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的期房销售部说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我在网上查到那边的竣工时间是2023年 会影响我拿房产证的时间吗
买的期房销售部说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你在网上查到那边的竣工时间是2023年,这个可以看工地实际情况,网上的日期都是不准的,具体交房看具体施工情况。买的期房销售部说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你在网上查到那边的竣工时间是2023年,这个可以看工地实际情况,网上的日期都是不准的,具体交房看具体施工情况。不会影响你拿房产证。
B. 房地产销售百问的内容包括哪些
包含开发商五证,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集中绿化面积,公共绿地的介定以及得房率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房产知识
C. 在内江买新房子找房产中介绝对会坑死你的
新房不用找中介
D. 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不得不说买房是一门大学问,很多人在开发商的花言巧语下,稀里糊涂的买了一套房,然后拼命的维权。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开发商的买房套路。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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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政府房产网站各楼盘销售情况即时更新吗
这玩吧每个楼盘都给网站广告费的 如果给的少或不给了人家就不更新了 而且如果开发商不把楼盘信息及时告知各网站也不会更新
F. 房地产销售开发商的销售方式
1、企业品牌营销。
除了企业品牌导入、推广外,开发商往往会将知名合作伙伴一并纳入到推广体系下,成为项目的一个卖点,主要体现的是开发商企业本身和合作伙伴的实力,以此来作为营销推广的卖点。
2、区位营销。
项目所处区位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占据一定地理、社会、经济等优越条件,因此以项目区位作为主要卖点进行宣传推广
3、卖点梳理。
项目卖点梳理是项目营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往往根据项目在产品方面的优势,从开发理念、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景观特色、户型设计、智能化等方面选取较为突出的元素进行组合作为项目的主要产品卖点,是一种以产品制胜的策略进行推广的方式
4、精装修。
精装修是交房的一种标准,开发商往往提供多种精装修标准,为客户提供统一的装修服务,减少客户装修时间不统一和自己装修所带来的困扰和麻烦。
5、集中开盘。
楼盘的开盘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活动和一个节点,通过前期积累的客户,在开盘当日通过开盘活动引爆项目,实现楼盘开盘成功销售。
6、零首付
零首付并不是真的不用付首付,而是由银行提供70%-80%的购房款按揭比例,余下的20%-30%以购房者原有的旧房作抵押贷款支付首付款,或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至交房前付清首付款的一种促销方式。
7、样板房和样板区
样板房是商品房的一个包装,也是购房者装修效果的参照实例。鸿鹄中国通常会将全套家具家电跟装修建材组装成一个样板间,可以让消费者近距离感受到样板间的魅力。样板房是促使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的最有力的催化剂,是现代房地产营销中必不可缺的宣传手段。
G. 一定要看!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买房时,你上当了吗?被忽悠了吗?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段你知道多少?揭秘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和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教育地产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但其中不乏部分开发商以此为广告噱头,“买房即上名校”宣传语背后却暗藏猫腻。如,有些楼盘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产大不同,但是在打广告时不会明确提出来。有部分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销售顾问诱导下,买了该楼盘二期、三期,结果却失去了心仪学校的机会。又如,有些楼盘开发商承诺的教育地产有时间限制。
九、买房赠送面积
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将对赠送空间面积及其比例做出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报规批复后在建、流入市场的时间差,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仍是可见赠送空间的身影。由于购房者对于赠送面积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地下室、飘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赠送面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10、 饥饿营销,制造热销房荒的假象
“这次房源不多,要买乘早”、“下次开盘肯定涨”、“排号已经快满了,赶紧(交钱)拿个号吧”,售楼员巧妙的运用了开发商的营销手段,更加刺激了购房者的买房冲动。开发商拿出少量的房源加推,人为造成市场供不应求,房源紧张,房价趋涨的态势,再加上一些媒体的“软文”助力,购房者继而被引诱消费。
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购房者应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
2、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
3、要多多动腿亲自核实。楼盘实际位置去看,多关注楼盘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规划等还可以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4、尽量达成书面约定。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教育地产”、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5、注意证据的收集。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样板房照片、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购房者应妥善保存。
6、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
以上就是在我们买房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销售陷阱以及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在买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为了促进销售,采用一些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本来就急于买房的消费者在开发商的各种糖衣炮弹下,一时头脑发热没有理性考虑而冲动购买,事后造成自己维权难的局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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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分别是
2018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前三强仍由恒大、碧桂园、万科占据。
其中,专属恒大集团继续位列榜首,碧桂园、万科分列榜单第二、三位。融创、保利、中海、龙湖、新城、华润和富力分列四到十位。
与上一年的测评相比,十强房企除了个别名次调整,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融创借助其收并购优势、充足的可售货源、良好的项目品质位列榜单第五名,较上年上升了3个位次。
在20强中,万科、碧桂园、保利、绿地、中国海外、龙湖、富力、华润、金地、世茂等10家企业连续10年排名进入前20,品牌实力保持强劲。
从近十年500强测评成果来看,百强变动相对较大。其中,有25家企业连续10次进入百强;入百强次数达9次的企业数量为4家;入百强次数为8次的企业数量为8家;入百强次数为7、6、5、4、3、2次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0、11、11、5、8、15家;另外有12家企业首进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