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已有12城市开始了试点住房租赁
据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版房租权赁市场的通知》,出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已有12城市开始了试点住房租赁。
据悉目前,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通知明确,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
希望新政可以有效的控制住房成本。
2. 保障房28个试点城市都有哪些
从住房和城来乡建设部获悉,北京等自28个城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上榜的城市包括北京等三大直辖市,但上海、深圳等房价较高的城市“落选”,其他入选的大多是二三线城市。
其他试点城市
天津 重庆 唐山 运城 包头 大连 长春 武汉 攀枝花
杭州 宁波 淮南 青岛 济南 福州 厦门 洛阳 哈尔滨
无锡 儋州 长沙 昆明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3. 13城市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有哪些
近日消息,今后5年里,北京要建设的50万套租赁住房,它的土地储备将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来安排。不只在北京,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还确定了上海、广州、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高房价时代,我国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存在房源总量严重不足、租价高、供应结构不合理、租住环境一般等问题。
4. 两部委原则同意5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6日电 据自然资源网站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发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指出,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两部委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促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两部委提出,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两部委要求,试点城市要聚焦市场需求,坚持城乡统筹。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城市实践经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两部委还提出,试点城市要规范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住房建筑质量、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严禁违规提供“租金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
两部委还明确,试点城市要积极探索应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先进科技手段,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信息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落实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5. 16城入围今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每年至少补贴6亿
7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了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入围城市名单是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分别是: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
今年3月5日,财政部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把“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列入2019年财政政策。报告写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支持城镇公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根据今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竞争性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城市新增租赁房源数量、解决新市民租赁需求人数、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指标确定。
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目标是用3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2017年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当时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可以看到,此次入围的16个城市,包含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11个省会城市及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 城市厦门。这份名单与两年前的试点名单有所不同,增加了北京、上海2个一线城市,北方城市长春替换了沈阳,西南新增了长沙和重庆,增加了山东省省会济南和福建省省会福州,调出了广东省的2个城市佛山和肇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财政部此次发布财政支持租赁市场的16个城市试点名单,充分体现了当前发展租赁市场的导向。通过财政政策来落实新发展模式,体现了财政政策的杠杆导向,也体现了发展租赁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
从此次试点名单看,包括了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上都是东中西部相对规模大的城市。这意味着:第一、租赁市场发展的财政资金会更加到位,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包括租赁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租赁用地的供给、租客相关租赁权益的保障。第二、这或会引导后续相关开发商和投资者更关注此类城市,同时各类社会资本或会加快进入此类市场。第三、财政支持包括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试点不排除会推出一系列可供示范和借鉴的租赁住房范本。
从城市等级看,包括苏州、西安、沈阳、青岛等热点城市没有纳入试点,后续需要快马加鞭积极发展租赁市场。
6. 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每年至少补贴6亿
7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了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入围城市名单是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分别是: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
今年3月5日,财政部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把“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列入2019年财政政策。报告写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支持城镇公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根据今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竞争性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城市新增租赁房源数量、解决新市民租赁需求人数、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指标确定。
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目标是用3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2017年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当时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可以看到,此次入围的16个城市,包含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11个省会城市及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厦门。这份名单与两年前的试点名单有所不同,增加了北京、上海2个一线城市,北方城市长春替换了沈阳,西南新增了长沙和重庆,增加了山东省省会济南和福建省省会福州,调出了广东省的2个城市佛山和肇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财政部此次发布财政支持租赁市场的16个城市试点名单,充分体现了当前发展租赁市场的导向。通过财政政策来落实新发展模式,体现了财政政策的杠杆导向,也体现了发展租赁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
从此次试点名单看,包括了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上都是东中西部相对规模大的城市。这意味着:第一、租赁市场发展的财政资金会更加到位,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包括租赁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租赁用地的供给、租客相关租赁权益的保障。第二、这或会引导后续相关开发商和投资者更关注此类城市,同时各类社会资本或会加快进入此类市场。第三、财政支持包括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试点不排除会推出一系列可供示范和借鉴的租赁住房范本。
从城市等级看,包括苏州、西安、沈阳、青岛等热点城市没有纳入试点,后续需要快马加鞭积极发展租赁市场。
