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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法律

发布时间: 2021-10-30 05:52:44

Ⅰ 关于被查出租房的相关法律

省教育厅重申:禁止大学生私自租房居住
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单独居住的,必须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租房的原因,并填写《学生租房申请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签字后,报经学校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所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在校内解决租房问题。对经批准租房居住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地址,并不得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点租房。学校对经批准租房居住的要逐一登记,逐一核实其住宿安全情况,并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肃租房纪律。凡是经批准租房居住的,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私自租房居住的,取消其享受奖学金和评优资格,经劝说仍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勒令退学。

Ⅱ 中国有没有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 屋出租上的法律依据

不合理,应该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解读】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

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场合。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还原物的范畴。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合同双方为缔约进行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产生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和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后者由于举证较为困难,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管的特殊性,损失赔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或者改建扩建费用上,对此,本解释都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解读】本条规定了“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在数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一房数租”时,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解读】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承租人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对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同时载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内恢复原状,合同即自动解除。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解读】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在出现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权属有争议,或者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任何一种情形时,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并非任意的,还须具备一个必要前提,即该情形的出现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

司法机关对房屋的查封,实务中有“活封”和“死封”之分,其中“死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仅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管理权,权利人只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活封”则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权利人仍享有对房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仅处分权受限。实践中,租赁房屋被查封,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租赁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构成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Ⅲ 房屋出租的法律问题

所用法律手段中最为关键的是拿到该房屋为违章建筑的有效证明。必须是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口头声明是可以算作合同的补充约定。法律上也是承认其效力的,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书面合同有无提到口头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是比较麻烦的。你可以找出他所提供的房屋是违建房屋的证据后,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依据是合同法第52条第5款(违章建筑)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定金;或者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中对方采取欺诈手段(未告知房屋是违章建筑)在重大误解情况下订立合同,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三款规定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起诉至判决正常情况下要有6个月的时间。
书面通知与你签合同的人,行使你的不安抗辩权,停止支付房租,直到其提供需要的相关证明以保证其提供的房屋符合你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解除合同。
与此同时,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原房东及二手房东,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对出租人(二手房东)起诉理由是合同欺诈,即上面列举法律依据;将所有人(即房东)列为第三人,理由是房东的房屋存在合同无法履行情况。
去找个好律师吧,并被律师忽悠了。祝你好运!

Ⅳ 有关出租房的法律问题

1、原合同可以由原双方解除。
2、查看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确定合法经营身份。
3、需要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
4、你与中介要签中介合同,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房东与中介签订的是委托租赁的合同,你一定要和房东确认一下。
5、最好的办法就是与房东协商。

Ⅳ 哪些房屋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随着房价飞涨,买房越来越难,这也就激发了房屋租赁市场的潜力,导致房屋租赁越发火热,源源不断的房屋投入到租赁中。但是,是否所以房屋都可以用来出租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另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Ⅵ 出租房短期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没有固定期限也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很长时间(但不超过20年),但出租房和承租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再给对方一定准备时间后随时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就没有最短期限。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默认为无固定期限。(也就是如果没有签合同随时都可以走)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合同。
出租方也就是房东的义务是:提供安全房屋,对房屋进行必要修缮,如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Ⅶ 出租房的法律

合同法规定,六个月以上租期的租赁合同必须要以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果口头达成协议则会被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都有任意解除权。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租金。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
如果你想和解的话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是这个调解是没有强制力的。也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庭进行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再庭审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接受法院的调解!
http://..com/question/267563675.html

除此之外,当房东想卖出转让房屋的时候,你作为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关键问题是,你们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约定房屋承租年限,租金等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