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样的房子是期房,购买期房有什么风险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购买期房的风险:
1、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其中包括两个方面: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无法体现;属于投资性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者蒙受损失。 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即合同上约定的住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的出入。3、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的业主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由此可以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⑵ 买期房会有风险吗
买期房是会有风险的,期房是先交钱后付款,各种不确定的因素非常多。房子延期、质量问题甚至烂尾都是买期房比较容易遇到的问题,但期房的价格一般都现房便宜一点,这对资金有限的购房者比较具有吸引力。如果必须买期房的话要知道,期房虽然有风险,但只要提前做好考察、选择有实力的品牌,一般都不会出现问题。
买期房要注意什么
1、查看预售证件
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
2.房屋的细节
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
同时合同中应当包含对于建筑以及装修质量的标准,绝对不能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口头的内容要在合同中有具体文字的体现,否则以后没有兑现承诺也无法追究。为了避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有的问题一定要确定好。
3、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交付了房款却不能入住,赔偿又耗时,对购房者来说是无益的。
约定时间及免责条件
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即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不笼统
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要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将“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
4、约定付款时间
如果是刚需购房者,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5.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这是购买房子需要注意的,因为物业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对于日后买主的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户主开开心心的入住了以后才发现小区物业的不完善,面对已经入住的既成事实,为了享受到好的服务,许多购房者也只好交纳高额的管理费。为了不让户主吃哑巴亏,前期在买房的时候就应当对合同进行核对。
6、违约责任
要提醒您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7、合同备案
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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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什么是期房买期房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1.价格优势。期房的销售中,开发商都会在价格上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来说比买内现房在价格上可优惠10%以上,买期房容其实也是一种投资。
2.户型设计。从市场角度来看,设计好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销售,期房大多避开了当前市场上现房的设计弱点,因为现在的现房多是前几年设计的。
3.抢占先机,优先选好房。现房的那些层次好、朝向好、户型结构好、景观视野好的房子基本上都已被选定,余下的多是或多或少有些缺陷的房型,而对于买家,层次、朝向、景观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采光、通风,进而直接影响生活质量。买期房可以在买主很少的时候就介入,占据购买先机,选择综合品质较好的房子。
4.升值潜力。买期房如果买得合理、适当,其升值潜力比现房要大。
⑷ 购买期房要注意哪些风险
不少购房者都是喜欢购买新房,而新房多数都是以期房形式出售的。那么购买期房时有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呢?本文就购买期房的一些问题为大家一一解释。
一、购买期房要注意哪些风险
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子,首先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就无法体现,比如购买期房作为婚房,可能婚礼的时间到了房子还没布置好,这就产生一些麻烦。另外如果属于投资性的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了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房屋质量不确定的风险。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购房者看到房子时可能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与购房合同中的存在差异,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和装修情况的不符。
3、房产证无法按时取得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者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就可能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另外,现在随着调控政策的出台,虽然房价没有明显的松动,但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的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下滑,房地产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买的房子价格会不会变化,涨了自然是好,但是如果降价了该怎么办呢?
二、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明确要求开发商按期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这里的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两个方面,开发商除了要按《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条件交付房屋外,还应按与预购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条件交付商品房。同时,预购人还有权要求出卖人按期交付商品房。如果出卖人没有如期履行交付义务,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出卖人仍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明确要求开发商保证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根据《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在商品房预售中也同样如此,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购人享有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出卖人应对所售商品房不存权利瑕疵负有担保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将已出售房屋转卖或抵押给第三人,任何导致购房人的法定权利受到限制或不能完全实施对房屋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出卖人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明确要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质量瑕疵。我国合同法第153条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根据房屋质量瑕疵对预购人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影响程度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也有所不同。
(四)明确要求出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及人住手续。根据合同履行中的协助履行的原则,不管预购人是否委托出卖人代办房产证,出卖人都有责任协助预购人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并人住后的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预购人可以给出卖人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办理完毕,那么预购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购房人在人住一年以后仍拿不到房产证,就应该查明不能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因。如果是项目本身合法而只是由于验收滞后或出卖人工作效率不高,那么购房人应督促出卖人尽快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如果是项目违法或已经抵押,那么购房人应尽快作出决策,或退房,或要求出卖人承担损失,以免拖延而过了诉讼时效,使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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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购买期房遇到的风险有哪些
1、房屋抄质量风险
在期房袭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于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购房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一些开发商为追逐最大利润,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是偷工减料,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致造成地基下沉、屋顶漏水、管道渗漏等严重的质量问题,给房屋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防范措施:
验收房屋时,请专业的房屋检测(监理)机构来进行检测,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对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则一定要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要求维修、退房、及时索赔)。
2、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为了规避责任,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署合同时,往往对这些问题不做约定,或者有的是在约定中设置陷阱,有的甚至拒绝约定,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⑹ 购买期房时要注意会有哪些风险
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属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常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⑺ 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购买期房时应注意什么呢
1.房屋质量风险
购买期房,很常见的就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般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候,房子还是没有成型的,所以房屋的实际情况也是不太了解的。就算是交了房,一些比较隐蔽的房屋质量问题也是需要入住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等到发现的时候,便出现了纠纷。
防范措施:验收房屋时,应该请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帮忙验收,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2.面积缩水风险
一些房产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实测房屋面积时,故意改变建筑的面积、加大公摊面积,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导致房屋的实际面积和销售面积不相符。
防范措施:收房的时候注意查看房屋面积测绘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可列入公摊的面积进行计算,必要时要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复测,以避免经济损失。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对于售房者吹嘘的广告,一定要多个心眼,很多售房者吹嘘自己的房子环境多多好,配套多多好,但是购房者一旦入住却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防范措施:售房者承诺的广告中有的配套等一定要在合同中落实,口说无凭。
4.规划变更的风险
一些房产商擅自改变原先的规划设计,比如说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应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房产商往往不会在合同中约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防范措施: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审查售房者宣传的广告是否真实。审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全面仔细。
5.定金风险
很多房产商在签订完购房协议、预售协议之后收取完购房者的定金后才给购房者看合同、签合同。这时,如果购房者不满意合同条款,售房者会拒绝退还定金,导致消费者陷入被动,承受损失。
防范措施:购房时,一定要求房产商提供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直接切入购房合同主体,审查合同具体内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已经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交付了定金,则一定要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和房产商协商签署合同的相关事宜并留好证据,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
6.产权风险
现实中总有一些房产商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许多购房者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防范措施: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要认真审查房产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抵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
购房者因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对于合同中出现的违法条款不能很好地察觉,导致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还没有搞清条款的意思就慌忙签字,以至于在发生纠纷时,自己陷入被动,而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认真审查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内容,对模糊不清的条款,一定要在明确其具体含意后再决定签署与否。
8.延期交房的风险
很多房产商由于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会出现延迟交房、不能交房的现象,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防范措施:在决定买房并签署合同时,除了要审查房产商的“五证”取得情况外,还要考察拟购房屋的施工进展情况。