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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技巧

发布时间: 2021-10-30 12:52:13

拍卖技巧

北京印千山国际拍卖公司提醒您把握好三个环节
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
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
2)熟悉拍卖规则。
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运用竞价技巧。
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拍卖时应如何理性叫价
拍卖是一种以竞价形式进行的交易,价高者得。竞价时,常常会出现一种你争我夺的局面。人性中,争强好胜的一面在这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几经追逐攀高,最终花落名下,回头看看货物,似乎觉得所得不值。拍卖时怎样才能做到理性出价?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经济助理教授程腾欢表示,竞投者在进行任何拍卖前,应对货物订下一个价值,参拍时,叫价不可超过心目中的底价。以艺术品拍卖为例,若认为该幅画只值1万元,则出价不应高于1万元,竞投者不应受场内气氛的影响,才算是理性拍卖。不过他又指出,在公开拍卖中竞投者可凭其它人出价的行情,估计到大约的市场价值,从而评估自己所订下的价值是否过高或过低。不过在拍卖中参照别人的出价而适当调整自己的底价是有经验的竞投者才可以做到的。
把握形形色色的竞拍心态
参加拍卖会的人多而杂,有抱着好奇心的,有想来买便宜货的,有来买紧俏商品的,有来买宝物、收藏品的,有来参加义拍的,也有的是抱着竞争的心态而来的,等等。拍卖有可能成为继股票后的又一个热点,尤其是对于文物的拍卖,作为一个拍卖人或者竞买人,就是要善于把握住形形色色的竞拍心态,使自己成为拍卖交易中的胜利者。

㈡ 关于淘宝拍卖的技巧和窍门

计算要结束的时间,结束的前几分钟把它拍下来就对了,现在最好不要去加价了,要专不你就会买贵了。 ——属除此之外,如果特别喜欢,你可以跟店主直接联系,问他多少钱能卖给你,如果店主手里有余货,也有可能按一口价的方式卖给你的

关于代理出价的高低你只能一点一点地试,试成功的话就出价成功了哦,所以试的时候不要超过自己的底线

㈢ 房屋拍卖流程

房屋拍卖流程: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原则:
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特征:
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活动相比,房地产拍卖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房地产拍卖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
2.房地产拍卖法律性、政策性强
3.房地产拍卖的过程繁琐

具体条件: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2)、(3)、(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竟买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竞买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超过此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

程序:
一 接受拍卖委托
如果房地产的卖方有意将房地产拍卖业务交于拍卖行,拍卖行也有意承接该拍卖业务,在卖方向受理拍卖业务的拍卖行做出明确委托之后,双方签定委托协议书。
房地产拍卖的委托一般需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文件:
1.房地产拍卖标的的产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
5.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需出具共有证书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6.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权属、位置、数量、面积、性质、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情况、地图等;
7.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至于私产,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要出示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件
二 拍卖房地产标的确认和调查
拍卖行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批文、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并进行现场勘察。文件和资料核实内容主要包括:
1. 拍卖标的与所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是否一致,产权档案所标明产权人与产权证上产权人以及卖房人是否一致;
2. 产权来源是否清楚,如新建、翻建,是否有规划、用地、施工管理等单位的批准文件,是否领有新证;
3.房地产面积是否与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报告一致;
4.产权证中”他项权利”一栏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或租赁权登记等其他权利登记;
5.是否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文件;
6.是否有他人声明对该房地产享有权利的文件;
7.是否有产权证丢失的记录;现持产权证是原证,还是新证;是否登报声明;
8.是否有关于产权纠纷的记录,处理情况如何;
9.是否在拆迁范围,在被冻结和禁止买卖的范围内;
10.土地来源和变更情况,包括用地性质、划拨、出让、转让、土地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用途变更及其他。
三 接受委托、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具备接受拍卖委托条件后,应按照<拍卖法>的要求,结合所拍卖房地产标的的特点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房地产委托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
3.拍卖房地产的交付方式、价款的支付方式;
4.拍卖费用条款、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拍卖方式和期限;
6.拍卖程序中止和终止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签约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9. 拍卖底价;
10.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四 房地产估价及底价确定
1:房地产估价
具体工作如下:
(1)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对估价师的资格进行确认;
(2)提出估价目的;
(3)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评估协议,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
(4)与评估师一道现场看房,获取评估所需的现场资料;
(5)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2:拍卖底价和起拍价确定
拍卖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1)卖标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
(2)双方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加以分析。这些因素的分析对确定房地产拍卖标的的底价、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也是有益的;
(3)拍卖行的经验
(4)在与委托人共同对估价报告和各种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并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五 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
公告信息内容应包括:
(1)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拍卖的时间、地点;
(3)拍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 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2:拍卖房地产的使用、占用或租赁情况;3:产权性质
(4)拍卖房地产转让后应交纳的税费;
(5)竞买人的条件;
(6)竞买保证金;
(7)拍卖方式;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 现场拍卖阶段
拍卖行、竞买人按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程序、规则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叫价。应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七 产权过户
现场竞买成功后,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应立刻交纳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委托人签定拍卖房地产的转让合同书,协助买卖双方做好房地产权属转移和登记等各项工作,以最后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窗口受理单为止拍卖过程才告最终结束。

