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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拍卖

发布时间: 2021-11-02 04:40:27

Ⅰ 外贸新手刚学外贸不知从何学起,那些是重点,外贸出口流程是什么

一:外贸新手学习外贸的重点和应该学习什么:
1.掌握进出口业务流程
2. 熟悉运用网络资源宣传企业及产品的基本方法。
3. 掌握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过程,掌握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环节的英文函电写作技巧。
4. 掌握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其中着重熟悉FOB、CFR(CNF/C&F)、CIF术语的细节与运用技巧。
5. 掌握并灵活使用主要结算方式,了解L/C、T/T、D/P、D/A的方式运用。
6. 掌握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核算,熟悉控制成本、扩大利润的各种基本方法。
7. 掌握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条款的商订与履行。
8. 掌握履约进度控制的基本技巧,正确估算各项工作的时间。
9. 掌握进出口公司与贸易相关各机构间来往函电、证件等知识的实际处理。
10. 掌握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款等内容。
11. 掌握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程序,熟悉海洋运输和航空运输方式的具体操作及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的作用。
12.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以及如何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减少风险。
13. 掌握主要进出口单据的缮制与运用技巧。出口单据包括:形式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国际海运委托书、国际空运委托书、申请鉴定表、出境货物报检单、一般原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投保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托收委托书、出口押汇申请书、汇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送审登记表
所谓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买卖双方,从事货物、劳务或技术等交易的行为。双方协商约定,卖方应将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买方,而买方则应将货物价款或等值物品交付给卖方。
各国之所以能进行互通有无的国际贸易,这是因为世界各国(或各地区)所蕴藏的自然资源不同,人民禀赋有别,生产技能精拙不一,必须藉由国际贸易做有效的调配、分工与利用。
货品由本国卖到他国,称为出口(Export);货品由他国买入本国,则称为进口(Import)。
二.国际贸易的种类:
1.依货物动向分: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将本国所生(出)产的产品卖到外国去,得到的是外国所支付货款的外汇。出口贸易不一定是货物,有可能是技术、专利、知识等。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自外国买进他国生产的产品,而不论此产品是否该出口国所生产。
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一笔交易的成立必有买方与卖方,就买方立场而言,该笔交易就是进口贸易;而就卖方立场而言,则是出口贸易。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货物由出口国输往进口国的运送途中,必须经过第三国,对第三国而言,该笔交易即视为过境贸易。
(4)转口贸易(Intermediary Trade): 是指货物自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过程中,须经由第三国或第三地卸下、储存、重组或改装后,再转运到进口国,这种交易方式称为转口贸易。
2.依货物形态分:
(1)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 交易商品如果是有体积、有重量的有形货物,例如成衣、食品、水泥等,称为有形贸易,有形贸易必须经过海关进出口通关。
(2)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 交易的商品如果是无形的劳务或服务的提供,例如运输、保险、金融等,则称为无形贸易。
3.依贸易途径分: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指进出口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中间并无第三者介入,货物或货款也不经过第三地。
(2)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指进出口买卖双方并非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透过第三人(佣金代理商)的媒介,间接完成两国之间的贸易。佣金商以服务换取佣金,本身不负盈亏责任。
(3)三角贸易(Triangular Trade): 指输出国的出口商并未与输入国的进口商直接订约,而是由第三国的中间商以买方的地位与出口商订立购货合同,再以卖方的地位与进口商订立售货合同,从支付的货款中赚取差额利润,但货物则直接从输出国运到输入国。
三.国际贸易交易方式:
一类是单纯销售方式,如逐笔售定、包销(Exclusive Sale)、代理(Agency)、招投标(Invitation to Tender & Submission of Tender)、寄售(Consignment)、拍卖(Auction)、展卖(Fairs and Sales)等;
另一类是销售和生产融资结合起来的方式,如加工贸易(Processing Trade)、对等贸易(Counter Trade)、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租赁贸易(Renting Trade)、商品期货交易(Futures Trading)等。
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贸易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贸易方式。
四.交易前的准备
(1)国际市场调研:
随着经济全球化或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全球商品贸易竞争日趋激烈。
