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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拍卖

发布时间: 2021-10-31 18:13:54

A. 首次拍卖流拍后可否不再评估并重新拍卖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一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B. 法院拍卖房子重新拍卖和第二次拍卖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
重新拍卖,指上一次因某些原因暂停拍卖,现在影响的原因过版去了,所以房产权重新拍卖。
第二次拍卖,指上一次拍卖流拍了,现在进行第二次拍卖。一般会调整拍卖价,最低调整幅度不能超过上一次拍卖流拍价的20%。

C. 查一下,廊坊市,鑫发拍卖有限公司,是国家正规拍卖公司吗

廊坊市新发拍卖有限公司是国家的正规拍卖公司,有相关手续。廊坊市新发拍卖有限公司是国家的正规拍卖公司,有相关手续。

D. 拍卖公示期

你所说的拍卖公期是不一定的!拍卖公期主要看你要竟买的标的是由谁委托的专.
你所说的这个拍品如果是法院等法治机属构委托强制拍卖的话,公告周期是15天.就是说从第一次发拍卖公告15天后才能拍卖.拍品若没拍卖出去,拍卖公司要将拍品拍卖情况反映给法院,法院会将拍品的起拍价降低20%后继续拍卖.算上降价的日期和公告日期(展样日期)大概要16到20天吧.强调的是法院等机构委托的拍品在没人竞买的情况下只降三次价,所以你要把握好时机.如果是个人 企业或其他机构委托的话,周期大约是在8到10天或更长,这个比较随意,主要看委托方是什么要求.但是拍品的起拍价不固定,降低的话幅度也不会太大!
呵呵!我从事过拍卖行业,个人经验,希望能帮到你吧!
祝你竞买成功!~~~

E. 如何在淘宝里把一口价的商品改成拍卖呢

淘宝发布宝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拍卖一种是一口价,两种不相干,一个商品可以用两种方式同时上架,那么卖家可以直接复制一口价的详情页填过去,所有信息复制过去。从而达到卖家想要的效果,这个售卖方式是不能改的,不能相互转换的。拍卖一般都是给店铺起引流作用,实际上是亏本卖出去。

F. 淘宝上的拍卖是什么意思

拍卖是卖家在拍卖网站上缴纳一定保证金,取得拍卖资质后,卖家设置最低版起价,买权家缴纳拍卖保证金后,进行加价竞拍的一种销售模式,最后价格最高者获得购买权利,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款项。

淘宝拍卖/淘宝拍卖会现在有增价拍、荷兰拍、降价拍三种拍卖形式:

(1)增价拍:拍卖宝贝数量为1,拍卖价格从低到高自由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获得拍卖的胜利。

(2)荷兰拍:拍卖数量大于1,价高者优先获得宝贝,相同价格先出价者先得,最终商品成交价格是最低成功出价的金额。如果最后一位获胜者可获得的宝贝数量不足,则可以放弃购买。(发布荷兰拍商品卖家信用分数必须大于等于11分)

(6)新发拍卖扩展阅读

增价拍卖发布要求:

(1)认证会员可发布闲置增价拍;参与拍卖的商品件数为1;可使用系统代理加价幅度。

(2)发布全新或二手增价拍,必须是已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并已缴纳保证金的消保卖家;参与拍卖的商品件数为1;可使用系统代理加价幅度。

荷兰式拍卖发布要求:必须是已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并已缴纳保证金的消保卖家;信用分数必须大于等于11分,参与拍卖的商品件数必须大于1; 可使用系统代理加价幅度。

G. 法院拍卖和变卖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法院拍卖和变卖的区别:

1、程序不同:

法院拍卖必须先出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

变卖则无此规定。

2、期限不同:

法院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和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

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

法院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

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

法院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

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

法院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

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

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

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

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仅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7)新发拍卖扩展阅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三十四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