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房产不能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答:不是所有的房产,或者有房子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能不能抵押不是抵押房产证,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为准。下列情况不能办理抵押登记:1)权利人不能到场签字的情况 a 权利人配偶不能到场签字。 未婚要出示单身证明。 已婚者不管房产证上有无配偶名字,配偶都必须到场签字,否则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b 父母或其他权利人不能签字 如果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儿子和父亲,儿子已婚,父亲已婚,则儿子的妻子,父亲和母亲都必须到场签字。2)使用权房子或者小产权房3)动迁房中五年不得上市的房子4)有贷款的房子视情况而定,有银行贷款的,不可以再次抵押给银行。但是可以二次抵押给个人,做民间借贷。
B.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1.产权中含有未成年人的
2.抵押物于婚姻状况不清晰
3.客户有违法记录及行为的
4.抵押物有查封记录的
5.抵押物现状为非银行债权
不得抵押的六类财产如下: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2、依照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土地所有权;
5、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6、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工艺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C. 哪些类型的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个人抵押贷款对抵押房产的规定:
需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专物。必须属满足以下条件:
同城办理:抵押房产与贷款经办网点须同城,不接受异地抵押。
不接受评估现值≤10万房产作抵押物;
已有产权证且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具有较强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好,水电、交通、物业管理等各项设施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抵押商品住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40年;抵押商业用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30年。
原则上不接受闲置>6个月商业用房作抵押物。
温馨提示
具体您的房产是否符合条件,请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D. 房管局权威解答: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
昨日,本专栏特邀请了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 1、问:哪些房地产不能设定抵押? 答: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①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②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③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④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⑤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问:民办学校、私立医院等单位所有的房地产是否可以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关于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能否抵押的请示的意见》中答复:“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公办学校、幼儿园、医院,只是投资渠道上不同,其公益属性是一样的。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也属于社会公益设施,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不得抵押。” 3、问: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甲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判给了甲(或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所有权归甲所有),请问甲能否持原证直接办理抵押登记? 答:不能持原证直接办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仅登记了甲的名字,但实际上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应先办理离婚分割登记,将房屋完全产权登记至甲名下后方能办理抵押登记。 4、问: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甲名下,后乙死亡,乙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房屋由甲继承,请问甲能否直接持原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答:不能直接办理。甲应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到“一条龙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转移登记取得的新《房屋所有权证》,然后才能办理抵押登记。 5、问:企业之间以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设立抵押,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答:可以办理。 根据《担保法》第二条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因此企业之间以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利用房屋提供担保设立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6、问: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要在该房屋所有权上设立抵押权,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E. 哪些房产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你好,
1、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2、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3、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6、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7、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8、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9、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10、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F.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哪些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内个人住房、家庭住容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G.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有哪些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抵押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其身份的中文公证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应提交当事人的公证委托书(原件一份)或当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的商品房(不包含独立别墅)、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可暂不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抵押权人为外地金融机构且无法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原件后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六)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须提交《典当合同》、《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
(八)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需提交保证书(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资格及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