从整体上看,国际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这对生产商、销售商及出口商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何满足全球不同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是其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因此,在从事交易活动之前,必须进行深入的国际市场调研,广泛收集国外市场资料,了解特定市场上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与消费习惯,摸清特定商品在该市场上是否适销,是否存在同类产品的竞争,同类产品是否具有竞争优势以及价格变动趋势等问题。
此外,还要对市场所在地的进口管制、外汇管制及海关制度等情况做认真分析,然后才能选择一个较为适当的销售市场,达成交易。
(2)寻找贸易伙伴:
经过国际市场调研,掌握了目标市场的基本情况和消费者需求后,下一步就要从该市场上寻找贸易伙伴,提出建立贸易关系。贸易伙伴的选择是交易的开始,这是贸易中的非常非常的重要环节。
(3)做好广告宣传:
广告宣传的目的是向国外客户及消费者介绍企业自身或其所经营的商品,使之了解企业信息,商品的性能、特点等,以便扩大销售数量,提高售价,得到更多的贸易机会。
目前最有效最直接最廉价的广告就是通过互联网SEO优化自己的网站,让网站再GOOGLE搜索中排名在同类产品的第一页。
再有就是通过参展,但是展位费还是很贵的。
五.交易磋商
(1)交易磋商的基本概念:
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经济利益,求得一致,达成交易。
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磋商有明确的内容和规范的程序。交易磋商的过程,是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确立契约关系的过程。
双方在交易磋商的过程中,即在达成交易之前,就对自已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程序的合法性,保证了所达成的合同法律上的有效性。
(2)交易磋商的一般环节: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E-MAIL. 传真、电传或信函)。
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
(3)交易磋商的应用:
交易磋商主要通过现代通讯来进行,发送邮件的前提是必须已经与贸易伙伴建立贸易关系。
六.报价核算:出口报价、进口核算, 签订合同
(1)合同的形式: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名称没有特定的限制,我国的外贸实践中,主要采用的有合同和确认书这两种形式,此外,协议书(Agreement)和备忘录(Memoranm)也有用的,有时国外客户还将他们拟制的订单或定单要求我方签署。
(2)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合同的约首、本文和约尾,而这三个部分又各自包含不同的内容。
(3)签订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在进入业务磋商阶段的业务,可由出口商起草合同并发给进口商签字确认。
七. 申请开证:信用证方式下,合同签订后,进口商应填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八.审核信用证:进口地银行开立信用证,并通过出口地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后,出口商应认真审核信用证。
信用证审核无误,即可开始备货、装运等事宜;如信用证有误,可要求进口商及时修改信用证。
九. 备货: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的支付方式为信用证,通常会等出口商接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应开始准备货物,并依约定日期(信用证规定的最后装船期限之前)将货品装船出运。
货物的生产过程往往要花一段时间,因此出口商应配合装运期限,事先做好妥善的安排。
十.租船订舱:完成备货后,出口商即应根据相应的船期,配合装运期限进行订舱(在FOB术语下,应由进口商先指定外运公司),经外运公司接受后发给配舱通知(海运)或进仓通知单(空运),凭以填制其他单据,办理出口报关及装运手续。
十一.出口报检(如果是法检商品或者需要):出口商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xport Inspection),并备齐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出口检验。
检验机构经对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根据出口商的要求,签发相应的商检证书,如品质证书、健康证书等。
十二. 投保:在CIF术语下,保险由出口商办理,出口商须填写“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Application),并附商业发票向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公司承保后,签发“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给出口商。
在FOB或CFR术语下,则应由进口商办理保险。
十三. 出口报关:出口商填妥“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备齐相关文件向海关投单报关。海关审核单据无误后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签发加盖验讫章的核销单、报关单(绿色收汇核销联)与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给出口商,以便其办理核销与退税(目前无纸化报关,这些都在网上办理,核销都是海关网上传递给国税局网络系统)。
十四. 装运 通关手续完成后,货物即装船出运,出口商应及时向进口商发送装运通知。
十五. 交单/出口押汇:货物装运出口后,出口商备妥相关文件,并签发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Bill of Exchange),向出口地银行交单(Negotiation)。
除此之外,在远期信用证或托收方式下,还可以出口单据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以便提前收汇,取得融资。
出口收汇核销:出口商收汇后,凭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他相关文件向外管局办理核销,办理完成后,外管局发还出口收汇核销单(第三联)。
(注:现在无纸化办公后,这些收汇核销由银行通过网络直接传递给外管局,无需企业办理)
十六. 出口退税:核销完成后,出口商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网上传递)、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网上传递)增值税发票与出口商业发票前往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

