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租金多少合适
如果是工业区的工业用地,是不能用于其它用途的。
五十年期转让价为13.44万元/亩,五十年平均价为2688元,那么,如果要出租的话,每亩定3000元较为合适。
如果已经建了一些设施,可以适当在提高一些。
可以约定几个等级,开始时少一些,够本就可以,过几年再适当提高。
『贰』 农村土地出租有什么方式
您好:
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土地租赁有哪些方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叁』 农村土地出租套路多,需要注意这几点,以免自己被坑
当下农村,随着新政策的落实,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民得到了非常大的好处。其他想在农村租地创业的朋友,也有了更多的机遇,至少租地这块是有了很多的选择。但是在租地的过程中当中,有些细节别人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你的,是要自己弄明白,自己去注意的。农村土地出租有套路,要注意这几点情况,以免自己被坑。
1 土地归属权,以及有无纠纷的情况都要弄明白
如果看中了某块地,要把它租下来。一定要弄清楚土地的归权属的责任人。然后要去确定要租的那块地没有任何的其他方面的纠纷。比如,你刚把这块地租下来,突然又冒出来个责任人,找你收租。原来,这块地是有纠纷的,还没有解决好。但是,你租地之前的那个责任人是不会告诉你这种情况的。
2 土地的用地性质,以及流转年限规则要弄明白
农村有园地,耕地,林地,牧草地等等。土地的性质要对应土地应有的作用。每一项性质都有它的特性。比如,耕地是用来耕种的。种水稻,种菜,种经济农产品作物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在耕地上盖厂房什么的,那就不行了。关于流转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其实中的条例的规定,耕地的租期为30年。草地的租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期为30年至70年;如果特殊林地租期,经国家相关林业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3 签订流转合同及要注意的事项
租贷土地,一定要签订这个流转合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流转合同中必须要写详细,除了基本的信息以外
以外。还有包括但不仅限于,流转土地的长宽及整个面积(多少亩数). 流转土地的名称,(这块地的名称,农村有的一块地按多少亩数的通俗叫法,如0.8亩,这块地叫做8分地。)最好是把那些相邻的土地的名称都写进去,越细越好。
『肆』 请问现在还有可出租的土地吗价格多少
肯定是有可出租的土地的,出租土地的价格与所在地有关,一般情况下,人口密度大土地价格就高,地广人稀的地方土地价格一般不高,便宜地方的土地出租一亩地一年才几百块钱
『伍』 哪里有土地出租啊
你好楼主,这个你应该上土地流转平台去发布求租信息,建议上土地资源网吧,里面有大把土地资源,楼主可以上去求购,或者发布求购土地信息马上就会有人联系你了··手打了那么多字了,楼主记得给分哦
『陆』 农村土地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农村土地可以出租吗?通过阅读上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应该了解到,在我国农村,土地出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柒』 想把土地出租出去怎么办好
——聚土回答
随着经济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也将快速化正规化,出租土地便是土地流转的一个普遍方式,针对现在的土地,特别是农村闲置土地出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
(1)委托村集体,通过村集体招商引资的方式,将土地出租
(2)通过土地流转平台,包括网络平台(线上),中介平台(线下)等方式,出租出去。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包括出租过程中,需要做的还有土地确权等。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本村集体。
『捌』 我想知道如何将土地租出去
如果是已经划分属自己管理的土地,只要有人愿意租用,双方谈好价后立个合同就可。
如果面积大金额大,可到公证处做个公证。
『玖』 个人土地出租给个人要哪些手续
什么土地?
如果是承包地的话,要根据《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
如果是宅基地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根本就不能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