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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 2021-10-27 08:05:51

Ⅰ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界定

认定该罪的构抄成要件。与其他犯罪一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居住自由。犯罪对象是他人居住的住宅。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误入他人住宅,以及有正当理由虽未经住宅主人允许而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扩展阅读: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住宅主人同意,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非法侵入指未经住宅主人的同意而又没有法律根据,或者虽有法律根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侵入。

非法侵入可以是积极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消极不作为的形式。国家工作人员依法逮捕、拘留人犯,或者依法搜査进入他人住宅的,以及得到住宅主人同意进入住宅的等,都是合法进入,不构成犯罪。

Ⅱ 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

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即可立案。

根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

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Ⅲ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如何界定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除了有特殊的原因外未经主人允许进入住宅就是非法侵入。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 我国《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中,我们不难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2、客观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Ⅳ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有几个等几,最轻的怎样量刑

《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有一个量刑等次,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专者拘役。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属刑,最低是拘役。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Ⅳ 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刑法里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条文]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说明]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所以,误入他人住宅,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
三、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规定了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非法侵入作宅行为的构成应限于情节严重的。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如闯入他人住宅是为了进行盗窃、诈骗、抢劫、****、杀人等其他犯罪的,在这种情况下,按刑法吸收犯理论,后行为吸收前行为,不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再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并罚。
关于一事不两罚的规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原则,一事不两罚,又称一事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Ⅵ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派出所不给立案怎么办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该罪成立的前提是侵入他人住宅的非法性。
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受理,且案情复杂,证据不足,被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收集证据材料,查清事实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根据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依法进入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程序”。
综上所述如果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应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