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没有按期取得购房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张三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支付了十万多的首付款,现张三因办理贷款手续不成没有取得贷款,也就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剩余的房款,此后,张三去找开发商协商处理,但房子已经被售楼部卖出,现在张三该怎么办?分析:根据张三介绍的情况,开发商的做法有欠妥之处。虽然,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时,因为没有订立贷款合同、取得贷款致使张三没有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是,张三没有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付款却不必然导致开发商就可以单方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而将房屋另行出售。如果《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赋予了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开发商有权另行出卖房屋,如果没有约定,开发商就无权将房屋出卖,张三就可以要求开发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张三也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毕竟,开发商并没有就合同的解除与张三协商一致,就合同的解除效力也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张三作为商品房买受人且是因为张三的原因未能订立贷款合同,如果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且导致《商品房购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此时,开发商才具备“可以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条件,而不是“当然解除”。原因有三:一、法律尊重、保护当事人对私权的处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约定,因此,如果《商品房购销合同》没有类似的“买受人逾期支付房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因买受人原因未能订立贷款合同未能取得贷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的约定,那么,作为出卖人的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即便存在未能以贷款方式付款的情况,为保护交易,也应当允许对付款方式进行补救,如,以现金付款的方式来代替贷款支付,这样,可以使《商品房购销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三、目前,政府为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如“双限”、“双认”政策等等。根据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适时出台的政策应视为情势变更原则、且当事人有权依据该原则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变更。综合以上,如果开发商是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那么,张三可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款,而如果《商品房购销合同》没有赋予开发商单方合同解除权的,张三所承担的责任只是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张三可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依变更支付购房款,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
❷ 房贷没有审批下来怎么办
招行贷款如您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中间涉回及评估、答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请您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❸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如果房贷断供将会怎样
不影响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下来了也是抵押至银行。如长期断供银行有权申请收回该房产
❹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能否办理抵押银行贷款
当然可以,一手房(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商品房)就是这种情况,在没有取得房产证前办理按揭。
二手房需要在取得房产证后才能办理银行抵押。
❺ 房贷未办下来,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房贷未办理下来,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
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又据《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号)第19条规定:“对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 且买受人能够举证证明其确因首付款比例提高、 贷款利率提高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因素, 导致无履约能力的, 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可以支持。 ”
随着近年来银行政策的不断调整, 贷款利率起伏不定,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若采用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 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
❻ 房贷没有办下来!首付能退吗
您好,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❼ 房贷审批没通过要怎么操作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二)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