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税租赁是什么意思
保税区融资租赁
一、融资租赁模式的简介
融资租赁的流程:
1. 项目公司(SPV)设立:在综保区内设立项目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融资性租赁业务、与融资性租赁有关的进出口业务、境外外汇借款、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等。
2. 签署租赁合同:项目公司与国内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签署飞机购买权转让协议,同时与国内航空公司签署租赁协议。
3. 支付飞机货款:项目公司向境外飞机制造商支付飞机货款。
4. 飞机入区保税:项目公司为收货人办理飞机入区保税。
5. 飞机完税出区:国内航空公司按其适用税率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飞机出区投入运营。项目公司在民航局办理所有权登记。
6. 收取租金:项目公司按期向国内航空公司收取租金,并向借款机构还本付息。
7. 所有权移交:租期届满,租金收取完毕,国内航空公司向项目公司支付残值价款,项目公司将飞机所有权移交给国内航空公司。
二、相关税收政策
1、进口税收
营业税转征增值税后,在保税区内的企业通过上述模式发生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在飞机移送非保税区内的企业时,应视同进口货物,缴纳关税与进口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第二点规定,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的第三十九条,“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参照国家货物进口的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因此,从保税区融资租入飞机等同从境外融资租入飞机处理,应向海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并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代扣税款
在原营业税税制下,在保税区内的企业向区外的境内企业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营业税。出租方企业应在保税区主管地方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并不需由承租方进行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第九点规定,区内企业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缴纳地方各税。
在转征增值税后,针对是否应由承租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国家暂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保税区内的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成立并由海关进行监管。由于特殊的性质而享受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但实质仍然是属于境内的企业并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所以,参照营业税制下保税区内企业向非保税区的企业提供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征管规定,增值税的申报缴纳亦应由保税区内的出租企业承担,出租企业亦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②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对,印花税的纳税人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即付款方和收款方都要贴花,一直是这样(1988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③ 广东飞机租赁协定(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飞机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2〕1145号)规定,在飞机租赁业务中,对采取经营租赁方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税率计税贴花;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暂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税率计税贴花。
④ 飞机融资租赁的中国业务
就杠杆租赁飞机而言主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文件:租赁协议、贷款协议、抵押转让协议、保险转让协议、担保协议、抵押协议。
2.补充文件:租赁的补充协议、提款通知书、保险经纪人关于保险转让协议的函件、出租人母公司的同意书、接受证书。
3.购买文件:购机转让协议、购机转让认可书、购买协议、飞机制造商开具的销售单据等。
4.法律意见:承租人律师的法律意见书、飞机制造商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文件:出租人的公司文件、承租人的公司文件、担保人的公司文件、安排人的权利和有关交易方的签字样本等。
6.批准、保险和其他证书:保险单、飞机鉴定人的批准书、预扣税的免征书、外汇批准书、承租人和担保人所在政府的批准。
7.注册文件:出口适航证、适航证、飞机注册证书抵押注册书。 在以往的飞机租赁业务中,中国当事人所充当的主要是承租人的角色。2000年以后,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深圳金融租赁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国内飞机租赁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际资本垄断国内飞机租赁业局面。国内市场广阔,飞机租赁业务空间大,同时,发展创新的飞机融资租赁模式,租赁公司作为整项融资交易的安排人,将获得相较以往角色更多的收益。
⑤ 航空器融资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
航空器融资租赁期一般是比较长的。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拓展资料:
一、航空器融资租赁期间注意事项
1、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应当适当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处于原交付时的状态,但是合理损耗和经出租人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2、融资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将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状态的民用航空器退还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购买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或者为继续租赁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3、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中的供货方,不就同一损害同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融资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让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其他租赁,承租人应当就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飞机融资租赁
1、飞机融资租赁是飞机租赁的一种形式,飞机租赁是以飞机为租赁物的一种租赁业务,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直接从制造厂家)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出租人拥有飞机的所有权,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结束航空公司可以归还或者不归还飞机给出租人。
2、通常期末飞机所有权归还给承租人的为融资租赁,不归还的为经营租赁,飞机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飞机融资租赁有多种做法,较多采用的有投资减税杠杆租赁、利用英、美出口信贷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租赁。
三、飞机租赁的优势
飞机租赁形式的发展打破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固定模式,体现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优势互补。它丰富了飞机租赁的形式,提高了飞机租赁服务的灵活性。同时,融资租赁模式已超出传统三方当事人范畴,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企业等均得以参与其中:①租赁公司作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与其他主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与互补关系;②整个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风险,银行借以寻求到理想的客户对象;③投资者借以找到理想的投资机会;④灵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于接受。