Ⅱ 请问报关中用到的SO和FO是什么

FO

FO(Free out) 是船方不负担卸货费的意思,是海关常用的专有词。

SO
SHIPPING ORDER(装货单,定舱单,定舱委托书,叫什么的都有)

Ⅲ 产地证怎么做

你们企业要是自己不经常申请。可以委托我们帮你去申请产地证书

原产地注册登记须知

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检务处产地证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注册登记时,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审核和调查,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

(一)申请企业资格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3.国外企业、商社常住中国代表机构;
4.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
5.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
6.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的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

(二)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生产企业:
1. 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批准证书正本或是副本(主要是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是对外贸易登记备案表或是资格证书正本或是副本(私营企业及其他)(原件及复印件)
4. 申领员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时或变更申领员时提供)
5. 生产工艺流程(A4纸打印并盖上公章)
6. 生产原料情况说明(A4纸打印并盖上公章,需列明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原料、生产原料的来源)
7. 原材料采购的最新增值税发票,有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需附海关加工手册复印件。
注:若原材料从贸易公司购买请同时提供能证明产地的其他资料(中间商出具产地证明、材质证明等)
8. 成本明细表(加盖公章)(表格下载见本栏相关内容)
9. 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下载见本栏相关内容)
外贸公司:
1. 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批准证书正本或是副本(主要是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是对外贸易登记备案表或是资格证书正本或是副本(私营企业及其他)(原件及复印件)
4. 申领员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时提供)
5. 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实地调查主要内容:
签证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一周左右安排时间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1.生产加工单位的性质、经营管理和设备等状况
2.生产出口商品的能力和加工工序情况
3.所用原料、零部件以及包装物料的来源及所占比例
4.完成检验和最终包装的情况
5.出口产品的包装、商标及唛头情况
6.其他需要调查的

(四)审核合格的企业,可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以下手续:
1.缴纳注册费500元;
2.领取产地证注册登记证和证书号;
3.通过相关软件网上申报产地证;

(五)企业信息变更手续
变更公司名称或是企业法人代表,需要提供资料和注册登记资料相同

Ⅳ 普遍优惠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惠制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从发展中国家(受惠国)进口某些适合的产品时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惠待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对我国实行普惠制。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产地标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 FORM 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 A 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FORM A 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 A 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根据国家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Ⅳ 青岛开发区贸促会电话`` 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适合哪个国家有什么政策!~

原产地证书种类及适用国家
一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 u% J3 I+ y" X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其他:中国单方面对非洲最不发达的30国关税减让
中国与捷克 中国与新加坡 中国与香港和澳门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4.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 W& i2 k/ j/ [, _$ a9 B2 h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如果说是信用证要求提供产地证 或者只是普通的证明产地的 一般提供一般产地证就可 如果想享受相关优惠协定的税率 那就得去商检局办理FORM格式的产地证了
青岛开发区贸促会在区政府 办产地证 需要注册 年费500 每一份产地证30元 电话不记得了 在办公室里 没法查
我也在青岛开发区 有什么其他问题 可以直接联系我

Ⅵ 请问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的程序,以及有关的书籍

之前做单证的时候搜集的一些资料。产地证要看楼主要申请哪种的了!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商事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在我国,它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使馆认证的含义: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盖章认证的做法,就叫“使馆认证”。

