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在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一套房产时,未通知被执行人,也未给曾给予房屋租赁费用的该如何申请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直接申诉,要是没有人接你可以去当地市法院或省法院,你也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看看怎么办,希望可以帮到你
B. 法院拍卖固定资产,没通知被告可以吗
只要是法院拍卖的,他一般都会在网上公布,只要公布了,就是可以不通知被告的
C. 轮后查封债务人的财产,首封法院拍卖后,未通知债权人参与分配,债权人因此的损失该由谁负责承担
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当部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具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是否继续享有该权利?被执行人为法人时,债权人是否可以通过参与分配制度实现自己的债权?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的分析。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后,针对被保全的财产,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理论上存在争议,张志胜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特定情形下,公司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而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债务清偿。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D. 拍卖中 法院没有通知被执行人到场 拍卖是否有
是问被执行人没到场拍卖是不是有效?两个字:有效。一般在拍卖前法院会告知案件当事人,包括公告、函告、电话等,而且拍卖公告本身也是告知方式之一,很有可能是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收到信息罢了。
E. 法院强制拍卖房屋时没有通知承租人,事后承租人知道后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然告农机公司和拍卖行,告法院不是找抽?
法律上说,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也应是农机公司和拍卖公司
F. 法院执行法官在没通知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把房产拍卖了,并且所有法律文书是别人代签字,符合法律程序吗
执行异议可以提出,要经执行听证程序。如果你未收到执行通知和查封、评估、拍卖通知,应在执行异议申请中提出。请求法院听证。另外,如果执行标的经过听证程序后符合法律规定,你的执行异议肯定被驳回。
G. 法院拍卖房产拍卖必须通知当事人吗
法院拍卖房产时应该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专十二条属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H. 房屋被拍卖,法院没通知。竞拍者上门换锁。被执行人如何维权
您好:
如果法院没有通知您们被执行拍卖的事情,则法院存在程序的瑕疵,并且在您们是唯一住房的情况下,一般也是不能拍卖的。建议及时和承办的法官进行联系,或者向其庭长反映情况。
I. 法院把债务人的房子拍卖了没有通知其他债权人直接给了一个债权人可以吗
你好,你们是同一个案件吗?如果不是,领走款的债权人应该是做了诉讼财产保全,先查封了债务人的房产,法院才会这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