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业主没有产权,也没有使用权,而他出租给我,让我无法办到营业执照,我可以要求业主赔偿我的损失吗
没有产权,能叫业主,租之前没有问清楚,或者看到产权证,能咋样,无赖也是可以的,只怪自己,告,也是麻烦,不租给你,赶走也是可以的。
Ⅱ 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租么
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租
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出租安置房才算是合法的出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是,在出租安置房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出租合同。在出租安置房的时候出租人必需是房产权人。出租人在出租安置房的时候,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说,在出租安置房的时候受到房产权方面的限制。
Ⅲ 没有产权证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方面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得擅自出租,
但公共部位获得业主授权的,可以出租,
就如小区地面停车位,
在获得业主委员会授权后就可以出租,
关键是占用一方,
也就是你开的店的,
如果合同无效或没有合同,
那就属于非法占有,
不管是不是否公共部位,
而非法占有的,
业主可以报警清退,
并要求支付占用费,并罚款。
Ⅳ 租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合法吗
出租人没有房产权,房屋可以出租吗?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出租人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法律作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承租人,但损害的出租人的利益。
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表明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社会公示的作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所辖区的房产进行登记注册与房屋所有人手中持有的产权证所记载的信息是一致的。任何人如果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阅某处房产的权属状况,那么他对的登记的信息就有充分信任的理由。如果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明,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既是该房屋的所有人。
针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的问题,做以下的分析:
1、 在房屋刚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则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显然,所有权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从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来看,登记发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不过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而且,行政机关的登记发证行为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与物的所有权没有联系。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租赁房屋合法主体。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文并未对出租人加以限定,应该说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而对于权属并无争议,只是因为时间问题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出租,更没有无效的理由。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应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是《合同法》颁布之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该条款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根据。
Ⅳ 小区车位没有产权证可以出租吗
一方面成为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如果车位时属于小区整体规划中的话,所有权属于开发商的,出租还是出售由开发商负责。
Ⅵ 无产权证的商铺 可以出租吗
没有产权证是可以出租的,您可以持购房事的税票以及购房合同就可以!并非像楼上答案所诉!
Ⅶ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可以的,但是要避免产生纠纷。
在房屋刚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则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显然,所有权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可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就可以出租了。
从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来看,登记发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不过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而且,行政机关的登记发证行为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与物的所有权没有联系。
(7)没有产权出租扩展阅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租赁房屋合法主体。
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文并未对出租人加以限定,应该说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即使你所租的房子房东并不是所有权人,你租房的情况也是可以被认可的。
Ⅷ 无产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
您好,无产权房屋不能进行买卖,办理抵押等物权处分,原因有两个:物权处分都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而无产权房屋显然未办理登记;二是无产权房屋能否合法取得产权以及所有权归属是否存在争议都无法确定。因而无产权房屋的买卖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但租赁作为一种债权行为,是否可以租赁无产权房屋呢?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1],合法建造的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具有物权效力。因此,将无产权房屋出租不存在物权上的障碍。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由于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能据此认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产生影响的手续性文件是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于未办理产权证或其他证照不全并不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当认定为有效。
因此,对于租赁无产权房屋,应当视其原因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因很多,包括建房手续不全、违章建房、产权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等等。对于有合法的建房手续,并且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仅仅是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对于这类房屋的租赁还是相对有保障的。但对于建房手续不全、违章建筑等违法事由未取得房屋所有证的,承租人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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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出租人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法律作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承租人,但损害的出租人的利益。 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表明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社会公示的作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所辖区的房产进行登记注册与房屋所有人手中持有的产权证所记载的信息是一致的。任何人如果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阅某处房产的权属状况,那么他对的登记的信息就有充分信任的理由。如果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明,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既是该房屋的所有人。 针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的问题,做以下的分析: 1、 在房屋刚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则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显然,所有权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从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来看,登记发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不过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而且,行政机关的登记发证行为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与物的所有权没有联系。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租赁房屋合法主体。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文并未对出租人加以限定,应该说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而对于权属并无争议,只是因为时间问题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出租,更没有无效的理由。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应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是《合同法》颁布之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该条款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