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于融资租赁和BOT模式的结合运用,你有什么看法
我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比传统的融资方式更加灵活更加简便,而且适用于多个行业。当一个项目需要融资的时候,我认为可以采取这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让资金方更容易融到钱,而且也能让这个项目更加垂直化一些方便投资人进行投资。从目前国内投资市场上来看,我认为融资租赁和BOT模式的结合运用,不仅可以更好解决投资困难问题,还能有效提升投资效率,这样也能帮助更多投资项目融到资金,这样不仅有效提升创业成功几率,也能让投资方赚到一定的回报率。
总结:融资租赁和BOT模式的结合运用,无疑为我们的投资注入了新理念,我们一定要在学习投资的过程当中,不断努力充实自己,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更好去学会投资,从而实现财富回报。
Ⅱ 关于教育局学校资产融资租赁问题
我有点没搞懂您的问题。
融资租赁的操作模式是:出租方按您的要求购买指定型号的设备,再以租赁的形式供您使用;您分期偿还全部租金后,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您。
而不是把设备过户给融资租赁公司。
Ⅲ 融资租赁业对人才培养有哪些要求
从目前看,租赁业可以分为传统出租、简单金融租赁、创造性金融租赁、经营性租赁、新的租赁产品、成熟租赁六个阶段。现在大部分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以第二、第三阶段为主,有点类信贷业务的特征。但当基础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营者就必须开始锻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只有培养并挖掘出更高水平的人才,并通过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创造出与已有金融工具尤其是银行信贷产生差异的租赁产品,才能真正将金融租赁自身的核心优势发挥出来。
当前,我国正在向第四阶段经营性租赁迈进,与融资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中与资产相关的收益与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业务实质更接近于传统的租赁业务,租赁期结束后资产余值的处理风险仍由出租人承担。因此,经营租赁对租赁公司的客户数量,资产处置和管理能力、多元化综合服务能力、全面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为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来管理和运营。也就是说,未来金融租赁行业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必然会提高,培养方式也需要更加完善。
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一是需要大力加强对融资租赁理论和实务的普及宣传,加强对现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二是积极筹建行业人才培养机构,通过与高校合作、结合业内专家的实践和探索,成立行业培训基地,加速租赁行业人才的培养;三是有关主管部门、高校、企业界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Ⅳ 如何推进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公司
一是精准定位,重点扶持小微企业。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题,急于寻找拓展现实而有效的融资渠道,这也为未来金融租赁业务开辟广阔的蓝海市场。总体而言,金融租赁业务对客户的要求相对较低,可以通过“融物”的手段达到为企业“融资”的目的,这对不能提供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利好。当前我国众多小微企业嗷嗷待哺,农商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应把握机遇,重新认识这一蓝海市场,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与支持大中企业技术改造并重,促进金融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是创新模式,实现租赁方式多样化。
创新是租赁业的灵魂,是推动租赁业务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金融租赁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主要优势就在于其创新性和灵活性,可以根据承租企业不同需要制定不同的租赁方案。农商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要充分运用这一特点,积极进行服务和产品创新,促进租赁方式多样化,除提供一般性的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外,还可根据客户需要探索开展保税租赁、风险租赁、联合租赁等新型租赁业务,着力提高金融租赁的宽度和深度,在自身竞争力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的同时为我国金融租赁业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精细运营,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金融租赁业务具有一次投资金额大、租期长、投资回收期内不可预测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租赁公司尤为重要。在租赁前期,做好承租人的信用评估工作,并与有关当事人配合进行全面的项目可行性分析,防范风险发生;在租赁中期,根据整体风险管理计划制定针对特定承租人的具体方案,有区别、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监管;在租赁后期,做好资产回收工作,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探索建立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等当事人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关心、相互制约,改变以往租赁公司独自承担租赁风险的被动局面。
四是以人为本,加快租赁人才培养。
金融租赁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一批既懂经济、管理、法律、金融、外贸知识,又懂租赁物性能、结构、用途、操作等专业技术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专业人才是金融租赁核心竞争力所在。一方面,加大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租赁业人才的力度,推动业务创新与拓展;另一方面,应当通过聘请专家、与高校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自身金融租赁业务的服务水平。
Ⅳ 新产品融资租赁和消费分期是什么关系
我认为融资租赁就是你可以跟他核实消费分析,我认为就是说你根据你目前的财力可以分出分成阶段的进行消费。不是一把娇妻
Ⅵ 急求:融资租赁在高校的应用的外文文献!!! 如果有的话,麻烦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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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汽车融资租赁这个市场怎么样,有做得比较好的大企业吗
虽然融资租赁与银行信贷相比在汽车市场中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立法的约束,融资租赁要顺利地在中国汽车市场中占一席之地还需要正视一下几个问题:
4.1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单一
从国际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历史看,汽车租赁是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交通。然而在我国融资渠道单一制约了汽车租赁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车辆,加上资金回笼又慢,无疑给经营者造成很大资金压力。而且在经营过程中,还要不断更新车辆,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这都需要大量后续资金的支持。因此对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自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要求较高。目前,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基本都是自筹资金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导致租赁车辆使用时间过长,磨损现象严重,更新速度慢。即便是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也因为一味靠贷款发展,加大了财务费用,负债率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发展的步伐。
4.2征信体系不完善