⑥ 只要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就可以拥有做飞机租赁业务的资质吗还是必须要在保税区成立项目子公司
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融资租赁之中的杠杆融资租赁业务。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向银监会(商务部)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银监会(商务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银监会(商务部)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第六步,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第七步,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第九步,银监会(商务部)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国内飞机融资祖赁业务投资分析
航空租赁的运作方面一般有两种形式,分别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拥有飞机,租用人在一定的财务或保证金保证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换取对飞机的使用权。这种租赁的租金比较高,租期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几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飞机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和保险费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赁到期时退还飞机。
这种租赁主要用于临时性的满足运输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经验不足时来获得对某型飞机或设备的使用经验,并不是航空公司租赁飞机基本方式。如我国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运输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独联体国家的飞机来缓解运输紧张的状况。
融资性租赁: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机方式。它的特点是承租人和供货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资金,签定长期租赁合同,以长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资。承租人选定机型和供应厂商,谈判确定使用的飞机,由出租人出资来购买飞机,具有所有权。飞机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对飞机的检验、交付及以后维护、使用以及经营中的风险不负责任。飞机的租赁期一般为10-15年,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到期后,承租人可以购买飞机或把飞机退给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签定两个以上的合同。两个基本合同是出租方与供货方签定的购机合同,另一个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货商有相应的交货和供货协议。
租赁经营对于承租人的好处是:不必筹集大笔资金就可以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由此可以采用先进的机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整个租赁期内租金按签约的规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动的风险。租赁期限比贷款购机的融资期限长。此外,也避免保留过时的设备。
对于承租人,融资租赁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是当事人违约的风险,由于融资租赁的参与者多,环节多,某一方违约和有漏洞就会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问题;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风险和事件都会使承租人承担风险。从金融上说一个航空公司租赁的飞机多,就会使资产负债率过多,使企业信誉下降。
权衡以上的优缺点,一个航空公司应该适当考虑自己的资本状况,根据经营条件都决定采用多大的租机比率。过高的租机比率,反映企业自有资金少,偿债能力低,将会降低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弱。而过高的自有飞机比率,反映企业把大量资金投入该备,资金周转的周期长,不利于企业的经营。
虽然说融资性是国际上航空租赁的主要方式,但对于我国市场来说,国内的航空租赁公司没有国际上优秀租赁公司那样好的金融资本和相关产业资本支持,所以在资金运作方面要更加灵活。
中银航空租赁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成功的航空租赁公司,公司从1993年成立至今已连续16年保持盈利纪录,而他们成功的秘诀正是灵活的资金运作以及良好的经营模式。
国内融资租赁机构的重点是国内市场,而且这项业务也仅仅是银行主营业务的补充,因此国内金融租赁的重点并不仅在飞机这一种资产上,诸如船舶和其他机器设备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而从市场容量来看,两种不同的租赁公司称得上各有所长。从金融租赁的市场来看,竞争最关键的是谁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资金。从经营性租赁来看,除了资金以外,还要有成本好的资产,所以国内银行的从业者对于融资租赁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飞机的采购、销售则会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而中银航空租赁有一个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除了能提供飞机租赁相关服务外,还可以提供全面的飞机转租、结构融资和技术管理服务,而这并不是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做到的。
中银航空租赁一直认为,自己很强的一个优势就是售后回租。所谓售后回租又称购机回租,指的是租赁公司从航空公司购进飞机后立即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该航空公司,从而为航空公司提供长期的融资,同时也使得航空公司的运营更加灵活。市场形势不景气的时候,租赁公司就多做售后回租,在市场好的时候,就出售飞机,正因为在这两大业务门类之间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无论市场是怎样变化,中银航空租赁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稳增长。
融资性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和传统银行业务开展竞争,是增加银行业务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而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机队经营和飞机买卖的业务中来,思维出发点和行为方式都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的。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飞机价格有利时购入。如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期,许多航空公司会急于出售多余的运力,但又苦于找不到买家,利用自身庞大的资金优势,中银航空租赁在此时购入飞机,待经济好转,飞机价格上升时将飞机卖出,可赚取相当不菲的差价。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对于国内仍处在发展期的航空租赁业来说,有一个好的定位以及灵活的资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的简单道理,在市场景气与否时采用一些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国内租赁公司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⑦ 融资租赁和普通飞机的对比优势有哪些
根据租赁方式的不同,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一、飞机经营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就经营性租赁而言,租金收益是飞机租赁公司的主要经常性收入来源。 此外,飞机残值处理和节税收入,尤其是飞机残值处理,能给租赁公司带来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经营租赁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与融资性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赖于同一架飞机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总租金回报。因此,经营租赁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赁市场飞机的供求状况。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动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飞机每月租金一般相当于其价值的0.75%-1.5%。
