而不是保护其享受超过生存权以外的居住条件。
二、对一套房屋执行的必要性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信用缺失是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司法强制措施是保障社会信用的最后一道屏障。房产是公民个人最重要的生活资料,也是确立其市场信誉的重要依据,如果司法强制措施对一套房屋不能采取,那么就会出现恶意逃债者居住超过生活必需的房产,而法律对其无可奈何的局面,这对享有合法债权的申请人是极其不公平的,也不利于维护法制秩序。特别是在基层法院,许多执行案件是交通肇事、伤害、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案等,有的申请执行人没有房屋,有的被执行人的房屋是申请执行人的钱购买的。有不少申请执行人无钱看病,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同样面临生存权问题,而且是债权和生存权的竞合。在强制执行时平衡利益和注重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因此不论是站在维护市场法制秩序的角度,还是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对于超过生存必需限度的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屋进行强制执行都是必要的。
三、对一套房产的执行方法
首先应当确立予以执行的标准,此标准应当严格按《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予以确定,也就是所拟执行的房屋是否超过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对于具体标准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致,对于最低生活标准的衡量是难以统一的,如同人身损害赔偿中社会平均工资各地无法统一相同。故此对于最低生活标准房屋的衡量应当根据各地标准予以执行,可以参考当地廉租住房标准和经济适用房标准等予以衡量,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了积极而有效的探讨,确定以人均住房8平方米作为最低住房标准的依据,极大的提高了法院确认执行标准的效率。
其次可采取置换或租赁两种执行方法予以执行。对于能够采取置换方式执行的,可以采取大面积房置换小面积房,好地段房置换差地段房,高价房置换低价房等方式予以执行;不具备置换条件的也可以采取给被执行人租赁一定面积的房屋予以执行,租赁时间以半年到两年为宜。
第三执行的程序。第一步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所拟执行的房产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第二步对拟执行房产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以确定其价值;第三步对拟执行房产依法予以拍卖;第四步落实置换房。对此可采取多种方式:首先考虑由被执行人自行落实,在拍卖款中扣除执行款及有关费用后将余款还给被执行人或留下按当时当地的不高于平均价以最低保障条件将安置款交由被执行人自行落实;其次在被执行人无法告知或不配合的情况下则由执行法院予以落实;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代为落实,但必须经执行法院审查认可。对于采取租赁方式的,租赁房屋的落实按照上述置换方式予以落实,同时由法院用拍卖款设立一个租房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支付被执行人租房生活的费用。第五步强制被执行人迁到置换或租赁的房屋,把拍卖房产交付买受人。
第四、对于银行的抵押权的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该规定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在实际操作中的方式。
综上: “一套房产不能执行”、“有抵押权的房屋不得拍卖”的认识是对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误读,对一套房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具体实务中既要注意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存权,又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的人的债权,必须在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和被执行人的利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注重执行实效。
㈣ 唯一一套住房法院能强制执行拍卖吗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版行人名下的权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㈤ 按揭的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拍卖吗,怎么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进行处理。但如果面积比较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但按揭贷款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对房屋的拍卖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拍卖款应当先归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能用于偿还债务。
㈥ 个人唯一房产已抵押,若不还款债权人可否拍卖该房产[求助]
如果逾期无法清偿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法院拍卖房屋以实现债权!
哦,忘了,根据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可以查封、不得拍卖!
既然是个人唯一房产,不能拍卖。
在实际操作中是复杂的,你需要证明该房产乃生活必须,否则只要能保证你生活需要,法院仍可变通执行。
哦,
如果证明了是生活必须的,是不是法院就不能拍卖了??
怎么样才能说明是生活必须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人均居住面积是多少才能算是生活必须呢?
不能拍卖
我现在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叔欠了我爸的钱,他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们家的,现在可不可以这间屋子先给他住,我们就通过法院把他新建的房子拿去拍卖.谢谢!
高法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不能拍卖。同意第4楼的观点!!
不能,否则,最高法院的解释毫无实际意义。
㈦ 唯一房产民间抵押公证可以拍卖吗
不能,
但如果你抵给人家的房子没有过户,或者在法院查封后处分另一处住房,就不能算是生活必需的住房了。如果你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㈧ 唯一住房做了抵押,法院可以拍卖吗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内住房和商业用房;容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㈨ 唯一住房做了抵押!法院可以拍卖吗怎么才能让债权人卖不了
法院可以拍卖,你除了还钱没有办法。因为拍卖的时间,价格、购房者你都没办法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