客户办理产地证所需材料:装箱单和发票或提单扫描件
关于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一般原产地证(C/O):适合各种原产于中国的货物,有两个机构可以出具一个是贸促会(商会)另一个是商检局(检验机构)出具。5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其中常用的包括:1、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适用于欧盟国家,给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给惠国38个,其中欧盟27国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老欧盟)
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新欧盟)
实施一个统一的欧盟普惠制方案,以下11个国家实施单独的普惠制方案:澳大利亚 加拿大 日本 白俄罗斯 土耳其 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 乌克兰 新西兰 挪威 瑞士。此证书办理进口时可以享受优惠的关税待遇,通常有一些特定的商品或欧盟国家,可以出具但进口商也不要求,也许一些国家清关的特殊性导致的。2、《亚太贸易协定》: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10个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巴基斯坦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FORM F):智利以上原产地证由商检局出具。针对做纺织品的还有一种专门的原产地证书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适用于经营纺织品并且是欧盟国家的进口商,出具机构一般是当地的外经贸主管部门。进口纺织品的意大利的客人一般比较认这种产地证。原产地证在贸易中是必备文件之一,掌握它的性质用途是很重要的,一般以上列举的原产地证是比较常见,每一个机构都有针对性的系统来规范其出具内容和要求,商检局一般用九城系统进行网上录入审批签证,贸促会也有专门的系统,外经贸委采用电子商务中心的电子钥匙进行申报,审批。下面介以大连商检局为例,介绍办理原产地证流程:1、 企业必须在商检局的产地证部门进行备案,提供一个手签员,并同时安装九城公司的软件。2、 商检局审查提供的备案资料,合格后可以得到注册号,而且每年在注册日期的时候还要进行年审。3、 大连对手签员的管理比较严格,参加学习班从临时的才能改为正式的手签员。4、 联系九城公司安装软件,一切准备完毕后,就到录证,发证,审证,取证了。5、 在证书录入前,找一个记录本,将主要信息记录下来,目地是将来保证证书号不能重复。记录内容包括:证书号,发票号,日期等主要信息。6、 熟悉软件得经过一段时间了,这个软件包括了商检局的大部分业务。7、 在录入时记住一个原则,就是所在黄色注明的地方是必须录入的。录入完后利用打印证书功能,检查证书内容有没有单词数量错误等。8、 先选择在发送,发证过程切记重复发送,必须看到报文收到回执后才能确认发证成功。9、 等待商检人员审核发送的证书内容,如果有问题他们会写出原因,查找相应栏目是否有问题,修改后在发送。10、 常见问题:运输细节,对应证书第三栏,中文品名与商品编码不符。11、 一处细节须要注意的就是:一般产地证中所有关于货物描述的内容都打在证书星号以上,但FORMA 除包装数量以外的内容都要打在星号以下,所以要想注明信用证号之类 内容时必须打在特殊条款里。这个是大连这边的要求,不知道其它地方是怎么要求的。12、 收到审核正确的回执后,就可以去取证了,取证时要提供一张出口发票,并将证书打印出来,我通常将系统中的随符发票打印出来,盖上结汇印和公章,别忘了在证书上 盖上公司的英文章,这个章可以另刻一个,纯英文或中英文对照的。 对了,千万别忘了签上手签员的大名啊!
申办原产地证明书一、 注册登记与申核申请单位须向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签证机构审核合格后,享有申办原产地证资格。办理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1)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或经年审过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影印一份; (2)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影印件一份; (3)填写《申请中华人民共各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注册有效期为一年,以注册日年度为限。期满经年度审核合格的,续展一年。二、产地证书的申领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企业经注册登记后,其授权及委派的手签员和申领员应接受稚机构的业务培训,并由申领员前往签证机构申领。申请产地证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签发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申办原产证申请,但如遇特殊情况,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明书和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书:1)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2) 商业发票及提单、报关单。货物出运后申请原产地证,证书第十一栏应为实际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签证机构须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OSPECTIVLY”印章。四、 签发签证机构接受企业在网上申领原产地证,企业可通过系统输入发票、原产地证等相关原始资料或数据,在保存并发送后,系统能够根据原产地证规则即时校验,将原产地证的申领住处发送到贸促会进行实进审证。并将审核结果回送到企业端显现。签证机构将及时签发经网上审核合格的原产地证书。

