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有资产拍卖的程序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拍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2、向所在地国资委提出资产处置的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关于处置资产的函(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固定资产状况说明;资产出售意向及方案等)。
(2)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二份)。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3、经所在地国资委审核同意后,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底价通过产权交易所向社会公开拍卖。
4、拍卖收益要上缴所在地财政(国资)专户,并将拍卖的有关情况报所在地国资委备案。
❷ 请问律师,拍卖法中的底价规则是什么意思
所谓“底价”,正规称谓为“保留价”。在拍卖法中对此并没有什么规则可言。但分析拍卖法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其中第三款规定应载明的事项是“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这说明从拍卖法角度更认可由委托人来确定保留价,拍卖公司只能向委托人提出建议价。
同时,拍卖法第五十条规定“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也就是说,在拍卖实施过程中,若竞买人的出价未达到保留价,拍卖公司不能成交。
❸ 无底价拍卖的无底价拍卖与有底价拍卖的区别
按照国际惯例,在拍卖操作中,按是否设定底价可以分为有底价拍卖和无底价拍卖。拍卖底价是指拍品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也即最低认可转让的价格,是委托方要求的最低利益保留价。按拍卖规则,竞买人所出的价格未能超过底价时,拍卖不能成交。在强制拍卖中,底价是由法院征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后,对拍品进行估价而确定最低价格;在任意拍卖中,价格必须征得售卖人同意。底价往往是保密的,以防竞买人串通出价,即便竞买人所出的价格高于保留价,但是拍卖师认为过低(因为有各种费用或者成本)可以决定撤回拍品,留待下一次拍卖。
无底价也被称为零底价,对拍品不设底价,由竞买人自由报价,最终由出价最高者获得拍品,无底价拍卖事先需要估价,但是不确定精确的底价,拍卖师心中有数,价格过低可以不予成交。保留价与起拍价不同,起拍价也叫拍卖开价,它具有应时性或者即景性,是拍卖师根据拍卖现场情况,如竞买人数量的多寡和现场气氛的热烈程度以及事先制定的保留价的高低来综合决定起拍价,起拍价的制定决定拍卖的各方利益,有可能使预期的期望未能达到,或者干脆流标。因此,需要拍卖师的经验和直觉。起拍价是拍卖中的一种技术价位,科学设定起拍价是为了更能达到预期拍卖效果。它可以是底价,也可以低于底价或高于底价,这要根据拍卖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中该标的物市场供求因素及参拍人数多少是确定科学起拍价的主要依据。
❹ 什么是拍卖底价
拍卖底价 亦称保留价,是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的最低价格。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而言,拍卖底价实质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控制价;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而言,它是委托人允许其委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变现的价格下限。
❺ 如何确定拍卖底价 详细
摘要: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品拍卖也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并在市场发展中发挥出了重大的作用,尤其是近些年拍卖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更有很多房地产企业参与到拍卖当中,而对房地产拍卖底价的评估也成为房地产拍卖的关键,因此,相关的会计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拍卖底价的评估工作。
关键词:房地产 拍卖底价 评估
前言
拍卖的房地产项目与正常的商品房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近些年房地产项目的拍卖发展越来越快,相互之间的差异性也越来越大,其中拍卖底价的评估是正常房地产出售所不具备的,而且,拍卖底价的评估对房地产的拍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报告应遵循的原则
房地产拍卖过程中,底价评估报告极为关键,而且,会计人员在对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报告拟定的过程中,其合理性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的有效性,因此,会计工作人员在拟定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报告的过程中,需遵循着以下几方面原则。①房地产拍卖的底价不允许随意更改;②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需要由专业的法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来完成,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要求评估人员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③评估机构人员应充分掌握房地产拍卖底价对房地产整个拍卖过程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作为起拍价的重
❻ 招标中底价函的作用是什么
底价是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的价格水平并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确定某业务事项的最低控制价格。
所以招标单位发了底价函,是投标单位投标金额应该在底价金额以上,否则是废标的意思。
❼ 底价和起拍价有何区别。
一、价格确定不同
1、起拍价: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
2、拍回卖底价:拍卖公答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的共同商定。
二、特点不同
1、起拍价: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拍卖师不落槌,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方确定的保留价,不能成交。
2、拍卖底价:普通司法拍卖的底价(保留价、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网络司法拍卖的底价(保留价、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
(7)拍卖底价函扩展阅读:
底价规则的效力。底价与最高应价。在有底价拍卖时,如果最高应价高于或者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如果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拍卖人对抗底价的行为无效。
若拍卖人在最高应价没有达到底价时将拍卖标的物卖出,是对委托人权利的侵犯,也是对底价规则的对抗,应视为无效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拍品,并要求拍卖人赔偿损失。若买受人是善意的,可向拍卖人主张权利;若拍卖人与买受人串通,应分别承担责任。
❽ 什么是拍卖时的底价和起始价
你这里的底价应该是解释为保留价。按照正规的拍卖法,如果最终的场内最高版应价达到或超权过委托人在拍卖前设定的保留价,则视为成交。反之,未到达保留价的话是不成交,应由拍卖师宣布“因场内应价未达到委托人的保留价,该标的收回”(或者特殊情况下委托人愿意降低保留价再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