残值处理收益:由于飞机的可用寿命至少是20年,而经营租赁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单笔交易中凭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资。飞机在经营租赁结束后余值的比重大小将会直接影响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赁期间或是租期结束时出租人可以将飞机转卖而获得更大的收益。一般来说,转卖价格相当于当初购买价格的50%~85%。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不仅是经营性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赁物经过维修、再制造后通过租赁公司再销售、再租赁可以获取更好的收益。
节税收益:在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定的税前利润的前提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信息设备。租金在税前列支,可以获取节税的好处。超过法定年限的飞机可以在最短12个月达到100%的折旧,提取折旧使得租赁公司的所得税税基减少,会带来不小的节税收益。
其他收益:飞机经营性租赁除却单纯的租赁环节,租赁公司也会涉及到飞机采购、融资结构安排、租赁资产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环节,租赁公司将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取得市场优势及附加值。另外,飞机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常包含飞机租赁保证金的条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缴纳2-3个月的飞机租金,作为飞机保证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维修储备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飞机大修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
二、飞机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飞机融资性租赁相对于经营性租赁程序更为复杂。如在融资期间,承租人一方面要对租赁飞机进行必要的保险,另一方面还需要寻找对该飞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因此,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来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飞机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当然是
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利差收益视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
余值收益:尽管融资租赁承租方经常是以最终获得租赁资产(飞机)的所有权为目的,具体的飞机残值归属也因不同的合同约定而异。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轮船等收益会更高一些。
服务收益:飞机融资性租赁的服务收益包括租赁手续费,财务咨询费,贸易佣金等。租赁服务手续费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资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并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另外,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和投资方,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实现了销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贸易环节的各种类型的佣金往往是厂商设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与厂商签订融资租赁外包服务的大型机构等财务投资人设立的独立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运营收益:融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资金在运作时,可以获取一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个项目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再向银行借款一部分,租赁公司通过财务杠杆效应,自有资金可以获取略高于同期贷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获取一个息差收益。
风险收益:对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效果的风险,参与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加大,可能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大。另外,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在某种条件下,出租人可以将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实现债转股。
⑧ 民航购买飞机融资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租赁公司安排客户体验飞行,以顾问身份协助客户选定飞机。
第二步:租赁公司取得购买权,和制造商签订购买协议,和客户租赁协议。
第三步: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情况,向他提供相应数额的购机资金,通常为购机款的60%~70%。
第四步:飞机制造商将飞机交付给租赁公司。
第五步:客户向租赁公司租用这架飞机,并由客户负责该飞机的维护保养及保险事宜。
第六步:租期结束后,客户以名义价格取得飞机所有权。
⑨ 合同的行式和种类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它的优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易行,因此,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采用,如消费者到集贸市场上购买蔬菜,到商店、百货公司购买生活用品等。但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也不无缺点,主要是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取证、查明事实,难以分清责任。所以,对于标的数额大而复杂的合同以及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即要式形式。《合同法》第11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了明确规定,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手续比较复杂,不够便捷,但它的优势在于权利义务记载清楚,便于履行,发生纠纷时也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因此,书面形式大量应用于法人之间从事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合同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下列两种情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即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
(1)法定的要式。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类合同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我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登记,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合同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种是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它们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因此涉及这些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种是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我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外,我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约定的要式。即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所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特别就某种合同的订立作出约定,至于当事人径直订立书面合同的,当然就不需要再作书面约定了。
