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家长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
你好!
四月,深圳将全面申请首个和一级学位申请,深圳区也向公众公布学位警告。3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房屋租赁户无法提供房屋租赁证书,可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年来,租赁信息未作为房屋进入租赁市场的法律凭证。作为一种过渡方式,租赁信息能否真正取代租赁合同已成为近年来家长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开租赁合同要花很多钱。
《深圳出租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鉴于此,部分出租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未与承租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当承租人需要申请学位时,大多数承租人需要承租人承担1000至5000元的税款,这应该由出租人的业主宣布。
根据新规定,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发放房屋租赁凭证,出租人的合法产权房屋,不向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出租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这意味着一批出租小产权房的人不能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房屋租赁信息”指引出台
有鉴于此,深圳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局联合发布了3月1日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提供房屋租赁证书的,可以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房屋租赁信息“由门发出”。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当另行制定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工作指南。截至目前,市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指导方针。
但是,房屋租赁信息需要发放哪些材料,是否收取费用?在龙港的家长聊天小组中,许多家长都在期待一个更简化的申请学位的程序,比如房屋租赁凭证,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真正位置。
“房屋租赁信息”不可计入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租赁信息”或无法计算入场点。2016秋季,南山区市教育局在2016年初提出的第一份录取通知书,可以按照租赁的正常年限计算“租借证书”,房屋租赁信息可以是一个学位,但不能计算。
市教育局提醒我们,由于住房类型的不同,情况更加复杂,信息需求也不尽相同。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证或者房屋租赁信息的学龄儿童家长可以登录“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住房综合信息服务网”的“在线服务”栏目。
拓展资料
租赁登记是租赁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有租赁登记才能有效地保护租赁权的合法权益,租赁登记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管理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的手段。因此,租赁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租赁必须登记,但大多数当事人不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如果合同没有登记,如果当事人在实际审判中违约,法院很难对法院的违约行为作出完全的处罚,而遵守合同的当事人也很难获得所有违约,因为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仲裁中处理此类案件,也很难向违约方授予损害赔偿金。
❷ 深圳蓝本租赁合同还能办理吗
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发布的通知,深圳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办理时 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停办 。
延伸材料:龙华区、光明区、南山区关于蓝本停办的通知
关于明确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的通知
因《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在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有效执行期为三年,目前该文件的有效期执行期限不足一年,为避免出现政策漏洞,保障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经咨询有关部门,现就《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明确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8日起,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房屋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号。
二、为配合市教育局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申请《房屋租赁信息》办理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可以继续进行审批。
深圳市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官网地址:http://www.szlhq.gov.cn/bmxxgk/sqwgglbgs/dtxx_152509/tzgg_152511/201811/t20181105_14460225.htm
光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合同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网格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在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有效执行期为三年。目前该文件的有效期执行期限不足一年,为避免出现政策漏洞,保障光明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根据《 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关于明确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的通知》和《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相关要求,现就用于学位申请的房屋租赁合同业务办理时限通知如下:
一、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2019 年秋季入学的,须 2018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下同)前办理,2020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 3 月 31 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 9 月 30 日之后。
二、《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注意事项:
(一)办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起,全区停止受理《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可以继续进行审批。
(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合同租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号。
(三)2020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租赁合同相关政策要求,待市明确后另行通知。
请各网格中心遵照执行,并将该通知转发各街道政务办。
附件:
1.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关于明确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的通知
2.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深圳市光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官网地址: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810/t20181015_14284820.htm
关于明确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的通知
广大辖区居民:
因《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在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有效执行期为三年,目前该文件的有效期执行期限不足一年,为避免出现政策漏洞,保障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经咨询有关部门,现就《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时限明确如下:
一、自通知下达之日起,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房屋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号
二、为配合教育部门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申请《房屋租赁信息》办理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可以继续进行审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官网地址: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201810/t20181016_14290169.htm
❸ 深圳各个房管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1、布吉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布吉街道布龙路怡馨苑二栋首层,咨询、投诉电话:88830628;
2、坂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坂田街道二办三楼附楼304室,咨询、投诉电话:36983337;
3、南湾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湾街道南岭村健民47号南湾街道二办B213,咨询、投诉电话:28705867;
4、平湖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大街528号,咨询、投诉电话:28858755;
5、横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横岗街道龙岗大道联建楼634-125号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8633932;
6、坪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坪地街道富民路112号5楼,咨询、投诉电话:84081885;
7、龙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城街道龙城大道126号盛平维百盛大厦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8902261;
8、龙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岗街道植物园路385号,咨询、投诉电话:848670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房管所的工作职责是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❹ 深圳市南山区各地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电话是多少
南山区招商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工业七路51号
❺ 在深圳南山租房能入读南山小学吗
不可以的,还要很多材料,要有学位才可以申请,而且很麻烦,反正就是花钱,具体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深圳读书需要的证件是什么?1+5文件是什么?