税费:
房地产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除外)通常需交纳下列税费:
1、拍卖佣金费(委托人、买受人都交,具体标准按拍卖标的情况协商)。
2、营业税及其附加(由委托人在成交后按成交额的5%缴纳营业税;再按营业税的9%缴纳附加税)。
3、合同和权证印花税:(委托人、买受人根据合同金额和权证缴纳)。
4、契税(由买受人按成交额的4%缴纳)。
5、交易手续费。
6、评估费。
7、登记费。
8、合同公证费。

注意事项:
(一)不同权属状况拍卖标的的审查与前期处理
(1)拍卖标的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产权人为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时,房地产拍卖需要取得上级部门的许可意见。
(3)如果拍卖标的发生用途转换,如产权证为住宅用途,拍卖按照实际商业用途拍卖时,为了保证拍卖成交后进行产权变更过户,补办规定的用途手续,必须进一步收集取证原始产权证办理过程的相关文件,如房屋平面图、地籍图、规划设计批文等。
(4)有共有人的房地产拍卖,须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意见。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有租赁登记的房地产拍卖,须将拍卖行为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分层、分套的房屋拍卖,买受人按分摊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的附属设施、公共部位、公用设备与房屋同时拍卖转让,应在公告中说明,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8)建筑设计为成套的房屋,一般不得分割拍卖。
(二)房地产拍卖价格的评估
基于以下原因,拍卖房地产价格的评估一般应比正常市场成交价格偏低。
(1)房地产拍卖委托一般都是因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清偿,或出于其他较急切的融资需求而被迫拍卖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如果是法院委托的抵债标的,拍卖完成将直接影响到执法程序的完结,如拍卖不成,通常会由法院将拍卖标的物折价抵偿债务。
(2)一般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尤其是直接查封开发商拥有的房地产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且拍卖房地产多为单宗、部分、小规模物业,评估价格偏高势必会影响拍卖成交。
(3)买家也是在不充分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下进行竞投,拍卖实际上就是在短时间促成交易,买方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交付款项,承担的风险较大。为了促使拍卖成功,就必须具备价格优势,才能吸引买家竞投。
(三)房地产拍卖登记及相关费用、税费
1.房地产拍卖登记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
(5)拍卖成交确认书;
(6)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出让或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房地产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8)契税完税证及契税完税贴花;
(9)拍卖公告;
(10)其他有关文件。
其中自愿委托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拍卖合同;人民法院等强制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拍卖委托公函;2)生效的判决、裁&考试大&定和调解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2.应缴费用和相关税费
房地产拍卖(除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外);属于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通常需缴纳下列税、费项目:
(1)拍卖佣金;
(2)营业税及其附加;
(3)印花税;
(4)契税;
(5)交易手续费;
(6)评估费;
(7)登记费;
(8)合同公证费等;
(四)在建工程拍卖应注意事项
1.应详细核查项目状况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取得产权证书;
(3)政府相关管理各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齐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证)、预售许可证是否取得等等;
(4)房地产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是否已经完成25%;
(5)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市政配套和基础设施配套的协议,以及配套费用的支付状况;与项目其他参与人的合同和费用支付情况;
(6)有多个债权人的工程项目最好将债权人联合起来,共同处理拍卖事宜;
(7)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抵押行为;
(8)在建工程是否预售。
2.在建工程拍卖需要申请和审核
拍卖前,在建项目的权利人应当向城市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拍卖的书面批准文件。
3.拍卖成交后的手续处理
(五)建成在售房地产拍卖应注意事项
1.房地产所属物业的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2.土地使用权款项是否付清;
3.房地产当前使用和租赁情况,费用拖欠情况等等。
(六)破产企业房地产拍卖应注意事项
(1)破产财产拍卖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价构进行评估;
(2)破产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在拍卖前完成有关手续;
(3)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估价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在拍卖所得中首先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有瑕疵房地产拍卖的操作
有瑕疵的房地产是指手续不全和规定不允许转让的,但经过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和政府审批后可以拍卖的房地产。
(1)拍卖标的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如果是国有土地,则补缴出让金;如果是集体土地,则补缴征地费和出让金。补办土地使用权证。
(2)拍卖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须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经审批允许,并同意补办手续后后方可拍卖。
(3)拍卖标的既无土地使用权证,又无房屋所有权证。参照1、2办理。
(4)拍卖有产权证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应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报批。
(5)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考试大&未予交清的款项,或未办完手续的房地产,应补缴清剩余款项和补办完全部手续。
(6)拍卖标的设定抵押权或重复设定抵押权问题。

㈣ 拍卖房子技巧和话术,司法拍卖的房子风水好不好

一口口价慢慢报,不用急。
学习一些房产知识和术语即可。
风水有好有不好的。回
请注意:可答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㈤ 拍卖的小技巧都有什么

