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公司将股权抵押后还可以将房产抵押吗(急)
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股东抵押了股权与公司抵押财产是两回事,分开理解即可
㈡ 股权质押后,房产可以做抵押吗
一切又价值的财产都可以抵押
㈢ 房地产商股权质押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有一定的风险。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通常为了融资,会采用低压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获得银行贷款,等房子销售完毕之后,再进行还款。这样开发商可以以极小的资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其中的风险体现在开发商如果不能在合同周期之内完成销售,有可能造成不能还贷,造成银行和购房者的冲突。
所以碰到这种情况,最好选择有品牌、信誉好、资金充足实力强的大品牌开发商,像腾讯众创空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2)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
但是如果地是先抵押后建的房子,房屋的价值不在抵押的范围之内。
如果发现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购房人该如何处理呢?需要告诉购房人的是:被抵押的房地产不一定不能买。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在通知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应将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告知受让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销售(预售)登记、产权过户时,必须取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的同意,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的书面信函。但是认为“办理了销售(预售)登记的房屋就不会出现问题”的观点是不恰当的,因为根据前面的房地产法律知识我们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抵押权人放弃了抵押权。
作为购房人,如果需要购买此类房屋的话,可以参考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付款方式是现金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将与所购房地产抵押部分相应的购房款全部或者部分直接交给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解除对于该部分房产的抵押。
2.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贷款,而贷款银行与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不是同一银行的话,可以约定,由贷款银行将款项的全部或者部分直接支付给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后者在收到该部分款项后,应当解除对所购房产相应部分的抵押。
3.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与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是同一银行的话,这种情况相对比较简单,银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对所贷款项进行适当处理,同时会间接地降低购房人的抵押风险。
㈣ 房地产公司将股权抵押后还可以将房产抵押吗(
答复:详来细分析这个问题源?
按公司的股权交易暂行条例执行上市公司《股东法》政策决议,和按国家政策实施《担保法》及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或现将房地产公司持有法人代表资格或董事局股东成员,以集团公司宣布倒闭之后,应该由当地市、县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控诉等处理善后事宜,和按国家政策实施公司《破产法》及法律法规条例执行,以集团公司账务清单核算汇总数据报表,或现将房地产公司(法人、股东成员)全部固定资产总额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进行独立核算汇总数据报表,或将房地产公司(法人、股东成员)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产权、房产)以行政资源关系,通过拍买交易公司进行公开拍买。
谢谢!
㈤ 房地产公司将股权抵押后还可以将房产抵押吗
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股东抵押了股权与公司抵押财产是两回事,分开理解即可
股权质押就是拿你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别人进行贷款
房产抵押就是把你的房子抵押给别人进行贷款
㈥ 公司股权质押后,公司房产还能再次进行质押吗
请教一下老师、比如开发商股权百分百质押给银行,请问公司名下在建工程及土地还能不能继续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
㈦ 公司将股权质押后,还能将房产再向他人抵押吗
可以,有所有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