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5最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 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招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专,具体当地详细规定,请属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⑵ 2015年买房前2套已付清房款第三套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与开发商签好购房协议,拿购房协议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办理。你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公积金中心去质询一下。
⑶ 2015年买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第三套房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规定的,以郑州为例,郑州就不允许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3)2015三套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⑷ 一套房跟二套房三套房有什么区别
1、首付比例的区别
在部分不限购、限贷的城市,如果是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20%,二套房、三套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
2、贷款利率的区别
各地房贷利率不断上涨,二套房、三套房的利率上涨比例肯定是大于首套房的,所以首套房和二套房、三套房的贷款利率的区别在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城市差别不一样。
(4)2015三套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015年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6年2月2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消息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购买二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⑸ 2015两会后首套房产首付几成何时正式实施
2015两会后首套房产首付三成。
2015年4月9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业内人士指出,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和对三套房房贷解禁是该文件的最大亮点,此次对房贷的松绑程度已超过预期,将大大刺激改善型需求,该新政与各地放开限购一起合力作用会对当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起到明显的提振作用。
文件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是四点,一是三套限贷令取消;二是如果现持一套房贷还清,则二套房算首套房;三是针对外地人的限贷令取消;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定向投放房贷。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⑹ 2015年第一套房卖了再买房算二套房么
会被算做二套房。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你名下有房产(或曾经有),而且新购房又申请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6)2015三套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网络-《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⑺ 2015年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契税怎么算
二套房界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二套房契税是总房款的3%。
⑻ 个人名下已有两套房,购买第三套房有什么政策
1、根据“国十条”及“京十二条”要求各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房及以上贷款,现在北京的各家银行对第三套房均已停止发放贷款。由于09年来, 、投机消费造成房地产市场消费过度旺盛,供应的偏紧加上量的狂热去化,房价一日千里。
2、房地产的居住属性被降格到了第二属性,沸腾的民怨给决策层造成了很大压力。这波调控针对的,是购买多套房的炒房客。
3、根据这一现象,国务院出台了新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这几条极具鲜明针对性的政策,对炒房客尤其是辗转各地炒房客的杀伤力是非常巨大的。
5、现在银行把那些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是否已经把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除非该客户资质情况特别好,并且是在客户接受高首付、高利率的前提下,银行才会考虑进行审批。
(8)2015三套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最新市场现状
继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突破4万亿元后,中国官方预计201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也将接近4万亿元。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2015年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2015年3月5日授权发布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在该摘要“2015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一项中有表述为: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4509.51亿元,下降4.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452亿元,下降4.7%。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452亿元”是预计数据,而非实际情况。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内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总量也在逐年增加。
财政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2014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4年1~12月累计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49996亿元,比2013年增加1966亿元,增长4.1%。
其中,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606亿元,同比增加1340亿元,增长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