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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机关

发布时间: 2021-11-02 09:31:15

⑴ 办理房产证的部门叫什么

办理房产证一般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2、提交各类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等。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所购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三)本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对于已婚的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二人婚姻证名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如果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对于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个人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⑵ 办理房产证需要去哪些部门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全部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安徽集体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安徽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6、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安徽集体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⑶ 房产证是到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版政主管部门负责房权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3)房产证登记机关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⑷ 房产证办理要到什么部门办理

房管局。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局职责范围: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4)房产证登记机关扩展阅读: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⑸ 房产证的发证机关就是登记机关吗

一、是的。

今后,房产证的登记要改为不动产证了。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内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容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所以不动产证的发证机关就是登记机关。

二、法律依据:按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⑹ 房屋产权证由什么机关发放

房屋产权证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具并发放。

房屋产权证办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产权人需准备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年满十八岁以下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4、契税发票上报联;

5、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二联。

二、开发公司需准备资料:

1、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

2、商品房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

3、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授权委托书。

(6)房产证登记机关扩展阅读:

房屋产权证的办证流程:

1、登记收件

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5、收费发证。

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⑺ 办理房产证到哪个部门

办理房产证到哪个部门;办理房产证是到市 (区)县级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

因为只有市(区)县级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才有权办理房产证,其它部门是无权办理的。

⑻ 关于房产证,发证机关和填发单位有什么不同

发证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是表示晋中市人民政府对持证人房产权利的确认,填发单位“晋中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是表示持证人的房产权利由该“登记发证办公室”代表晋中市人民政府对房产权利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代表市政府填发该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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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的效力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对房屋等大宗财产的管理,是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如房监所)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登记,最后向房屋所有权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通过这样的权属管理模式,较好地杜绝了一房多主、一房多卖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风险。

但是,现实生活中,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依然存在产权争议的现象,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这类案件,法官们也有截然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对已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产权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告之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政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

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产权争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因为这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争议,且房屋产权证书只是证明房屋权属的初步证据,其记载的内容是否被法院采信,需法院审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