7. 16城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 租购并举再次按下“加速键”
租购并举再迎利好。7月18日,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16城进入了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本次财政部和住建部鼓励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基本都是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租赁相对数量多,租金高,稳定了这些区域的租赁市场,全国租赁市场基本就稳定了。当下租赁市场的确存在部分问题,但随着政策的重视,租赁市场的稳定可以预期。
每城可获6~10亿奖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16城是根据《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进行竞争性评审得分得出,目的为“用三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佳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并且,试点城市可以获得“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的奖补资金支持,该项资金可“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入围试点的16城中,租售比大多居全国前列,居民购房压力较大。
诸葛找房6月末数据表明,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达到35.90,雄踞榜首,成为购房难度最高的城市;厦门以33.21的“高分”紧随其后。剩下排在前五的城市分别是北京、三亚和上海,房价收入比均高达25倍以上,这个水平已经超过上世纪80年代末地产泡沫时代的东京了。
2019年6月末部分城市房价收入比 数据来源:诸葛找房
如果将视角仅停留在GDP超过万亿元的城市中审视,那么此次16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则与GDP排名前20的城市有着更多的交集。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本次财政部和住建部鼓励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基本都是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租赁相对数量多,租金高,稳定了这些区域的租赁市场,全国租赁市场基本就稳定了。发展了这些区域的租赁市场,基本全国租赁市场也就平稳了。
“租赁市场的健康是房地产市场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租赁市场稳定了,买卖市场才能稳定,当下租赁市场的确存在部分问题,但随着政策的重视,租赁市场的稳定可以预期。” 张大伟补充道。
租购并举利好不断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此后,围绕租购并举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2016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表示将采取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等具体措施以“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与此同时,住建部选取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人口净流入城市。
而上述试点城市迅速跟进,陆续出台发展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如广州率先推出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一度引发舆论对租购同权的关注。南京、武汉、深圳等城市也纷纷出加快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
2017年8月21日,原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将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确定为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意味着,以租赁为目的的房屋可以出现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并进行社会化出租。
在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房屋租赁市场吸引了各路资本、企业的投入和关注,原本冷清的租赁行业变得火热。
而2017年也被视为“租购并举”元年。
扩大租赁土地供应
在租赁土地供应方面,政策就积极引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土地供应。
早在2015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县(市、区)就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地区。
2017年11月,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
根据规划,2017~2021年,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目前,由北京万科和成寿寺村办企业金城源投资管理公司合作开发北京市公示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即将开放样板体验区。
“房地产调控继续深入,而租赁逐渐成为了调控的重点,最近各地方与部委针对租赁都有政策发布。” 张大伟表示,“北京也再次发布政策明确不得隔断房,深圳直接对租金涨幅增加限制,年涨幅不得超过5%,广州要求租金周期支付不得超过一年。”
张大伟进一步认为,从全国看,租赁政策在2018年全国有百城发布租赁鼓励政策,在2019年继续密集发布政策,累计超过30次,其中包括公租房、租赁规范,整顿租赁市场乱象、租金稳定,租赁房源供应等,都在政策范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房屋租赁行业的基础性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也即将到来。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起草加强中介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推动《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并准备在今年出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杜鹃公开表示。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魏文艺
8.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哪些试点城市
8月28日,国土部和住建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确定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
有业内人士直言,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仅是在13个城市进行试点,并且采取政府主导、农民集体自愿的原则,试点实施后要在2019年11月开展中期评估,并在2020年底前进行总结,这些试点会有多大的供应量尚不确定,因此对房价能有多大冲击存疑。
9. 南宁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名单
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南宁等排名前8位的城市进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可连续3年获每年8亿元共计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助资金,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有关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的支出。
近年来,南宁市聚集效应明显增强,新落户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有住房租赁需求的群体持续扩大,租赁市场呈快速发展态势。2018年9月以来,该市相继出台多项有关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文件,逐步形成“租补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尽可能达到“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截至去年12月,全市累计建设和分配公租房源8.12万套,出租率接近100%;已筹集、建设各类人才公寓4175套。
此外,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督平台目前已实现了个人、企业用户的租赁房源发布、房源自动核验、合同网上签订、网签备案一键完成等功能。据不完全统计,共完成房源核验6000余次,线上租赁备案3000余宗,已注册租房租赁企业19家。
10. 多少地方住房租赁政策落地
主持人孙华: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房地产长效机制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会适时出台。在这个背景下,本报今日从房地产供应渠道多样化;需求方遏制投机;税收调节;土地供应等四个方面采访专家学者,给予解读,以飨读者。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决定了供应渠道的多元化,分层次的多元化消费模式要求供应体系不断做改进,这也是分类调控下的一个衍生内容,对于丰富产品系和促使供求关系平衡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银联与沈阳房产局
签署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合作协议
本报讯10月11日,中国银联宣布与沈阳市房产局签署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提升老百姓租房、用房综合服务体
验。此次与沈阳市房产局签约的同时,中国银联正在积极加快与其他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的合作进展,今年年内有望在12个试点城市全部实现服务开通。
今年7月份,住建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其中广
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大力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政策下来要有人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