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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市场的性

发布时间: 2021-10-29 11:58:48

① 什么叫房屋性质

房屋性质分类: 私有产权的商品房、部分产权的经适房、公产房、小产权房,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特点。

1、商品房: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按照用途可以分为:70年产权的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非住宅用房包括两种:50年产权的工业、教育、文化用地和40年产权的娱乐、旅游用地。

2、经适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适房一般为两类:

1.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并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等费用。

2.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在某些城市,这些类型的房屋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3、公产房又称公有住房: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类:

1.可售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和央产房。

2.不可售公有住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等。

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之前咨询过跟小区物业合作的宅猫找房的人,如果想知道具体的情况可以去物业详细了解一下。

② 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是什么

自从亚当·斯密创立现代经济学以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一直是大多数经济学家所笃信的信条。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各种原因,各国却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市场的集中和垄断。经济学家们早已证明,只要市场竞争不完全,就必然产生效率的损失和社会整体福利的下降。也正是这个原因,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反垄断法,主要针对的是具有市场权力的公司,防止这些私人公司通过合并、杀价、价格联盟以及将在某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扩大到其他市场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和小公司的利益、阻碍创新、服务质量改善和技术进步。
就我国房地产市场来看,虽然从一个公司占全国的市场份额很小,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非常强的地域特性,如果考察具体企业在特定地域的市场份额,我们的结论可能就不得不进行修正了。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反映厂商垄断利润的边际量的勒纳指数,或称厂商的价格标高程度(make-up),是衡量市场的垄断程度的指标,它是由市场价格超出边际成本的部分对于价格之比率计算而得的。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产品价格应该等于其边际成本,勒纳指数越趋近于零;反之,垄断程度越高,商品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的差额越大,垄断者的垄断利润因而越大,勒纳指数则越趋近于1。根据笔者的测算,我国及各省(市、区)的房地产市场勒纳指数均在0.4以上,说明存在着很强的市场垄断程度,而且全国的勒纳指数要比各省(市、区)低,这正说明考察的地域不同,对房地产市场的垄断程度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另外,根据有关针对北京市数十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况伟大(2003):《垄断、竞争与管制——北京市住宅业市场结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5月。],只有1家企业愿意开展公开的价格竞争。其中,有2家企业承认和其它企业共同定价,这明显是寡头市场结构下的勾结定价,而有很多企业则表明是对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制定不同的价格,这与完全垄断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垄断利润而对市场进行划分并实行价格歧视的做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无论是纯粹的理论研究,还是实际的调查,我们都很难否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竞争不完全的市场。
可见,我们文章开头的那些困惑,答案也就十分明白了!原来,一切的问题还是在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这里,我一直不愿意用垄断这个词。因为,从严格的经济学定义来讲,垄断即是指市场的独占,就是在一个产品市场只有一个厂商,这显然不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我私下猜想,前面那位大佬所说的,可能就是指这个情形吧。因此,我更倾向于用市场不完全竞争来描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市场结构。

③ 公寓的市场好不好

下面帮您整理了一下目前苏州公寓的一个市场分析。


一、苏州租金市场分析

1、租金情况

目前苏州住宅均价在2-2.1万,刚需楼盘起步总价130万起,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房价越高,涌入租房市场人就会增多。以普通住宅80-90平为例,

2017.8平均租金:2312元/月2018.8平均租金:2813元/月

从数据上体现出来明显的变化就是,苏州平均租金总价上涨明显,近一年有20%的涨幅。虽然苏州租金今年大幅的上涨,但相比南京和杭州的租赁市场,价格依然相对有所差距,未来上涨空间继续持续。

苏州住宅VS酒店平均单价,酒店式公寓高于住宅单价约50%

苏州住宅平均单价:30.74元/月/㎡酒店式公寓平均单价:42元/月/㎡

出租市场大面积房子没有租金优势,反而小户型交通方便的公寓更加灵活有优势。同样的100㎡面积,酒店式公寓租金可以达到4400元,住宅在3000元左右。酒店式公寓的单价远低于住宅的单价,从租售比来说,公寓的租售比2-3倍于住宅。

租售比也是衡量投入收益的一个重要指标。租售比越高越安全。

2、租金上涨动力

从租房市场供需来看,也有2个重要变化,快速刺激今年苏州租金上扬。

·1、群租房整治2、品质化追求

苏州群租,从去年底开始大规模整治,小区业主也极力配合,通过这个行动,群租房被拆除,短时间内新增了租赁需求。租金和房价一样,决定涨跌很大的因子就是供需关系紧张还是宽松。群租打击后,市场更加规范,居住品质和安全性得到了极大提升,相伴随的就是房租快速上涨。

居住的环境更好了,价格也对应上涨了,租房人的成本增加了。这几年,苏州租房市场从需求端来说,很大的变化就是品质追求上升。80后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也贯穿到了租房的节省上,而90后、00后不同,对于品质的高要求,对价格的不敏感,更愿意住更新更好,哪怕远一点的房子。相对于和别人合租,经济实力更强的一些人更喜欢品质好点的公寓,中心地段,商业配套齐全,生活丰富成为新的年轻人的租房优先选择。

二、买公寓的本质逻辑

1、有钱放哪里?手里有个小几十万该怎么办?

