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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后房东不肯搬走

发布时间: 2021-10-30 05:40:03

1. 房子已经过户,原房东不搬走,我该怎么办

建议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要求对方立即搬离。
或者直接诉讼。 去房管局打印您的房屋信息,建议发一封律师函就好可以尽快的解决问题...

2. 二手房 过完户了 原房主却不搬出去 耍无赖

根据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新入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明将户口迁入。但如果原房东拒不迁出,有2种情况:

1、如果原房东现有房子与已出售的房子在同一个街道或乡镇等近距离区域内,那么公安部门核实信息后,可以强迁户口;

2、如果原房东在当地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那么公安部门也无法强迁户口或注销户口,只能督促原房东迁出。

而对于第2种情况,原户主不主动将户口迁走的话,是没有办法将原户口强制迁移的。

(2)房产过户后房东不肯搬走扩展阅读: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09号)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

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派出所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所在居委会集体户,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为此,需要将户口迁移到购买的二手房屋所在地址上,可以带备个人《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迁移手续。

3. 房子过户后以前房主不搬怎么办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已经过户成功,所有人属版于你,权可以根据买卖合同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及时搬走,超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4. 办好房产证过户了,房主不肯搬走怎么办

属于违约,可以去法院起诉卖家。
一、内容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交易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必须清楚明了,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也应当注明,以免引起后期纠纷。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证或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确认产权的可靠度,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5. 二手房过户后,房主不搬走怎么办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1、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6. 二手房已经过户一个月,房东仍然不搬走,也不交租金,

我觉得报警可以,如果你按合同付清房款,取得房产证,也过了最后交房期限,他这属于强占民宅,非合法的,拘留都可以!

7. 购买二手房已经过户后,原房东迟迟不肯搬出,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何付款,何时交房在合同中都是有明确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果合同本身没问题,这是买卖双方的事,不秘起诉中介。按双方的买卖合同起诉起诉卖方,如果对方不按时搬出,除要求搬出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无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考虑按当地房租和对方实际居住日期主张。
可以找个律师代理,全面审查相关资料。

8. 房子已过户房东不搬家怎么办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已经过户成功,所有人属于你,可以根据买卖合同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及时搬走,超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