1+5”文件,所谓“1”指的是《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对深圳市人口管理总的思路是:合理控制人口总规模,逐步调整人口结构,实现人口规模、结构、素质与产业、环境资源相协调的发展机制。
所谓“5”指的是非深圳户口在深圳读书需要提供“5证”:一是适龄儿童转学学生的出生证、父母原籍户口本、深圳居住证或暂住证;二是房产证明, 无房产者由打工者所在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等;三是就业和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四是打工者现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五是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我同事花了两万多才弄到学位上了南山小学
❻ 深圳南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电话谁知道 急用!O(∩_∩)O谢谢大家!
南山区房屋租赁所。。没有这样一个地方,南山区有一个出租屋管理综合办公室,各个街道又有自己的租赁所,不知道你要问哪个。。。。你可以上南山政府在线,或各街道的网站看看,应该有你要的信息。。。祝你好运!
❼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发的租赁凭证可否做为产权证明
4月,深圳市将全面展开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深圳各区也向大众公示了各区的学位预警。3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且《租赁信息》不作为房屋进入租赁市场的法律凭证。《租赁信息》作为过渡期的一种办法,能否真正地取代租赁合同,成了近日家长们热议的话题。
开具租赁合同花费不菲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表示,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后,应当按时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鉴于此,部分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并没有与承租人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需要申请学位时,大多需要承租人自行负担这部分本该由出租屋业主申报的纳税,约1000元到5000元不等。
按照新的规定,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租住在合法产权房屋的人群出具房屋租赁凭证,而对租住在无合法产权证明房屋的人群,则不出具房屋租赁凭证。这也就意味着,租住在小产权房的一部分人群,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凭证》。
《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指引将出台
鉴于此,深圳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在3月1日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其中称: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截止目前,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还未出具相关指引。
但是开具《房屋租赁信息》需要什么材料,以及是否收费,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还没出具具体办法。在龙岗的家长微信群里,不少家长期待为申请学位而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等手续可以更加简化,真正地方便低收入家庭。
《房屋租赁信息》或不能计分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租赁信息》或不能计算入学积分。南山区教育局发布的2016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指引中提到,提供《房租租赁凭证》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
市教育局提醒,因住房类型不同,情况较复杂,所提供资料要求也不相同。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适龄儿童家长具体可登录“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之“在线办事”栏目查询
❽ 如何查询深圳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
1、可通过电话向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咨询。
2、带你的居住证到所在街道办去查,即直接到深圳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查询,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及房屋证明信息。
(8)南山房屋租赁管理所扩展阅读
一、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2、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委托办理时需提供,详情见说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见说明)
4、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5、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6、出租屋编码卡
二、材料说明
提交以下证件之一: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薄复印件;
(4)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书、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信息查询单或司法裁定过户备注;
(5)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❾ 深圳市南山区在哪里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准备好以下资料直接到附近的工商局办理即可,前提是材料准备好。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