·存钱利息太低

·买P2P太雷人,资金不安全

·买住宅够不上或贷款还不起

而且非常纠结。钱不多,想要的却太多,还想要高的收益。现在楼市住宅市场已失去了高杠杆、低利率、高预期,对于非重点区域低总价住宅,未来上升预期也是不明朗。

经过价格普涨之后,改善放量,刚需萎缩下, 苏州楼市进入价值再凝聚,也就是马太效应明显(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两级分化的现象),好的价格一直涨(比如有好学校的房子、重点商圈的房子),差的冷冷清清。住房价格上涨,让租售比在苏州变成1-2%比较低的水平,而公寓租售比可以在5%+乃至更高的水平。对于小资金来说,与其负债博郊区住宅上涨,也可以考虑好地段的公寓租金收益。不论是买住宅还是买公寓,都是为了获得收益,抵抗通过通货膨胀的预期。未来的利率高息化,房租高租金的走势不可避免。住宅市场受到国家打压,租赁市场受到国家鼓励,在租金上涨预期下,低单价的公寓也是个不错的选筹标的。

2、购买人群

买公寓和住宅的购买逻辑完全不同,公寓的购买人群主要是

·自住 ,单身的自住小屋

·收租,租售比跑赢理财

对于单身族来说,钱不够买住宅,先买个好地段公寓,租金与其给房东,不如用来还贷。且不占用首套首贷资格,以后购买住宅,依然是首付30%。对于有房但有笔小资金的买来用于收租,租金的不断上涨,可以覆盖掉房贷,还有盈余,对于家庭现金流的提升是个健康的指标。除此之外还不少大资金的,住宅资质都已经用完,开始扫低价的公寓,用来做酒店或者集体出租,做收租婆,每月收租也是美滋滋。

对于单身一族来说,公寓是用来住的,对于有房的家庭来说,公寓是用来做资产补充的。收租后的现金流提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在接下来经济环境形势不明的局势下,是个相对稳妥且幸福感增强的方式。


④ 非普通性住宅和普通性住宅有什么区别

在建设行业有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普通住宅一般会用作民用住宅,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较大,商业用途大些,现在就来说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上的区别。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区分
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的楼房;高层住宅是指6层以上的楼房,高层住宅多安装电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由于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
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档别墅外,平常的居民楼一般都在1.0,这条基本可以不用考虑)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买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住宅,你要再买套141平的,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区有成交价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本区域市场指导价为10000一平,而你买的房子合同单价是13000一平,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⑤ 住房市场指数是什么

含义:评论当前市场新建独居家庭住房的销售额及建筑商对未来趋势的预期

(1)该指标是对未来房地产活动最好的预测指标之一。它基于建筑商的直接反应,而建筑商又具有当前和未来市场房屋建筑趋势的最好感觉。
(2)住房市场指数在报告的当月发布,位于其他任何月度房地产报告之前。
(3)最后,住房市场指数已被证明是一个不错的记录未来房屋销售额的领先指标。

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变为 经营性用房会怎么样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对房产证是不允许的。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版律、法规以及权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条是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
例如,造成来往小区人员过多,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造成楼板的承重力过大,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另一方面,将住宅大量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商业目的,也会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

⑦ 市场和房屋的区别

市场运作商品房就是集资建房。就是房产开发商与企业合作,地产公司负责垫资开发版,企业负权责销售给内部员工,价格比商品房适当降低。

政策性保障住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
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经济适用住房不是谁都可以购买的,它的特供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由于政府提供了优惠的政策,限定了建设的标准、供应的对象和销售的价格,自然价格较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设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划拨土地,统一开发、集中建设;二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单位自建和联建,出售给本单位职工(老叫法称为集资房)。
商品房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
区别在于:一、它们的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它们的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三、它们的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⑧ 房屋性质有哪些

房屋性质分类

房屋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
,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
国有划拨土地
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
也称微利商品房,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
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
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
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
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
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公寓式住宅
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安居工程住房
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
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经济适用住房
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⑨ 住宅市场的产品分析中,应该从什么方面进行研究

住宅市场的产品是指什么产品?是不是就是商品房?

⑩ 房产市场的特点

房产市场的特点:

1.经营对象的非流动性:房地产主要经营对象是房产和土地的使用权,而房屋和土地都是不动产,具有不能作空间位移的物理属性。

2.流通形式的多样性:指房地产流通的具体形态和方法。城市房屋流通形式主要有买卖、抵押、典当、信托等,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通形式主要有出让、转让、出租等。

3.市场的统一性:指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的融合性。在房地产交易中,任何一笔房产商品交易都必然是房地合一的交易。

4.市场的区域性:此区域性是由房地产商品的差异性决定的。由于其性质和其所处的城市区域不同,其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也往往会有大的落差。

5.供给的稀缺性:指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供给稀缺的市场。一方面是人口的不断增加,需求也相应增长。另一方面是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数量基本上是恒定的。

6.不完全开发性:由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种不同权益在同一市场流通,为保证市场的有效供给,国家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抑制不合理的市场需求来干预市场。因此,房地产市场活动在某些环节受到政府严格限制,具有不完全开放性。

7.市场的不充分性:由于房地产市场与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四个条件相差深远,因而房地产市场只是一个不充分市场。

8.房地产市场投机的巨大可能性:房地产市场与其它市场相比具有更大的投机性。房地产商品供给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由于对房地产的不断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设施投资引起的相邻效益以及房地产的保值和增值特性都决定着房地产投机的巨大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