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安出租车营转非
在这里是问不到什么结果的,还是去出租车管理处询问一下工作人员吧!
Ⅱ 出租车转非和营转非什么区别
出租车一般营运车辆规定是八年报废。如果营转非必须在八年之内。超过八年就报废了。营运转非. 就是以前作过营运车用过.也就是说,以前的某一段时间,车主用它拉货或拉人赚过钱,那时办理过营运证.以后又取消了营运.。也就是说,出租车转非是营转非的一种,其中还是小型货车也可以营转非呢。
Ⅲ 出租车转非营运
出租车允许转非营运,但报废年限是参考营运车辆为8年,用年限可以办理延期,但延期时间也不能超过5年。
按照相关的规定,不论是非营运车转营运性质还是营运车转非营运性质,车辆的报废年限均统一为8年。
目前,我国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机动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机动 车辆分车种、车型分类,在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或者车辆的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时,车辆必须报废。
而具体的报废标准是:
a.轻微型、微型货车(包括越野型)累计行驶30万公里;
b.重、中型货运车辆累计行车40万公里;
c.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运车辆以及小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行驶里程在45万公里达到报废标准。
而另外一种报废标准是:a.车辆严重损坏或车辆的安全性能不良,无法修复的车辆。
b.淘汰车辆,没有配件来源的车型。 汽车年限过长,蚝油量超过出厂规定15%的。
c.经过多次修理和调整,安全性能仍然不能达到标准的车辆。
d.再有一种车辆是排气标准不合乎标准的。但19座以下的车辆和出租车以及轻微货运车辆除外。
如果性能等符合规定的车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缓报废年限,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出具证明,才能上道行驶。而延长期限不会超过规定标准年限的一半时间。轻型、中型载货汽车车辆性能符合相关规定,使用年限可以办理延期,但延期时间也不能超过5年。
Ⅳ 出租车转非和营转非什么区别
营转非 是车辆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的统称,出租车只是营运车辆中的一种,大客车、货车等都有营运车辆。
营转非和出租车营转非性质本质一样。
Ⅳ 出租车营转非还可以开几年
出租车营转非后同样是8年强制报废。
出租车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警告营运, 非营运,公路客运,租赁,营转非.出租客运,出租转非.特别提醒大家:不要认为出租转非和营转非是非营运。
Ⅵ 出租转非是什么意思啊
出租转非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
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
如果该轿车是1999年登记的,如果他是非营运那么他的强制报废期限为2099年,相当于无限时间,如果他是出租转非,那他的强制报废期限就是2007年了。出租转非的车辆和出租客运的车辆的报废年限是一样的,别看这个车子的状况如何的好,哪怕就是只开了一天的出租车,那么到了8年就必须报废。
严禁“营转非”客车从事非法营运: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营转非”客车违法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严禁参与“营转非”客车违法经营活动。对公安部门抄告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六、三十七和五十条的规定,从业资格发证部门要计入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依据,并存入档案管理;对抄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注销从业资格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营转非车
以上内容参考汤阴县人民政府-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营转非”客车专项整治
Ⅶ 营转非的出租车怎么能改成自用的
营转非的出租车改成自用车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证件。但是需注意,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也是按照营运车辆的报废要求来进行报废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7)出租车营转非扩展阅读: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