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月24日和平长白地区两居住用地进行拍卖
据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最新信息称:2月24日上午10点,沈阳将有三块土地入市进行拍卖。其中两块土地位于和平区长白经济区,一块加油加气站土地位于大东区。
1、宗地编号CB2016-4号,地块名为浑南大道北侧B-1#地块,位于和平区长白经济区,土地面积2982.43平方米,居住、商业用地,起拍价2610元/建筑平方米。
2、宗地编号CB2016-6号,地块名为省气象局西地块,位于和平区长白经济区,土地面积12946.83平方米,居住、商业用地,起拍价2861元/建筑平方米。
3、宗地编号B03-01号,地块名为榆林大街东地块,位于大东区榆林大街以东,土地面积3693.07平方米,加油加气站用地,起拍价15314元/平方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Ⅱ 2021年沈阳市和平区下河湾村土地拍卖了吗
暂时没有拍卖意向,国家三令五申,土地不得随意占用拍卖。
Ⅲ 国有土地拍卖出让,每宗地竞买人是否需三家以上,还是说拍卖会不管多少宗地只要有三家竞买人参加了就可以
11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这一规定明确了终止拍卖的两种情况。竞买人最高应价低于底价即终止拍卖,实质上是不得低于底价出让国有土地,各地对此的认识是相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竞买人不足三人”的理解上。一些地方认为,“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能少于三人。其实,11号令规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而不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足三人。而且,《拍卖法》并没有对竞买人的人数进行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拍卖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其核心是充分公开竞争,就土地拍卖而言,竞争并不是在拍卖现场才开始,实际上从发布拍卖出让公告起竞争就开始了,因此,关键是能否做到充分公开,即充分公开出让计划、充分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充分公开出让程序、充分公开竞价、充分公开结果。信息充分公开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结果即使一宗地只有一个或两个竞买人有意愿来参加竞买,这种拍卖行为也是充分市场化、完全竞争的结果,反之,如果出让信息不充分公开或人为设定了种种条件限制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即使一宗地拍卖现场来了一万个竞买人参加竞买,但场外还有很多有资格参加竞买的人因为不了解出让信息或因出让人设置的人为限制条件限制而无法进场参加竞争,这样的拍卖也是非充分竞争、非市场化配置的。因此,39号令首先从六个方面强调出让信息的充分公开,包括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发布出让公告、公开出让程序、集体确定出让底价、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其次,严禁人为设定限制条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在强化上述充分公开措施的基础上,39号令不再强调人数要求,删除了11号令“竞买人不足三人”的规定。
因此可以理解为土地拍卖不再设置人数限定,但是如果在出让方案中要求必须满足三人时,方案经政府批准后,必须按出让方案执行。
可以看一下“解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相关人员解读,可以参考。
Ⅳ 土地出让与土地拍卖的区别
土地出让是国家将土地卖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土地拍卖是土地出让的一种形式,除拍卖出让外,还可以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等。
Ⅳ 土地挂牌拍卖出公告到成交要多少天
土地挂牌出让的时间节点:公告时间20天(自然日),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
如果10日,要求周专六日都上班接属受报名,所以一般设计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到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人报名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直接成交。有2个以上有效竞买人的,转现场竞价(或者网上限时竞价)
Ⅵ 2017年,我们村小组70亩土地拍卖收入19亿,不到一万一人,全组上下一百多个人,这合理吗
目前,集体经营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在部分地区试点。集体土地入市所获得的增值收益会在政府、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
政府与集体间的分配主要依据2016年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以及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以出售、交换、赠与、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或其他视同转让等方式取得再转让收益时,向国家缴纳调节金。调节金分别按入市或再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征收。各级政府参与分配的具体比例,各试点地方有着不同规定。集体与集体成员的分配,各试点地区也不尽相同。不过19亿1人才分到1万,还是太低了。
Ⅶ 国有土地供应拍卖出让情况——按地区分列
State-owned Land Use Rights Granted through Auction by Region
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8
Ⅷ 和平一居住用地将于3月14日拍卖
据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官网刊登的土地出让信息,地块名称为南十一马版路南侧棚户区改造项权目(一)的土地于3月14日拍卖。
土地信息:宗地编号2017-001,地块名称南十一马路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东至砂川街,西至胜利南街,南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坐落于和平区,土地面积10891.48平,容积率不大于2.7、大于1.0,规划用途居住、商业,起拍价格3105元/建筑平方米。
搜狐焦点将持续跟踪报道。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