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房没有按时缴纳尾款,房企通知要把房子挞定是什么意思
首先说定复金能不能退。要先看清制楚你的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目前法律上对订金其实没有明确规定,其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视为“预付款”,并没有担保性质,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退还订金。如是“定金”, 目前呼和浩特的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收定金。如果购房者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者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会先保障自己的利益,定金是不退的。
其次,挞定是什么意思?流程如何。挞定的意思是已付了定金而毁约,你没有按时交尾款,是你违约,这就意味着要损失定金。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重新售卖,不过挞定一般会走一个公示流程,在标明日期内,到售楼部交款,还可以与开发商磋商购买,如果逾期仍然未联系交款,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机会,定金不退合理合法。若通知期限已过,挞定结果需开发商登载到当地党报做公示,之后顺利收回,再投入市场销售。
2. 二手房交易买房违约中介让我我是买方写违约声明书能签吗
按合同办。该赔偿违约金就按照合同赔偿,该退房就退房。
中介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起到应该提供的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如果银行贷款有难度,中介应该主动帮忙解决困难。收入证明这一项,其实中介可以代办的,需要买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尽量保证银行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现在他不配合办理按揭,按照合同规定(房管局模板版本,第九条违约责任,你可以看一下),半年后都未完善款项,你可以挞定房源,收取的放款定价你可以不退。继续出售给其他购房人。
这么做的前提是,这位购房人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
3. 收到挞定涵还能买房吗
挞定函是开抄发商在你交了购袭房定金时和你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首付款的,但是你没有在这期间去开发商那里交付首付款,开发区给购房人发的催办函,这个你可以再去售楼部和销售商议,看看这套房还在不,能不能把首付款交了继续认购,一般都是可以的,好好讲,万事好商量,毕竟开发商也想把房子卖出去,卖谁都是卖哈!
4. 请问挞定函有法律效应吗
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但具体还是得看定金合同如何约定。
未签订正式的合同,如果能证明他们当时的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话,并且这个不符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追究他们缔约过失责任,就是因为他们的原因未签订正式合同的责任,并要求支付双倍的定金,如果双倍定金还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在主张损失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挞定房源再售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5. 房地产发挞定函后,他们有权卖房子吗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挞定这个词,多用于房地产和酒店等行业,现在的字典里找不到这个词,意思是已付了定金而毁约,这就意味着要损失定金。这也要分两个方面来说如是买方挞定则付出的定金收不回来了,而如卖方挞定则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过估计卖方挞定的情况比较多,接下来说说古小姐挞定的心酸经历。
古小姐是今年九月份认购的房子,后经了解发现该楼盘存在虚假宣传,承诺的优惠都变卦了。于是跟开发商理论,势要取回认购所交的五万定金,但开发商以签过认购协议为由不肯退,并称古小姐没有契约精神,而且当时认购时约定交首付的日期快过,开发商到时会发一封挞定函给古小姐,没收当时交的五万定金!
古小姐对挞定函不太了解,于是询问了律师。被告知,挞定函试根据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所补充的,作为买方毁约的情况下,能合法没收定金;由于签了协议,走司法的话难度高,退回来的情况很低。束手无策的古小姐找到销售让其起跟开发商沟通协商,并给了个红包。销售称过几天给古小姐答复,古小姐一度认为找到了救星。
结果苦等了十几天,催了又催,得到的是还是不同意退,而且此时开发商的挞定函也已经到了古小姐手里。天真的古小姐就这样被无情的诱骗了。走投无路的古小姐本打算放弃,五万块当做一个教训。可五万块实在太多,古小姐不甘心,最终在网上找到了我们,历经一个月退回来了。
6. 二手房买方违约我应该怎么办
按合同办。该赔偿违约金就按照合同赔偿,该退房就退房。
中介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起到应该提供的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如果银行贷款有难度,中介应该主动帮忙解决困难。收入证明这一项,其实中介可以代办的,需要买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尽量保证银行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现在他不配合办理按揭,按照合同规定(房管局模板版本,第九条违约责任,你可以看一下),半年后都未完善款项,你可以挞定房源,收取的放款定价你可以不退。继续出售给其他购房人。
这么做的前提是,这位购房人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
7. 房地产踏定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就是消费者看好一套房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出认购书,只是出具一张简单的收据。之后销售人员再以口头形式,临时通知客户付清首付日期。一旦购房者忽略了交付日期,开发商则扣除所有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7)挞定房源再售扩展阅读: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 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
8. 中介是否有责任确认买方购买资格
中介有责任确认买方购买资格
按合同办。该赔偿违约金就按照合同赔偿,该退房就退房。
中介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起到应该提供的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如果银行贷款有难度,中介应该主动帮忙解决困难。收入证明这一项,其实中介可以代办的,需要买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尽量保证银行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现在他不配合办理按揭,按照合同规定(房管局模板版本,第九条违约责任,你可以看一下),半年后都未完善款项,你可以挞定房源,收取的放款定价你可以不退。继续出售给其他购房人。
这么做的前提是,这位购房人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
9. 请问远洋新天地一期的公寓还有吗
目前远洋新天地一期退出来一套挞定的公寓房源,单价4万左右 5.1米层高 70年产权 现房交楼 。
10. 房地产发挞定函
房地产发挞定函?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挞定这个词,多用于房地产和酒店等行业,现在的字典里找不到这个词,意思是已付了定金而毁约,这就意味着要损失定金。这也要分两个方面来说如是买方挞定则付出的定金收不回来了,而如卖方挞定则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过估计卖方挞定的情况比较多,接下来说说古小姐挞定的心酸经历。
古小姐是今年九月份认购的房子,后经了解发现该楼盘存在虚假宣传,承诺的优惠都变卦了。于是跟开发商理论,势要取回认购所交的五万定金,但开发商以签过认购协议为由不肯退,并称古小姐没有契约精神,而且当时认购时约定交首付的日期快过,开发商到时会发一封挞定函给古小姐,没收当时交的五万定金!
古小姐对挞定函不太了解,于是询问了律师。被告知,挞定函试根据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所补充的,作为买方毁约的情况下,能合法没收定金;由于签了协议,走司法的话难度高,退回来的情况很低。束手无策的古小姐找到销售让其起跟开发商沟通协商,并给了个红包。销售称过几天给古小姐答复,古小姐一度认为找到了救星。
结果苦等了十几天,催了又催,得到的是还是不同意退,而且此时开发商的挞定函也已经到了古小姐手里。天真的古小姐就这样被无情的诱骗了。走投无路的古小姐本打算放弃,五万块当做一个教训。可五万块实在太多,古小姐不甘心,最终在网上找到了我们,历经一个月退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