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沙房子首付一般是多少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
一、申办按揭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二、申办按揭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自住商品房首付扩展阅读:
按揭贷款流程
1、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3、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5、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6、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Ⅱ 自住型商品房能用住房公积金做首付吗
房产首付比例:来 均价略有源跌幅在18000左右,首付30%。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Ⅲ 国管公积金付自住房首付款须交预售证复印件
2015年10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政策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材料的通知》。通知规定,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汇总、实拍、论坛)、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时,需提取职工所购住房项目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通知指出,为支持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减轻购房职工支付压力,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近期,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自住型商品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在配售流程上发生了变化。经过与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协商一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了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自住型商品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材料。
中央国家机关职工本人(主购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所购住房项目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此外,通知还规定,职工提交的《选房确认单》所列购房地址中的楼号要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项目中所列楼号相对应。职工所购住房地址中的楼号在《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预售范围项目中对应的楼号应标注为“自住房”或“自住型商品住房(地块汇总、实拍、论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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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现在买房子应该按规定首付百分之多少
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一、首付比例
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二、计算方法
首付的额度根据国家当时的政策而确定。例如:3000元/平的房子,100平的房子就是30万。那么,二成首付是6万,三成首付是9万,四成首付是12万。
三、国家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四、零首付促销
零、首付2014年5月19日,位于北京亦庄的珠江四季悦城推出“全盘无首付”促销政策,这是继该项目推出区域最低价后,再次大力度推出让利措施,也是北京首个“零首付”楼盘。该促销活动名叫“告别首付,无压力购房筑家计划”,通过该计划,购房者可以获取金融支持。
Ⅳ 自住房能贷款么
需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自住型商品房”的贷款问题搜集汇总,罗列如下:
一、首套房借款人资格确认
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贷款需具有以下条件
1、借款人当地户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还款能力;
3、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不低于房屋总价直30%的首付款;
4、每月还款额原则上不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银行还会查看个人的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者,将有遭到银行拒贷的风险。因此,在申请房贷时,除了要有资金保障外,还应要有信誉保障。
在满足以上条件以及贷款银行要求具有的其他条件后,才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三、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款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四、借款人的贷款额度
1、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五、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1、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3、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六、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七、关于自住房是否可用混合贷款(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问题
目前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自住房不允许组合贷款,具体需要看开发商与其合作的银行的规定,建议对此有疑问或者想详细了解的朋友,与所申请的开发商进行联系。
Ⅵ 自住商品房选房确认单能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吗
公积金不能作为首付的,只能买了房子之后才能提取,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有了相关购房证明材料并出具给相关部门才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Ⅶ 急!!!买房!!!请问自住型商品房能贷款吗
需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自住型商品房”的贷款问题搜集汇总,罗列如下:
一、首套房借款人资格确认
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贷款需具有以下条件
1、借款人当地户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还款能力;
3、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不低于房屋总价直30%的首付款;
4、每月还款额原则上不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银行还会查看个人的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者,将有遭到银行拒贷的风险。因此,在申请房贷时,除了要有资金保障外,还应要有信誉保障。
在满足以上条件以及贷款银行要求具有的其他条件后,才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三、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款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四、借款人的贷款额度
1、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五、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1、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3、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六、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七、关于自住房是否可用混合贷款(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问题
目前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自住房不允许组合贷款,具体需要看开发商与其合作的银行的规定,建议对此有疑问或者想详细了解的朋友,与所申请的开发商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