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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方婚前房产抵押

发布时间: 2021-10-28 07:39:53

Ⅰ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证抵押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贬值部分的损失呢?

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举例,甲男婚前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首付50万,与乙女婚后将剩余贷款还清。离婚时,房产价值200万,则乙女可以分得(200-50)/2=75万元。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可以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

有律师建议修改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转移、隐匿、贬损或其他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的除外。”

Ⅱ 夫妻双方用一方婚前房子做抵押的跟行货款还不上离婚时怎么办

不可忽视的婚前财产贷款注意事项

到喜啦
不少朋友在贷款买房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婚前财产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新《婚姻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婚姻法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应对参与还贷的配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婚前按揭期房分割纠纷多发的原因
我国的《物权法》明确不动产的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房产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其记载于登记簿时即具有公示效力,按揭房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一人的,从公示效力上来讲,该房屋即归一人所有。然而我国的婚姻法基于夫妻的身份关系,又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有。正是由于财产法和身份法对房屋权属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导致了在离婚中按揭房的权属争议。
1、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所谓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指不动产物权登记所产出的一切法律效果,包括登记对不动产变动所产出的影响力及不动产登记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的物权登记采取的是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为一般原则。按此原则,按揭房未正式登记于物权登记簿之前,买房人并未取得房产的法律上认可的所有权。
2、基于身份法规定直接导致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当事人基于特殊的身份关系,根据相应的身份法的明确规定而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而非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取得。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为混合财产制,即在没有约定且没有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推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基于法定的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按揭房的所有权登记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认定按揭房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主要依据。

二、按揭期房的法律性质
我国以按揭购买的期房是指商品房建造至法律规定的一定阶段,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买房人把将来取得房产权预抵押给银行,承诺取得房产证后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向银行贷款支付房款,同时开发企业为购房人提供保证,在取得正式的房产证后,保证到期。
显然我国的按揭购房,与香港的按揭购房性质存在差异。香港的按揭购房与抵押因产业的类型而相应的分为法定式和公义式,其中楼花按揭(期房按揭)是香港的公义式按揭,现房按揭为法定式按揭,香港《地产转让及物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公义式地产转化

Ⅲ 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婚后又用房产证抵押贷款,若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债务吗

主要看该债务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共同债务。与用什么抵押贷款没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Ⅳ 婚前房产抵押贷款需要配偶签字吗

即使是婚前个人买来的房,婚后想做房屋源抵押贷款,夫妻双方也必须到场签字。

房产虽为个人单独所有,但是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子是婚前财产,但是现在办理抵押贷款是婚姻状况是已婚,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但是银行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为借款人,配偶为债务共同承担人。

(4)婚姻一方婚前房产抵押扩展阅读:

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关于婚前个人房产婚后作抵押贷款投资的问题

婚前个人买的房,婚后想做房屋抵押贷款,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
房产虽为个人单内独所有,但是债容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房子是婚前财产,但是现在办理抵押贷款是婚姻状况是已婚,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但是银行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为借款人,配偶为债务共同承担人。

Ⅵ 关于婚前房产,婚后抵押的问题。

我来复说两句,知道你制会很生气,但是很人道,法律也都是人定的明白不?你的问题都会给你个好的答复,1,这个房产你没有份。2,婚后工资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你还要问,用来还房贷的钱是不是属于侵害你?准备上诉?让他坐牢吗?你这个女人太恐怖了吧?3,100万债务的事,属于婚前的,你没有还债的义务,所以你有份。侵害权?他还100万的时候没想过要和你离婚吧,同时还有你的一份,相当于存款,那你买大姨妈纸的钱,没有他的一份,你是不是也侵害他了?明白的说,你们离婚,房子你没份,间接都没门。你该有的是100万中的50%是你的,买房是婚前的,贷款债务也是婚前的,你只能说他婚前欠100万,婚后用你们共同的钱还债,所以她该用50万买下你的青春。做不了夫妻做朋友也行嘛,别想着怎么整死人家,到底女人的青春是过去了,那是你的赌注下错了,希望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就好,这种情况,其实互相的心都在流血,放过人家就等于放过自己,希望你能找到快乐!祝你好运

Ⅶ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婚后丈夫将房子抵押贷款,妻子需要偿还吗

婚后的贷款,不论是用什么财产进行抵押的,基本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妻子要主张是丈夫的个人债务需自行提供证据证明,如果不能证明那就推定是共同债务,妻子也需要偿还。如果夫妻二人都没能力还款的话,债权人即有权要求将抵押的财产进行变现后优先受偿。

Ⅷ 婚前房产,婚后抵押贷款如何偿还

婚前个人买的房,婚后抄想做房屋抵押贷款,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
房产虽为个人单独所有,但是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房子是婚前财产,但是现在办理抵押贷款是婚姻状况是已婚,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但是银行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为借款人,配偶为债务共同承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