国外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当发达得益于他们国家有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融资租赁公司运用现成的信用系统可以非常方便地获得客户的信用信息来开展业务。我国由于缺乏个人信用记录,不守信受不到任何惩罚、得不到任何损失,违约成为承租人减少自身损失的理性选择和某些人恶意发家致富的手段。在这种信用环境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保证金过低,对承租人资格审核程序过于宽松、缺少有力的辅助风险控制手段,将导致过高的坏账率。据金融系统的统计,到2007年6月底,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的坏账达到了980亿。据内部人士称,汽车消费贷款的坏账率最高可能达到了30%最低也高达10%。这一经验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敲响了警钟。
4.3现有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缺乏专业人才
中国缺乏提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人才,这大大制约了汽车金融的竞争力,就目前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在人才方面面临的问题在于:一是虽然具备良好的金融服务营销知识,但缺乏技术专业知识,二是属于技术专业型但是不懂金融服务营销。这种人才结构,需要专业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四,关于融资租赁进入汽车行业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 虽然1996年以后,国家陆续颁布关于汽车租赁的法律、法规,但汽车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这些问题按照原有法规和政策往往难以解决。汽车融资租赁得不到法律、法规的应有保护和支持。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汽车融资租赁的国家法律、法规,使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在正常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5.融资租赁顺利进入中国汽车市场的几点这政策建议
5.1努力拓宽汽车租赁业的融资渠道
2003年《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限》制汽车金融公司进入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这个风险较小、利润较丰厚而且发展空间巨大的领域并不是偶然的。2005年2月24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2008年一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新《办法》对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指标等方面作出较大修改和调整,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还取消了原来规定的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规定。新《办法》允许汽车金融公司从事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提供汽车融资租赁等新业务。在相关政策逐步完善、汽车融资租赁产生经济效益的示范效应带动下,商业银行、大型汽车制造厂商等资本大鳄将全面进入汽车融资租赁业,并带来源源不断的资金,并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补充所需资金。
5.2培养专业人才,以满足融资租赁顺利进入汽车行业的需求
可以在高校设立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培养熟悉汽车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也可以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还可以借鉴国外跨国汽车公司的管理经验,在大型企业设立汽车配件守候服务培训中心,培训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人才,提高汽车金融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
5.3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评估体系有两种模式,一是欧洲模式,二是美国模式,基于我们没有像美国那样覆盖全国的数据库,我们在发展初期可以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欧洲模式,用行政手段推动联合征信的创建和发展然后向美国模式过渡。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从理论上讲并不难,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积累有许多客户的信用资料记录,但这些信息目前都零散地分散在各个地方,不能够形成真正有效的信息库,因此很难充分利用起来。我们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充分利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以及各行业协会积攒的资料,建立起相互公开、透明、协调的信息系统,并大力发展一部分专门从事信用评估的咨询机构。2005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立了全国统一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又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信息采集等数据库的建设应尽快完善,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合理的租赁保证金、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等经济手段和电子控制技术等技术手段来控制租赁过程风险。
5.4完善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
要建立并完善汽车融资租赁业的法律保障机制,我们要积极完善汽车租赁业的法律保障机制,同时应针对现行交通管理和机动车管理法律和法规,采用灵活的融资租赁汽车产权处理方式。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为避免承担机动车所有人负担交通事故赔偿连带责任,在融资租赁实际业务操作时可以暂时把融资租赁汽车的产权挂在承租人身上,但要事先办理好产权转移手续,等待交割,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不经过承租人直接转移产权。对错误变更产权带来的赔偿责任由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尚处于幼稚期,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差距,都难以与国际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相抗衡。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提升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国外汽车租赁企业势必加速进入我国,国内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全方位提升经营理念、技术手段和业务水平,增强竞争实,实现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跨越式发展。
做得比较好的大企业可以参考2014年的汽车经销商百强榜,第一位广汇汽车的全资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就是专门做汽车融资租赁的
参考材料:http://www.chexun.com/2015-09-17/102809697.html
百强榜:http://www.autohome.com.cn/dealer/201502/25531062.html
Ⅷ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1、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2、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3、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2、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返还租赁资产
1、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留购租赁资产
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会计处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期末
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收回租赁资产:
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留购租赁资产:
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8)高校融资租赁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