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一半是继承一半是买卖怎么办过户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选定你是唯一继承人,然后你和住房另一半产权所有人一起到房管,办理你继承过户一般产权,再有持有另一半产权的那位,把他那一半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你,重办你一人名字房产证。
办理继承,是在无遗嘱前提,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贰』 房屋继承产权一半过户需要缴税吗
需要交纳,具体细节 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税务局查询,参考如下
八、继承(必须父母都不再世)
走公证 免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叁』 继承一半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全部都是你的了,可持公证继承文书,身份证等办理,如只继承一半房产,可持公证继承文书,身份证等办理房产共用人登记
『肆』 一半继承,一半买卖房屋怎么过户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选定你是唯一继承人,然后你和住房另一半产权所有人内一起到房管,办理你继承容过户一般产权,再有持有另一半产权的那位,把他那一半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你,重办你一人名字房产证。
办理继承,是在无遗嘱前提,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伍』 半产权的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1、房产是单位和房主共有,如果你要购买该房屋,要求单位和房主都同意才行;
2、如果房主能出具一份单位同意出卖房屋的意见书,那你就可以购买该房屋;
3、或者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主和单位都作为卖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都签字盖章,你也是可以购买该房屋的;
4、总之,你要买这个房子,必须要取得单位方面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要不到时候你可能办不了过户手续。对这种单位内部房,购买时应该要谨慎。
『陆』 房子一半产权如何过户给别人
房子一半产权可以通过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方式过户给他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6)房产一半产权过户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柒』 继承一半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通过正常过户手续,进行继承和买卖房屋产权过户。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捌』 房子只有半产权证,能过户吗
过户住房,需要业主去的住房全部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才可以申请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