1.英格兰式,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专,拍卖人宣布拍卖标属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2.荷兰式,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3.密封递价式,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4.标准增量式,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

5.速胜式,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㈥ 购买拍卖房产有哪些注意点,拍买竞价有哪些技巧

1、要确定你想竞拍的标的产权是否清晰。一般来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产权都比较清晰,相对可以放心,而由单位或个人委托的就要查清。
2、购买拍卖房一定要注意此房是交吉还是不交吉。这是两个专有名词,交吉即竞买后即可使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都较小,但起拍价格相对高些。而不交吉,就是只是已取得产权,但房屋仍因各种原因被他人居住使用,要实际拥有,还须通过其他途径取得。因此,不交吉的标的一般相对便宜。一般来说,不交吉标的有两种:一种是标的带租约,目前在被使用中,租客与原房主有租赁协议在先,买家可与租客保持出租与承租的关系,定期收租金。带租约的不交吉标的未必是坏事,因为可直接获得投资回报。但也存在投资风险,如果该协约租金低于实际市场价格、租期过长,就会拉低买家的投资回报率。另一种“不交吉”是标的不带租约,但目前被原房东或其亲友经业主允许使用的,有可能出现拒不搬走的情况。
3、应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在竞拍前一定要去现场了解房屋详情。我国拍卖法有明文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通常情况下,拍卖行会公开标的展示时间,组织意向买家统一看房,让买家实地具体了解房屋的基本状况。若没组织看房的,市民可要求拍卖行开放展示或自己去实地了解。届时,买家应了解该房子是否腾空,原房东户口是否已迁出,同时要确定标的房产是否有其它费用未付,如税费、土地出让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没有结清,这些情况可以直接去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也可委托拍卖行确认。买家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为审查相关拍卖文书、通过多方途径了解房屋情况。
4、要做好付全款准备。拍卖房的产权“先天性”不足,并且部分房产的产权关系错综复杂,产权的可追溯性难度较大,许多银行也不能清楚地了解拍卖房产的真正产权关系,这为其按揭贷款服务造成了巨大的壁垒,当前银行很少为拍卖房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拍卖房时应该做好比较充裕的资金准备。

㈦ 司法拍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司法拍卖需注意一下几点:

1、实地看样

拍卖最重要的是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与一般网上购物不同,网上司法拍卖商品的价格一般较高,像房产、二手汽车等,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此实地查看,了解清楚标的物的情况尤为重要。

2、税费

以房产为例,房产过户税费可能因房屋用途(住宅或非住宅等)、买卖双方身份(个人或企业)、房屋面积和买方拥有房产数量、房屋交易年限、当地房产政策等存在较大差异,请务必提前确认税费金额及承担方。

3、做好价格预算

宁可拍不到,也不冲动。手指点点,付出去的可是真金白银。帐号上的钱用起来现金感不强,极易冲动!一定要做好价格预算。

4、产权归属

以房产为例,买房子最关心的就是产权归属,部分法拍房可能在未交付、存在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拍卖或者前房主根本没有取得产权证,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就需要看是否在房管局合同备案。而过户这个问题不在法院拍卖管理范围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就可能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

(7)房屋拍卖技巧扩展阅读:

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

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

网络—司法拍卖

㈧ 问: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求详细回答

1、 做好财政预算:购买拍卖的房产需要一次性付款,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必须预先对自己的经济实力有个准确的判断。如果想要办理贷款的话,流程十分的麻烦,且需要交给担保公司数额不小的担保费,这些事项都得提前了解清楚。

2、 市场行情提前了解:购买拍卖房产需求足够的谨慎,对市场做了认真的调查和有了准确的判断之后再出手。

3、 参与拍卖需要掌握的技巧:提前做好财政预算,提前对房产做了解并有个差不多的估价。对自己的可承受范围做到心中有数,超过可承受范围坚决不能举牌,一定要冷静谨慎,不要受到环境的影响。

(8)房屋拍卖技巧扩展阅读:

网络司法拍卖的要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第三条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

(二)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

(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

(四)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

(五)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六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㈨ 法院拍卖的技巧

一个字:稳。
慢慢报价,最后也慢慢三声报价,看好了再没有人应价,再落锤成交。
不要跟竞拍人的节奏和着急。

㈩ 司法拍卖怎么出价技巧

不同的拍卖场往往有不同的运作方式。不同的拍卖师都有着自己的一套主持习惯内。例如,有的拍卖场的容节奏比较慢,有的则较快;有的拍卖师最后落槌比较慢,给竞买人比较多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加价,而有的拍卖师则落槌较快,给竞买人考虑的时间不多。因而在参加拍卖的时候,买家应该尽快了解到拍卖场和拍卖师的节奏,及时调整自己的竞价习惯,要跟上拍卖师的速度,不至于由于跟不上速度而错失自己本来可以竞得的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