3、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之外的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也就是除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以外的其他合同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这种合同形式不是根据当事人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意思表示来确定合同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实施某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来推定合同成立。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没有明确表示是否续订合同,而是维持现状,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接受租金,由此,从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可以推定出承租人愿意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同意延长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合同继续有效。
⑩ 融资租赁公司要坐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流程是怎样比如公司本身需要多少资金飞机需要什么审批
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融资租赁之中的杠杆融资租赁业务。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向银监会(商务部)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银监会(商务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银监会(商务部)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第六步,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第七步,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第九步,银监会(商务部)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国内飞机融资祖赁业务投资分析
航空租赁的运作方面一般有两种形式,分别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拥有飞机,租用人在一定的财务或保证金保证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换取对飞机的使用权。这种租赁的租金比较高,租期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几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飞机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和保险费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赁到期时退还飞机。
这种租赁主要用于临时性的满足运输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经验不足时来获得对某型飞机或设备的使用经验,并不是航空公司租赁飞机基本方式。如我国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运输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独联体国家的飞机来缓解运输紧张的状况。
融资性租赁: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机方式。它的特点是承租人和供货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资金,签定长期租赁合同,以长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资。承租人选定机型和供应厂商,谈判确定使用的飞机,由出租人出资来购买飞机,具有所有权。飞机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对飞机的检验、交付及以后维护、使用以及经营中的风险不负责任。飞机的租赁期一般为10-15年,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到期后,承租人可以购买飞机或把飞机退给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签定两个以上的合同。两个基本合同是出租方与供货方签定的购机合同,另一个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货商有相应的交货和供货协议。
租赁经营对于承租人的好处是:不必筹集大笔资金就可以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由此可以采用先进的机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整个租赁期内租金按签约的规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动的风险。租赁期限比贷款购机的融资期限长。此外,也避免保留过时的设备。
对于承租人,融资租赁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是当事人违约的风险,由于融资租赁的参与者多,环节多,某一方违约和有漏洞就会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问题;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风险和事件都会使承租人承担风险。从金融上说一个航空公司租赁的飞机多,就会使资产负债率过多,使企业信誉下降。
权衡以上的优缺点,一个航空公司应该适当考虑自己的资本状况,根据经营条件都决定采用多大的租机比率。过高的租机比率,反映企业自有资金少,偿债能力低,将会降低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弱。而过高的自有飞机比率,反映企业把大量资金投入该备,资金周转的周期长,不利于企业的经营。
虽然说融资性是国际上航空租赁的主要方式,但对于我国市场来说,国内的航空租赁公司没有国际上优秀租赁公司那样好的金融资本和相关产业资本支持,所以在资金运作方面要更加灵活。
中银航空租赁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成功的航空租赁公司,公司从1993年成立至今已连续16年保持盈利纪录,而他们成功的秘诀正是灵活的资金运作以及良好的经营模式。
国内融资租赁机构的重点是国内市场,而且这项业务也仅仅是银行主营业务的补充,因此国内金融租赁的重点并不仅在飞机这一种资产上,诸如船舶和其他机器设备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而从市场容量来看,两种不同的租赁公司称得上各有所长。从金融租赁的市场来看,竞争最关键的是谁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资金。从经营性租赁来看,除了资金以外,还要有成本好的资产,所以国内银行的从业者对于融资租赁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飞机的采购、销售则会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而中银航空租赁有一个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除了能提供飞机租赁相关服务外,还可以提供全面的飞机转租、结构融资和技术管理服务,而这并不是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做到的。
中银航空租赁一直认为,自己很强的一个优势就是售后回租。所谓售后回租又称购机回租,指的是租赁公司从航空公司购进飞机后立即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该航空公司,从而为航空公司提供长期的融资,同时也使得航空公司的运营更加灵活。市场形势不景气的时候,租赁公司就多做售后回租,在市场好的时候,就出售飞机,正因为在这两大业务门类之间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无论市场是怎样变化,中银航空租赁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稳增长。
融资性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和传统银行业务开展竞争,是增加银行业务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而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机队经营和飞机买卖的业务中来,思维出发点和行为方式都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的。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飞机价格有利时购入。如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期,许多航空公司会急于出售多余的运力,但又苦于找不到买家,利用自身庞大的资金优势,中银航空租赁在此时购入飞机,待经济好转,飞机价格上升时将飞机卖出,可赚取相当不菲的差价。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对于国内仍处在发展期的航空租赁业来说,有一个好的定位以及灵活的资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的简单道理,在市场景气与否时采用一些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国内租赁公司的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