Ⅶ 名词解释:普惠制

普惠制(GSP)全称普遍优惠制,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从发展中国家(受惠国)进口某些适合的产品时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惠待遇,是世界上32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给予的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这项政策有利于帮助受惠国增加出口,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普惠制的产生
二次大战后,新独立国家经济脆弱,难以打破关税壁垒,贸易逆差巨大,负债累累。它们虽然大都参加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在关税上与发达国家享受同样最惠国待遇,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公平,在水平不同国家之间实际上是不公平的。1964年联合国贸发会议举行第一届会议,77个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给予更优惠的关税待遇。 经多次磋商,1968年3月第二届贸发会议通过了《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至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及半制成品予以优惠进口或免税进口》的决议,确定了普惠制的原则、目标和实施期限,并成立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 但是,发达国家不愿执行统一的普惠制,1970年10月决定由各发达国家制定自己的给惠方案,每个方案有效期10年。1971年欧洲经济共同体率先实施普惠制方案。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已得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实行的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的原则、目标、作用
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①普遍的,即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②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③非互惠的,即非对等的,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优惠。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产地标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 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FORMA 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根据国家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基本程序是:
一、注册登记。由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的企业(公司)事先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1)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由申请签证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该单位人员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请及手签事宜的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签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两张。
上述证件,经商检机构初步审核后,发给《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和《普惠制FORA 原产地证书申报人注册登记卡》各—式二份,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递交商检机构审核。商检机构确认该单位具有申请签证资格后将准予注册,申请单位应在同时交付规定的注册费。之后,由商检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对普惠制申请手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申报证件。申报人可在当年度内凭证向各地商检机构办理普惠制申请签证业务。注册地商检机构每二年对已注册单位及申请手签人员进行复查。
二、申请出证。申报手签人在本批货物出运前五日到商检机构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时一般应提交:
(1)《普惠制产地证书申请书》一份;
(2)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3)装箱单一份;
(4)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套;
(5)对含有进口成份的出口商品申请签证,申请人应填写《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单》;
(6)商检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如信用证、合同、报关单等),并如实解答商检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对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将派员到生产现场作例行调查。对非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对申报内容有疑问,或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派员对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查。作上述调查后,商检机构将填写《出口企业(或生产厂)普惠制签证调查记录》,以此作为是否同意签证的依据。被调查或抽查的单位有义务积极协助商检人员进行查核,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和工作条件。
三、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在调查或抽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单证,无误后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交申请单位。
注:产品所用的原料或零部件全部或部分是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进口,并已在上述四国交纳了出口关税,产品销往该四国,并按规定能够享受普惠制优惠待遇时,申请单位还需提供该四国公司或商社签发的有关原料、零部件的出口商业发票。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Ⅷ 普遍优惠制具体内容

普惠制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从发展中国家(受惠国)进口某些适合的产品时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惠待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对我国实行普惠制。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产地标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 FORM 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 A 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FORM A 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 A 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根据国家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Ⅸ 产地证怎样注册

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检务处产地证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注册登记时,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审核和调查,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

(一)申请企业资格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3.国外企业、商社常住中国代表机构;

4.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

5.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

6.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的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

(二)办理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进出口经权资格批准证书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4. 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5. 原产地调查记录表

6. 产品所用的原辅料、零部件的进料发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料

签证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一周内安排时间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三)实地调查主要内容:

1.生产加工单位的性质、经营管理和设备等状况

2.生产出口商品的能力和加工工序情况

3.所用原料、零部件以及包装物料的来源及所占比例

4.完成检验和最终包装的情况

5.出口产品的包装、商标及唛头情况

6.其他

(四)审核合格的企业,可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以下手续:

1.缴纳注册费500元;

2.领取产地证注册登记证和证书号;

3.通过网上申报产地证;

(五)年审

自注册之日起满一年需办理年审,产地证年审要求如下:

1.每年三月从网上下载并填写《产地证注册登记表》,携带产地证注册登记证;

2.同时提交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复印件);

3.其他需要资料;

4.连续两年不办理年审的单位,将取消其产地证注册。

(六)申领员变更手续
来办理产地证申领手续的人员须在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若人员变动,请办理申领员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