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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公证

发布时间: 2021-10-28 04:02:02

1. 房产抵押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真的有用吗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专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属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强制公证执行的通知中,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所以,从法律规定可以出进行强制公证首先要求的是债权文书,而房产抵押合同作为担保物权属于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债权合同,如果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从而也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反观,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属于债权文书,才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并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 民间借贷如果房产抵押借款没有公证过,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

如果是拿房产抵押借款,有书面房产抵押借条,虽没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的,到期不还钱起诉至法院是会强制执行的。

3. 怎样强制执行房产公证

公证的效力与程序不能强制执行,如果公证出现程序或效力问题,法院可以裁定无效。

4. 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此类公证一旦成立,债务人即失去诉权。也即,当债务人逾期时,任一方均无法通过诉讼解决,债权人只能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只有公证处作出不予出具执行证书或出具的执行证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协议各方方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请慎重作出。

所需材料:

一、出借人(贷款人)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款银行卡。
出借人(贷款人)法人(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且仅限民间借贷):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公司公章到场;
4、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决议(仅提供材料,股东无需到公证处面签)。

借款人自然人(根据目前常见形式,一般以夫妻作为共同借款人或其中一人作保证人):
本人与配偶二人共同到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除特殊情况,一般不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收款银行卡。

借款人公司: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公司公章到场;
4、 工商局打印的基本信息表(要求体现股东,即出资人)、最新的公司章程(要求能体现公司权力机构);
5、 股东会决议(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提供董事会决议);
6、 股东本人(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则由董事本人)带身份证件(法人股:股东公司营业

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公章),面签股东会决议。

二、保证人,自然人:(同借款人,但无需银行卡)。
三、抵押人、出质人:基本材料同保证人(自然人提供财产抵押、质押的,需要自然人夫妻共同做出,夫妻二人到场,带二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需:抵押、质押物权利证明,比如:股权质押的,需提交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外加股权登记机关出具的权利证明(或凭证);房产抵押的,需提交产权证。

其他提醒:

在受理过程中,公证处会就债务逾期时,公证处核实程序与各方进行确认。取得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并不是意味着可以直接拿这份公证书到法院申请执行。在债务逾期时,当事人需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由公证处对债务逾期情况,包括金额等进行核实,核实确认后,出具执行证书。当事人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及执行证书(二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回的资料;答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6. 对已经抵押公证给别人的房产,我可不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

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效力待定,抵押别人了,
还不一定属于谁的财产

7. 民间借贷如果房产抵押借款没有公证过,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8. 民间借贷,已办理抵押登记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果抵押物是唯一住宅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你的问题涉及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问题。民诉法214条第二款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现在你向法院申请执行,有的法院会依照职权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审查有个过程;有的法院不依照职权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但被执行人提出不予执行申请,那是必须审查。所以,建议你了解一下,执行法院是否在对你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审查。另外,公证债权文书是一种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但从形式上看仅仅是一种证明的文书,要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很多地方都要求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要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一并申请执行;如果法院不依照职权审查,被执行人也不提出不予执行申请,法院应该直接执行,无需再通过诉讼解决。裁定不予执行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最后,谈一下唯一住房能否执行的问题,对于债务人将唯一住房进行买卖、抵押的,应该不受唯一住房不能执行的限制,可以执行。但对于你仅仅是抵押权人,只能对拍卖房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则由你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公证债权文书这样约定,肯定违反合法性原则,应该不予执行。上述回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追问,本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有一点心得体会,且无代理案件的需求。

9. 唯一住房抵押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强制执行他人财产的只能有法院有这个权力,你个人就是有公证文件也不能强制执行的;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你的公证书就是强有力的证据,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也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